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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第八章国际物流运作管理
国际物流第八章国际物流运作管理物流、贸易与生产布局的理论分析瑞典经济学家俄林《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对此作了经典论述。观点如下:1.区域和区域之间的贸易可称为地区间贸易。2.全世界可看作一个整体,他划分为若干个大区域,每个大区域又可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域,每个次区域还可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域,以此类推。3.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不同区域获国家之间的生产要素价格有均等化的趋势。第一节区域物流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自由经济区是一国为了发展经济,扩大对外贸易,在国内适当地区专门划出一定范围,实行豁免海关管制,减免税收等特殊优惠政策的地区。自由经济区的类型主要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过境区、自由边境区、科技工业园区等。第一节区域物流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港又称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又称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的分类一种将港口及所在城市都划为非关税地区,所有居民和旅客均享受关税优惠,如新加坡和香港。另一种仅包括港口或其所在城市的一部分,不允许外商自由居留,如汉堡、哥本哈根等。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的分布欧洲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亚洲自由贸易区非洲自由贸易区大洋洲自由贸易区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的一般规定(1)关税方面的规定对于允许自由进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免征关税。少数已征收进口税的商品如烟、酒等的再出口,可退还进口税。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的一般规定(2)业务活动的规定对于允许进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展览、拆散、分类、分级、修理、改装、重新包装、重新贴标签、清洗、整理、加工和制造、销毁、与外国的原材料或所在国的原材料混合、再出口或向所在国国内出售。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一)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的一般规定(3)禁止和特别限制的规定许多国家通常对武器、弹药、爆炸品、毒品何其它危险品以及国家专卖品如烟草、酒、盐等禁止输入或特种进口许可证才能输入;有些国家对少数消费品的进口要征收高关税;有些国家对某些生产资料在港内或区内的进口使用也要缴纳关税。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二)保税区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特定地区和仓库。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二)保税区保税区可分为5种形式。指定保税区保税货栈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展厅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三)出口加工区是指专为加工贸易开辟的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的产生和发展是国际分工的必然结果,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表现。1959年,爱尔兰在香农国际机场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出口加工区,尔今在全球开花。我国的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功能比较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第一节区域物流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出口加工区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区域物流规划的内容和原则区域物流规划的内容建设区域物流系统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区域物流系统的信息网络对进入区内的物流服务企业或制造企业的物流经营部门、子公司等给予特殊的投资鼓励政策第一节区域物流区域物流规划的内容和原则区域物流设施规划布局和选址原则规划系统,协调发展,建设统一的综合运输网络;方便交通,方便运输,合理布局;满足需求,留有余地,适度超前发展;软硬结合,细化功能,提高物流效益。第一节区域物流企业物流的国际化运作的环节包括三个环节国际化采购国际化生产国际化配送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全球物流的特征交货周期长多种运输方式的选择—集装和撤装多种运输方式的选择和组合当地增值的中间产品运输方式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国际化采购的内容国际化采购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的方式,一般可以通过招投标实现。企业首先提出采购的内容和要求,邀请或招引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或地点报价,通过对所有报价进行比较从中选择一家或几家供应商与之交易。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国际化采购的内容企业国际化采购的优点:①可以购买到质量较高的商品;②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进行购买;③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服务;④可以利用汇率的变动实现购买成本的进一步降低;⑤可以采购到具有较高新技术含量的商品。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国际化采购的内容企业国际化采购中可能面临的问题①采购订单提前期较长,企业需持有较高水平的库存;②货物需经过长途运输,在途风险较大;③可能遇到售后服务不足或不及时的问题;④汇率变动可能造成采购成本上升;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国际化采购的内容企业国际化采购中可能面临的问题⑤由于商品质量的检验室在装运前进行,一旦货物达到目的地后的检验结果与装运前的检验结果有冲突,可能引起买卖双方的纠纷;且一旦买方要求退货,在运输成本由谁负担上也会产生纠纷;⑥采购成本及货物交付时间受所在国政府贸易政策的影响。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国际化生产的优势国际化生产比在一国国内组织生产,通过产品出口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更能接近消费者的需求;国际化生产能充分利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要素优势以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资源达到最佳的配置;国际化生产可以避开东道国的贸易壁垒限制,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国际化生产可以降低运输、储存、搬运、装卸等物流费用,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供应链企业计划工作需要考虑的问题①供应链企业计划的方法与工具;②供应链企业计划的优化方法;③供应链企业的计划类型;④供应链企业计划层次性。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在制定生产计划中面临的问题①柔性约束;②生产进度;③生产能力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第三方物流系统相关知识第三方物流系统(TPL)是一种实现物流供应链集成的有效方法和策略。它通过协调企业之间的物流运输和提供后勤服务,把企业的物流业务外包给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来承担。通过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承包者,企业能够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加强了供应链管理,提高了运作的效率。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第三方物流系统相关知识采用第三方物流系统,企业可以获得的好处:①降低成本;②使企业更加集中于核心业务的发展;③改进服务质量;④快速进入国际市场;⑤获得信息咨询;⑥获得物流经验;⑦减少风险。第二节经济全球化下的企业物流运作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背景由于各国在货物买卖法方面存在不少分歧,在国际贸易中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尖锐的法律冲突。为解决该问题,从1930年,罗马统一国际私法研究所经过多年努力,起草《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的公约》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的公约》,并在1964年海牙国际会议上获得通过。前一项公约于1972年8月18日生效,后一项公约于1972年8月23日生效。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背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后,于1978年把这两个统一法修改后加以合并,拟定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草案)》,该公约草案于1980年4月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故称《1980年维也纳公约》。该公约于1988年1月1日起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国家生效。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主要内容该公约共101条,除序言和结尾部分外,共分为4个部分:①公约的适用范围;②合同的订立;③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④公约的批准和生效等问题(也称“最后条款”)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1)适用该公约的买卖合同该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也即确定某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的标准是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处于不同的国家,而不是其不同的国籍。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2)不适用该公约的买卖合同①购买供私人、家长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合同;②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③根据法律或其他执行命令进行的买卖;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2)不适用该公约的买卖合同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⑥电力的买卖。此外,劳务或服务合同、来料加工、咨询合同以及来件装配合同等均不适用该公约。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我国核准参加该公约时提出的保留(1)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按照该公约第十一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或以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我国对该条提出了保留,即中国坚持认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因此,该公约的上述规定和其他类似规定对中国不适用。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我国核准参加该公约时提出的保留(2)关于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根据该公约第一条第(1)款(a)项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而且这些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则该公约就适用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该公约适用于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约。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我国核准参加该公约时提出的保留(2)关于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但上述条款(b)项规定,即使双方当事人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只同意(a)项规定适用,而(b)项规定对中国不适用。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国际货物运输法规的特点各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都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来设立和实现运输关系的。这类合同都是以运输者单方签字的货运单据为表现形式。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内容是对外贸易的货物运输,它是对外贸易中的一个不可缺少且相对独立的环节。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独立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外的涉外运输合同关系。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制度现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般都是通过订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及履行这种合同来实现的。因此,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法律问题是集中地体现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承运人和托运人。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租船合同的形式包括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船合同三种。(1)航次租船合同又称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给承租人,按照约定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货物,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运输合同。出租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并由其雇佣船长和船员,船舶仍由出租人负责经营管理,承租人不直接参与船舶的经营管理。第三节国际物流相关法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租船合同的形式包括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船合同三种。(2)定期租船合
本文标题:第八章国际物流运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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