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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261—1998前言客车安全门是应急情况下撤离乘客用的安全出口。随着我国汽车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和客车标准体系的完善,客车安全门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但目前我国对客车安全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为了更好地完善客车标准体系,规范客车安全门的生产及使用,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丹东汽车制造厂、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克锐、李桂兰、姜永久、孙鹰。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261—1998客车安全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安全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7m的客车安装的安全门。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8410—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9656—1996汽车用安全玻璃(可供认证用)GB/T12421—90客车门窗橡胶密封条GB/T12423—90客车门窗塑料密封条GB/T12480—90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JB/Zlll—86汽车油漆涂层JB/T5936—91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943—91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锁止装置保持和改变安全门开启和关闭状态的装置。由锁舌、锁槽、手柄、拉杆、弹簧等零件构成。3.2报警装置安全门开启时,能发出闪光或声响的信号装置。由常开触点开关、蜂鸣器、闪光器、电路及其他元件构成。3.3应急开口从外部操纵锁止装置手柄以开启安全门的窗口。4技术要求4.1安装位置安全门应安装在客车车身左侧。4.2主要尺寸4.2.1安全门的净高不得小于1250mm,净宽不得小于550mm。4.2.2安全门铰链应保证装车后安全门向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开启。4.2.3安全门应急开口的净宽和净高均不得小于150mm。4.2.4车外锁止装置手柄中心(即应急开口中心)离地高度(空载)不大于1800mm。4.2.5开启安全门时扭动外锁止装置手柄的角度不大于25°4.3材料4.3.1安全门内饰非金属材料应采用耐光照、不易燃烧的材料,其阻燃特性应符合GB8410的规定。4.3.2安全门用的窗玻璃应选用钢化玻璃,其性能应符合GB9656的规定。4.3.3安全门用密封条应选用客车用橡胶塑料和橡塑密封条,其性能应符合GB/T12421和GB/T12423的规定。4.3.4其它金属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4.4质量要求4.4.1安全门高度方向的曲线应与安装部位的车身侧围曲线相一致,颜色应与整车颜色相协调。4.4.2对乘客可能触及的安全门内外部位,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及飞边毛刺。4.4.3安全门的机械加工件应符合JB/T5936的规定;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油漆涂层应符合JB/Z111的规定。4.4.4安全门的外表面应满足其整车外观质量的要求。4.5主要性能要求4.5.1安全门应铰接于前端,向外开启,且开启轻便,在不用其它任何器具的情况下,可在车内完成开启动作。4.5.2安全门关闭时,锁止可靠,保证客车在各种工况下行驶时,安全门不得自行开启。4.5.3安全门开启或锁止不到位时报警装置应及时报警。4.5.4安全门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4.5.5安全门关闭后,应保证满足整车的防雨密封性。4.5.6安全门应急开口处应用易击碎的透明玻璃进行封闭。4.5.7车内外开后安全门的锁止装置手柄附近,应用红色醒目的符号标记或简明的文字,标明安全门的开启方法,且有“安全门”字样,字高不小于20mm,车内开启安全门的手柄应设保护罩。4.5.8安全门锁止后,车外锁止装置手柄应保持与水平位置向上不大于12.5°。5试验方法5.1安全门的防雨密封性试验按GB/T12480的规定进行整车试验。5.2安全门非金属材料的燃烧特性试验按GB8410的规定进行。5.3安全门开启和锁止的可靠性试验可在模拟试验台上进行,也可装车后在整车的可靠性试验中考核。5.4模拟试验台的振动参数按整车台架试验的有关参数选取,开启、锁止及连接装置结构模拟整车安装结构。每隔10min开启和锁止一次,试验时间不少于5h。
本文标题:QCT 261-1998 客车安全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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