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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监察向工商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扩展的几点思考电子监察系统是运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控、监察的系统软件,也是推进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含量的有效手段。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开始更加全面地把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行政监察之中,改变了政府行政服务的方式,探索出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监察手段,并且在实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电子监察系统在我国发展现状在中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于行政管理领域始于2004年。2004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电子监察系统,并于2005年1月正式运行。2006年,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从而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入了各级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经过将近三年的发展,电子监察系统在我国行政审批领域取得实效之后,开始在其它行政监察领域使用。苏州和深圳作为我国电子监察系统推广的试点城市,在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项目评审、投诉处理、综合2执法、数字城管等政府管理监察领域都有了长足进步。为认真落实总局周伯华局长关于“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的要求,顺应形势,积极探索,在抓好廉政风险点、监管风险点“两个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数字工商”建设的实施,全省工商系统也已逐步整合网上业务,完成了业务流程与电子监察的对接。由拓普公司研发的软件系统已于去年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另一方面,电子监控设备亦已进驻各地区、县、市行政服务综合大厅,从而有效监控行政审批领域的工作情况。经过近一段时间的使用,收效明显。(二)电子监察系统在推广应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一、人员使用程度的差异性电子监察系统是计算机系统,没有人为处理时的灵活性。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制约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双轨操作。即网上网下两套记录,或者部分工作流程不进入微机系统,从而逃避监察部门监控。或是由于人员本身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及差异,客观上导致系统不能有效监控。二、地区、业务的差异性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主要针对行政许可类的业务事项进行监察,在深圳、苏州等试点城市虽逐步拓宽至其他领域,但仍处于摸索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差异性较大,较难用统一的程序流程进行统一开发,往3往是各起炉灶,在增加成本和难度的同时,也无法深入到各个行政工作领域内。三、设计标准的差异性各地各行业自主开发导致开发技术不统一,从操作界面到数据库支持都各不相同。部门间很难进行数据共享。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大都是自上而下设计软件系统,在全省甚至全国推行使用。经过长时间的运营,都各自积累了相当多的基础数据。监察部门要想从不同的数据接口获取如此海量数据,是十分困难的。四、网络安全隐患电子监察系统必须基于网络运行,只有通过网络才能发挥其特点和优势。全国各地的电子监察系统,有的建立在政务内网上,有的建立在互联网上。系统建立在互联网上,会给系统的应用带来很大的方便,可以随时随地进入操作系统,办理业务,甚至出差在外地也可以联网操作,不影响工作。但这种方式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极大的隐患,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对工作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建立在政务内网的系统,虽然使用方便性差一点,安全性还是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如果内外网不隔离,都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要想在短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电子监察系统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由此,相较于开发4大而全的系统,不如将时间与预算投入到实际可以见效的实时监控上,深入到基层执法管理层面。(三)电子监察系统在行政执法领域扩展的新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无线宽带网络的支持,使即时通讯、即时监控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例如综合执法工作体系不畅,一线队伍信息不灵;执行时序繁多,单靠记忆不便把握;取证手段单一,以罚代管现象增多,准确性差、效力低下;依赖手工操作,办案程序僵化,费时耗材成本过大。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日常工作时,也十分需要记录现场各种情况,使用数码设备进行取证、记录。实施“数码化取证”、“网络化登录”等现代监控技术,结合日常取证记录需求,从而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的监控作用。以柔性管理为主,以硬性执法为辅,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综合执法办案时,第一时间数码取证上网登录。以即时图文证据取信于民,依法办案。对于简易案件,快速公开办案依据、证据、尺度、程序和结果。对一般案件实施多级调处与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规则透明、层级互补、绩效连考、勤奖严纠的新型执法管理机制。设备配备:对工商所巡查车辆装配车载微机或便携式计算机,巡查人员配备数码录相机、可摄像手机。如果条件允5许,可自行设计开发专用便携式通讯设备,集合通讯、图像采集、摄录等多种功能,并且使用无线内部专网进行通讯。主要工作:按综合巡查计划定时定点、逐户巡查。在发现问题时,实时记录情况,并依法进行处理。技能需求:熟练运用“数码取证”、“网上通讯”、“数据编发”、“案例比对”等技能,不间断地为上级网站受理即时、动态的图文反映,随机做好发案现场相对管理人的制止与整改工作。实施步骤:建设和运用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必须统一规划,系统建设,协同运用,从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从省级到市县级、工商所及执法终端紧密配合,信息环流。一、普及文档自动化管理阶段。各相关单位普遍建成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网络,尽所能满足图形数据的应用需求,抓紧图像、网络建设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依规划启动网上信息采集工作。二、相关队伍图像信息初步应用阶段。组织研发单员、车载和协同电子设备和配套装具。尽量完善巡查一线人员机动执法、图像证据的及时获取和制式文电的快速录入。依据各级业务范围、监控规模、综合特点,选用统一的信息采编录入方式、格式,实施单员操作、小组综合和多级合成的系统训练。队伍能自主完成信息分类、存储,并与上级部门建6立的初级“数据库”联网。在统一部署下,协同开发和拓展执法信息的生成。三、建立数据集中汇总中心。执法终端图文、录像数据统一汇总到数据中心,将执法信息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分析反馈处理意见到终端,给终端执法人员提供参考。从而使案件处理依法、快速。同时开通对外访问网站,向公众开放,并定时更新维护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实施行政执法相关的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工作程序、决定内容、执行情况等,实现行政处罚的全程监控。使公众可以查询案件办理情况,请公众监督。(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作用及发展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有利于执法监察、有利于提高办案水平、有利于现代化的管理、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全程监控,使行政工作完全置于电子监察的“阳光”之下,增加了办事透明度和效率,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巡查终端搜集到的数据利用软件设计的方法在数据中心的显示屏上再现各个处理过程,提供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各种监察业务功能。利用互联网缩短与市民和企业的距离,提供政务公开、进度查询、投诉举报等各种便捷的信息服务。在电子监察系统从行政审批领域逐步向行政执法等其7他领域扩展的同时,也需要出台各项配套的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以制度合理管理,使之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文标题:调研文章-电子监察执法领域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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