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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752—2009稻米生产良好农业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forrice2009-04-23发布2009-05-20实施ICS65.020.01B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食品伙伴网—2009Ⅰ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智伟、杜先云、许立、曾鸽旗、章秀福、金连登、郭望模。食品伙伴网—20091稻米生产良好农业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种植和大米加工过程良好农业规范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稻种植和大米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0稻谷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172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安全间隔期safetyinterval从施药到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3.2安全排水期safetydrainagetime从施肥、施药到允许排水的间隔天数。3.3责任单元obligationgroup能对产品批负质量责任的基本组织。3.4投入品producergoods稻米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如种子、薄膜、育秧盘、肥料、农药、添加剂等消耗物品。食品伙伴网—200924组织管理4.1应有统一或相对统一的组织形式,管理、协调稻米生产良好操作规范的实施。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组织形式:——公司化组织管理;——公司加基地加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场或农庄;——种粮大户牵头的生产基地。4.2实施单位应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有指导生产的技术人员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4.3规模较大的企业或产业化联合体应有相应的组织框架,包含生产、加工、贸易、质检、质量管理等部门。4.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人员,负责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可从农技推广部门聘请。4.5有熟知水稻生产相关知识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应由本单位人员担任。4.6重要岗位人员应进行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5质量安全管理5.1实施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可追溯系统,来保证各项操作的有序实施。5.2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由以下构成:5.2.1各管理部门(如果有)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5.2.2有文件规定的各个生产环节的操作,包括适用于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文件和适用于生产者的操作规程。5.2.2.1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图及相关部门(如果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质量管理措施和内部检查程序;——人员培训规定;——生产、加工、销售实施计划;——投入品(含供应商)、设施管理办法;——产品的溯源管理办法;——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及产品质量改进制度。5.2.2.2操作规程应简明、清晰,便于生产者领会和使用,其内容应包括:——从育秧到收获、贮藏的生产操作步骤;——大米加工工艺及其操作规程;——采用生产关键技术的操作方法(如果适用),如育秧、抛秧、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收获、稻谷调质等。5.2.3有与操作规程相配套的记录表。5.3可追溯系统由生产批号和生产记录构成。5.3.1生产批号由稻谷生产和大米加工两部分组成。稻谷生产批号应以责任单元中生产的水稻品种食品伙伴网—20093为基本单位,并作为生产过程各项记录的唯一编码;大米加工批号以加工班次为基本单位添加在稻谷生产批号后。生产批号以保障溯源为目的,可包括种植产地、基地名称、产品的类型、田块号、收获时间、加工单位、加工时间、加工批次等信息内容。应有文件进行规定。5.3.2生产记录应如实反映生产真实情况,并能涵盖生产的全过程。基本记录格式见附录B。5.3.2.1基本情况记录包括:——田块/基地分布图。地块图应清楚地表示出基地内田块的大小和位置、田块编号。——田块的基本情况。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水稻生长异常,应及时监测并记录。——灌溉用水基本情况。如果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水稻生长异常,应及时监测并记录。——厂区分布图。——生产车问环境情况记录。——操作人员岗位分布情况。5.3.2.2稻谷生产过程记录包括:——农事管理记录。农事管理以农户和田块为主线,分育秧和种植两部分,按稻谷生产的操作顺序进行记录。记录形式可采用预置表格,生产者打“√”或填写日期,表示完成该项工作,特殊处理由安全管理人员另行记录。根据所采用的生产技术,育秧记录主要包括品种、浸种日期、浸种药剂、催芽条件、育秧方式、基土处理等;种植记录主要包括品种、移栽秧龄、移栽日期、耕作及中耕的方式、病虫草发生防治记录、投人品使用记录、收获日期、产量、干燥方法、贮存地点和其他操作。——农业投入品进货记录。包括投入品名称、供应商、生产单位、购进日期和数量。——肥料、农药的领用、配制、回收及报废处理记录。——原粮贮存记录。包括稻谷生产批次及其构成、仓库地点、熏蒸处理、贮存日期、品种、批号、进库量、出库量、出库日期及运往目的地等。5.3.2.3原粮销售记录。包含销售日期、产品名称、批号、销售量、购买者等信息,以及销售发票、销售日记、购买定单、提货单等。5.3.2.4大米加工记录包括:——加工原粮品种名称、生产批次号、来源、购入量和使用量。——稻米加工日期、班次、现场检验结果、成品大米数量、产品批号和入库手续。——检验记录。包括原粮、成品及生产过程检验的原始记录。——成品贮藏记录。包含贮藏仓库编号、贮藏日期、产品种类、产品批号、进库量、出库量、出库日期及运往目的地。对仓库清洁、害虫发生情况和控制措施也应记录。——运输记录。包含运输方式、运输日期、始发站、到达站(港)名称、品名、数量、重量、体积、收(发)货单位名称。5.3.2.5贸易和销售记录。包含销售人姓名和地址、出售日期、所售产品、批号、所售数量、购买人等信息,以及发票、提货单、贸易和销售日志、购货定单等。5.4其他5.4.1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应有统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5.4.2生产、加工使用的设施和设备应有定期的维护和检查。5.4.3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在使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查。6水稻种植规范6.1产地环境6.1.1稻田生产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中农业区的要求;水稻生产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食品伙伴网—20094中水作部分的要求;稻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Ⅱ级的要求。6.1.2水稻生产还要充分考虑相邻田块和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稻区应远离污染源如化工、电镀、水泥、工矿等企业,医院、饲养场等场所,污水污染区,废渣、废物、废料堆放区等。6.2投入品质量6.2.1品种6.2.1.1选用经国家或地方审定通过并在当地示范成功的品种。6.2.1.2种子质量符合GB4404.1的规定。6.2.2肥料6.2.2.1所使用的商品肥料应具备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执行标准号,并应符合NY/T496的规定。6.2.2.2提倡施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尽可能减少施肥总量。6.2.2.3有机肥料及矿质肥料的污染物应符合GB8172的要求。6.2.3农药6.2.3.1所使用的农药应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证。复合农药应有成分表。6.2.3.2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见附录A,参见附录C,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昀多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6.2.3.3使用农药应按GB/T8321规定执行,严禁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6.3生产管理6.3.1种植制度6.3.1.1在当地种植制度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有利于提高土壤肥力和有机质含量,减少病虫草害,保障稻米质量安全的种植制度。6.3.1.2鼓励采用多熟制种植模式。单季稻区主要有:绿肥—水稻、蔬菜—水稻、油菜—水稻、牧草—水稻、小麦—水稻等;双季稻区主要有:绿肥—水稻—水稻、油菜—水稻—水稻、蔬菜—水稻—水稻、油菜—玉米—水稻等。6.3.2播种育秧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因素和病虫害发生规律,确定适宜的播种期,趋利避害,使水稻的抽穗、开花、灌浆期与昀适宜的气候时段同步。6.3.3施肥6.3.3.1应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合理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6.3.3.2施肥后安全排水期7d。6.3.3.3施肥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种植豆科绿肥作物等作为肥源;——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参见附录D);——稻草还田(参见附录E);——稻田以水带氮施肥技术(参见附录F)。——一调二保三降技术(参见附录G)。6.3.4病虫草害防治6.3.4.1与测报结果相结合,按病虫草害发生程度,建立有效的防治方法。6.3.4.2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主要方式有:a)选用抗病虫的品种;食品伙伴网—20095b)冬季对冬闲田翻地灭茬,冻死越冬害虫,种前翻地、耙地、整地、水淹,实行播前灭草;c)精选种子,淘汰病虫粒,清除作物种子中夹带的杂草种子,用温水、盐水、石灰水浸种;d)通过腐熟发酵消灭有机粪肥中的杂草种子;e)采用培育壮秧、合理稀植、宽窄行、好气灌溉等保健栽培措施,提高水稻群体的抗病虫害能力;f)创造适宜的生态环境、提供必要的天敌栖息场所,抑制病虫害;g)物理的方法,如用防虫网和机动吸虫机捕杀、驱除害虫,利用频振式杀虫灯和黑光灯诱杀害虫;h)秧苗返青后至封行前用机械或人工耘田1次~2次。6.3.4.3采用合理耕作制度、轮作换茬、种养结合(稻鸭、稻鱼、稻蟹等)、健身栽培等农艺措施,减少有害生物的发生。6.3.4.4药剂防治:选用植物农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防治病虫草害,尽可能减少农药使用量。6.3.4.5在水稻扬花、灌浆期应避免使用农药。6.3.4.6施药安全排水期5d~7d。6.3.4.7各类农药安全间隔期按附录A执行。6.3.5收获、运输、贮藏要求6.3.5.1对稻谷收获工具应进行清理,保持清洁。6.3.5.2收割后的稻谷应及时干燥,可采用机械低温烘干或在用竹、木、席草等自然材料做成的垫子上晾晒。禁止在公路、沥青路面、泥土地或粉尘、大气污染较严重的地方晾晒。6.3.5.3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不应与其他物品混装。6.3.5.4用于贮藏稻谷的仓库,应用自然或环保材料建造,有防潮措施。周边没有污染源。稻谷在仓库内的堆放,应保证有足够的通风。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易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若进行仓库消毒、熏蒸处理,所用药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7大米加工规范7.1加工环境7.1.1大米加工场所周边应没有污染源。加工场所应干净、整洁,不受有害动物或昆虫的侵扰。7.1.2加工场所应有相应的更衣、洗涤、照明、通风、除尘、防霉、防蝇、防鼠和防蟑螂等设施。7.1.3厂区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原粮及成品库
本文标题:NYT 1752-2009 稻米生产良好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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