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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第一章总论1.1项目背景1.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35KV及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1.2项目建设背景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属建设中的县级开发区,目前招商引资形式一牍大好,入园工为企业正陆续开工,用电量需求骤增,电网及配电工程建设势在必行。中峰工业园区成立于2007年,现有入园企业27家,新引进企业3家,储备土地1680亩,由于先前没有进行规划,原架设的线路严重影响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原架设的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为此,拟新架设线路2200米,将原300米35KV线路改造到园区二级公路旁,可充分利用土地。由于历史原因,供电部门属特殊行业,请求供电部门进行开发区电网及配电工程施工,前置条件颇多,一是建设资金必须先期全部到位;二是办理用电报了装手续繁琐;三是施工预算偏高;四是服务质量及服务时效有待提高,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及入住企业的信心。在这种北景下提出由中峰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企业供电工程项目。1.1.3项目编制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资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5221-20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6《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29-2009《35kV及以下配网防雷技术导则》DL/T1674-2016《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370-20161.2项目概况1.2.1拟建地址本项目位于资源县中峰镇大庄田村。1.2.2建设规模与目标(一)建设规模根据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发展定位和项目功能要求,并考虑项目资金能力和建设场地等多种因素及项目未来市场需求,该项目拟完善10KV线路2200米,35KV线路200米。其中:220kv变电站1个,新增钢管塔4基,呼称高15米的电杆43根;拆除铁塔3基;呼称高15米的电杆13根,10米的8根。(二)建设目标本项目位于资源县中峰镇工业园区,随着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的发展,工业园的环境、服务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许多新的企业有入驻意向,园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也将列入项目日程。通过项目实施后,及时调整,分期分批建设,做到供电不“卡壳”,为即将入驻的企业,备好条件,满足发展的需要。1.2.3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即2017年11月—2018年10月。1.2.4主要建设条件(一)项目选址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位于资源县中峰乡大庄田村,距资源县城区9公里,该园区位于资源县东南部,四周为中低山,中间为资江谷地,地势南高北低,东与全州县绍水镇接壤,西与车田、两水相连,南与兴安县华江接界,北与延东乡毗邻。全区总用地面积约5.06平方公里。(二)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土地利用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均为国有划拨土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符合资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资源县总体规划,用地规模基本合理。(三)自然条件资源地处广西高纬度地区,资源县东与全州县呲邻,南与兴安县相连,西南与龙胜各族自治县接壤,西、北分别与湖南省的城步、新宁两界交界,境内河流纵横,地理环境比较复杂。资源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因地形地势关系,具有明显的山地“立体气候”特征,为广西气温最低的地区。(三)交通条件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峰工业园区,周边道路相通,交通便利。(四)电力、电讯园区内接资源县城供电网,能够满足目前园区内的用电需求。区域内联动、电信和移动信号覆盖,信号良好。景区已开通程控电话。(五)给排水条件生活给水水源可直接接中峰镇自来水厂管网,水量和水压能满足使用要求。(六)建材供应条件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砂石可直接由县内供应商供应,其他的建筑材料在市场上就近采购。建筑所需的建材县城均有供应,供应量充足,运输方便,能满足项目建设所需。1.3工程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3.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82万元,其中:1、建筑安装工程费233万元;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万元;3、预备费用13万元。1.3.2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方式:建设单位自筹。1.3.2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一10kv线路m2200二35kv线路m200其中220kv变电站个1钢管塔基415米电杆根43三建设期年1四项目总投资万元282五资金筹措方式:建设单位自筹万元282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2.1项目建设背景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属建设中的县级开发区,目前招商引资形式一牍大好,入园工为企业正陆续开工,用电量需求骤增,电网及配电工程建设势在必行。中峰工业园区成立于2007年,现有入园企业27家,新引进企业3家,储备土地1680亩,由于先前没有进行规划,原架设的线路严重影响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原架设的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为此,拟新架设线路2200米,将原300米35KV线路改造到园区二级公路旁,可充分利用土地。由于历史原因,供电部门属特殊行业,请求供电部门进行开发区电网及配电工程施工,前置条件颇多,一是建设资金必须先期全部到位;二是办理用电报了装手续繁琐;三是施工预算偏高;四是服务质量及服务时效有待提高,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及入住企业的信心。在这种北景下提出由中峰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企业供电工程项目。2.2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是,现行的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强。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定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三)实行联营公司能促进中峰工业园区的发展合作成立开发区供配电公司或配电服务中心,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迅速建立开发区自己的电网,如此既可满足开发区对电网建设及入驻企业用电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入驻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企业的发展更有后劲,又可解决目前困扰开发区管理委会的资金问题,还可以增加开发区的财政收入。合作成立开发区供配电公司的模式:开发区政府可以以土地或固定资产等作为资金本金直接入股,联营公司则以现金及技术资源入股,开发区政府与联营公司各占股份成立配电公司,配电公司成立后使入驻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司办理来电报装、用电方案审批、编制合理的施工预算、进行配电工程施工等一条龙服务,为入驻企业既节省了投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经力,对今后入驻企业投入运行中维护保养、故障抢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搭建一个好的平台,对提升开发区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满足园区负荷发展需要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给资源县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丰富的矿产和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药材、土特产资源正准备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发展旅游经济的同时,工业、农业等经济也得到发展。根据资源县“十三五”总体规划,资源县将推进园区集约化发展,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政策导向,引导县域企业向中峰工业园区集中。中峰工业园区区域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用电需求加大。园区内原有二十多家,又新引进广西商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绿境竹制品有限公司、桂林梦凯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县天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原架设的10kv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根据负荷预测,预计2018年底,工业园区用负荷将达6~7MW,2011年达到45~50MW。中峰工业园区线路改造工程建成后不仅可以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还可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供电负荷需要。(五)提高供电可靠性目前中峰工业园区负荷主要通过从110kv中峰变电站引出一段35kv、10kv分支线向园区现有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用电。由于10kv路线线径小,使用年限长,线路稳定性差,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供电要求,同时对电网的安全供电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供电负荷的快速增长以上情况将更加严重,因此有必要对原线路进行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根本上改变了目前电网构架单一、电力供应卡脖子的现状。电压合格率、线损率、供电可靠性以及电网的自动化水平将从根本上得到改观,能够适应电力市场和负荷的发展需要,在合理分配园区内原有企业用电的负荷、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基础上,解决了新引入企业的生产用电的供需矛盾,为工业园区的工农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了基础。综上所述,该项目将从未来发展壮大时容量不够造成重复投资,中、远期则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用电之需,再考虑增加供电量。以确保供电体系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因此项目的建设势在必行。第三章工业园区用电量需求预测3.1中峰工业园园区简介资源县中峰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中峰镇大庄田村,距县城11公里,距桂林市区95公里,距湘桂铁路大溶江火车站48公里,规划中的湖南(新宁)经资源至兴安严关高速公路穿园而过。工业园区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四片”,规划总面积5.06平方公里,由中峰工业区和枫木冶炼区两部分组成,2008年6月经广西产业园区评审会确认为b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现有企业27家,新引进企业3家,产业包括冶炼、化工、竹木产品深加工、陶瓷、农产品深加工、“三木药材”深加工、矿产品加工等。园区已征土地3100多亩,已开发利用1600多亩,土地存量1500多亩。工业区开发投资公司是工业园区建设的项目业主,为入园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3.2中峰工业园区用电现状工业园区原有10kv线路1100米,35kv线路650米,15米电杆27根、10米电杆8根、铁塔5基。其中有铁塔3基,15米电杆13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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