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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1吴江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CJ2010-WJ-G-023号招标内容:吴江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项目加药系统设备等项目类别:货物类-机电设备采购单位:吴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年七月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2前附表尊敬的投标人: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CJ2010-WJ-G-023号2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加药系统(带安装)第二标段石灰投加系统(带安装)3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拒收。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电话/传真:0512-6523889165238892网址:联系人:朱晓芹6标书和图纸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图纸资料人民币壹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邱枫收7发售标书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内)8勘察现场与投标答疑各投标单位须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7月30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7月30日9:30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9采购单位吴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3联系人:袁晓锋联系电话:0512-63459281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11投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5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浮30%,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16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7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预中标单位18相关帐号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号:30100188000004892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标段号、金额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4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四章合同一般条款……………………………....39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48第六章评分标准........................................................55第七章招标书............................................................58第八章技术分册........................................................76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5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其吴江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项目加药系统设备等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0-WJ-G-023号二、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加药系统(带安装)第二标段石灰投加系统(带安装)三、报名资格条件:(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二)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证明、主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2、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单位应在近五年中至少有承担过二个及以上类似本次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成功经验,报名时提供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五年及以上该投标设备制造的生产历史,并具有三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记录,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资料;(类似项目指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4、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或联合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无特殊情况,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6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0年7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图纸资料人民币壹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邱枫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8月18日13:00(北京时间)2、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各投标单位须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7月30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0年7月30日9:30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交货,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如有预埋件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至现场。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地点均为吴江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项目现场业主指定位置。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7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15002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网址:电子信箱:szcjzb@163.com联系人:朱晓芹电话:0512-65238891传真:0512-65238892采购单位:吴江污水处理厂联系人:袁晓锋联系电话:0512-6345928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留意!吴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2。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7月23日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0-WJ-G-02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改造、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标号:SZCJ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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