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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同时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二、施工单位代表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三、投标注意事项1.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2.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3.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4.中标方所需上缴的营业税由招标方代扣代缴,中标方所需上缴的1%个人调节税和0.3%的人身保险费招标方已缴纳,此费用在中标方工程款中扣留。5.中标方进场后必须接受其承包范围内第三方移交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型机具、设施、材料等。6.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见土建劳务分包协议书。7.投标方按建筑面积平米单价包干进行报价(见报价表)。8.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方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中标方所有的工作内容。四、招标工作安排A.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招标方联系人:刘兵王永张利联系电话:13601185030、13306870119、13115879811传真:0577-88280146B.日程安排2003年08月28日下午06:00时领取招标文件;2003年09月01日下午06:00时前送投标文件;地点: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任宅前项目部现场办公室;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复制费】;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含图纸】押金2000元;3.若投标人未中标,在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押金全额无息返还;4.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以返还2投标人中标;2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资料;2中标人拒绝被授予合同2未按规定返还招标文件及图纸2投标单位非善意投标【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权益】2干扰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六、投标文件包含内容1.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经投标方法人代表其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2.施工组织计划、专门编制的模板方案、立面混凝土的浇筑施工方案【重点突出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如落地灰的清理等】和柱施工方案;3.项目组织机构;4.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司行政章】;七、评标1.评标原则:招标方根据评标依据,选择综合各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投标方中标;2.评标依据:A.费用;B.工期、质量;C.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D.投标方案;E.资源配置;F.投标方信誉;G.优惠条件及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如投标书编制水平等);八、招标单位重要声明1.招标单位不一定将本工程全部授予一家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可能获取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的合同;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上述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3.投标单位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纳;第二部分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温州任宅前安置房工程。2.工程地点:位于温州市区,南侧为九山外河,东北侧为人民西路。3.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主楼21~25层,群房2层。结构类型: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4.现场条件: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四面砖砌围墙已建成,桩基、正进行土方挖运及基坑支护,钢筋加工棚一个、木工棚一个、管理人员办公一~两间,及工人住宿用房。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1.本招标工程采用邀请多家投标综合评定的方式;2.本次招标范围:温州市任宅前安置房结构图纸及建筑图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所罗列之项目:1]清理坑底余土到基坑外现场内指定地点,【渣土外运由招标方负责】2]垫层【含垫层】以上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设备基础、管井的封堵)、混凝土工程、所有钢筋混凝土面均达到装修不抹灰的清水墙标准;外墙面应清洁可直接进行外墙的抹灰及装修;3]所有防水保护层【包括底板、屋面、地下室外墙面】4]底板施工缝和止水带5]屋面找平/坡层【包工包料】6]散水、混凝土坡道、混凝土台阶7]回填土【土源由招标方提供,白灰及现场土方倒运及灰土的拌制、夯实由投标方负责】8]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结构预埋件的设置,预埋件由投标方提供,并保证安装精度满足后续施工生产之要求;9]提供满足浙江省、温州市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提交;10]负责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取送、养护】11]按招标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招标方所需的文件,以便招标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三、投标报价方式1.一般原则:本招标工程采用清工加中小型机械加辅材承包的方式,即应视为是包括所有结构(含二次结构)用工及辅助用工(含钢筋加工、模板加工、砌筑抹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招标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招标方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包立面模板(钢模板及配件)消耗量、包平面模板(竹胶板、木模板或多层板)/木材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投标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竣工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投标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招标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招标方提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费等。投标方应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总包方提出要求补偿;;2.本工程招标方提供材料、构件由投标方包干使用,用量按图纸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浙江省综合估价表》(1994)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周转材料根据最终确认的实际施工方案另行确定),投标方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总包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投标方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投标方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总包方将按节约部分费用的40%给予投标方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3.投标方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中标单位也不得将其实际支出的费用与投标价/合同价价款做对比,从而以此为由向招标方提出补偿要求;任何此类的要求招标方将一概不予以考虑;4.报价要求及须考虑因素:4.1按招标文件附表“投标报价表”之详细要求进行报价;4.2本工程营业税金、定额管理费和施工水电费由招标方统一缴纳,投标方不再计取此类费用。若投标方需要,招标方可提供完税证明;4.3分阶段进行结构验收及穿插进行砌筑抹灰工作;4.4建筑物外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办公场地硬化,其余空地全部绿化,空地硬化率约为70%,绿化率为约为30%;4.5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投标方按商品混凝土泵送考虑;4.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报价有关的要求。五、投标方应尽的其它义务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履行下列职责,其相关费用已含在标价之内,招标单位不再另行单独给付:1.投标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钢筋加工计划报招标方审批,承担因计划不周、以长代短造成钢筋浪费的损失;结构(含二次结构)施工完毕,报完整、真实可信的钢筋下料单一式三份;2.与现场其他分包方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工程所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包括外维护、洞口、楼梯、电梯井等】的搭设均由投标方承担并负责维护,投标方须确保防护要求及搭设满足国家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如投标方维护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该事故受害人不论是投标方人员、招标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投标方应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期限至分包工程合同期满【包括经招标单位认可的延长期限】,全部退出现场止;2所有搭设完毕的操作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在招标单位的统筹下使用,投标单位应无条件允许现场所有其它各专业分包方使用,直至合理的延期期限,在此期限内投标方不能另行索要标价以外的补偿费用。投标方搭设的前述脚手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投标方不得随意拆除;2凡施工图上注明的所有预埋、预留和从施工考虑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投标方负责;由于其它分包方的施工错误需要新剔凿洞口,投标方应为其进行剔凿,该剔凿为有偿服务【该部分工程量须得到招标方和该分包方书面认可】;但本招标工程中所有的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套管的固定均由投标方承担;2为其它分包工程【无论业主指定分包及招标方其它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源/电源的接驳点、现场通道、安全防护等必要的施工服务】;2投标单位在各项工程施工前须充分了解其它专业分包单位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等;在每次浇筑砼前,投标单位应与招标单位联系以确定须预埋配件、预留的孔洞、槽口等的尺寸与位置。同时,投标单位还应给其它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管线、套管等其他类似的工作;2投标单位须为其他分包方提供测量放线、定位的参考点,并对其准确度负责;2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措施方案提供人工及辅助材料,负责细化并实施招标方提供的方案,该细化方案须报经招标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细化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但这种审核通过并不免除投标方承担该细化方案缺陷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2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工程设备,供其它分包商合理使用;3.投标方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4.投标方负责保管自有及招标方移交、委托投标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5.投标方自行办理完在温州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温州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招标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6.投标单位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7.投标方应认真学习招标方编制的有关ISO9001:2000版及ISO14001和OHSAS18001等相关程序文件手册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实行,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8.施工中由于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中标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9.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方自费予以修复,或招标方指定第三者修复,修复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反之,他方损坏投标方产品条件相同;六、施工保障1.人员保障1]管理人员中标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中标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被招标方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招标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招标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
本文标题:劳务分包合同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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