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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五讲
1内容回顾1、在招标中,邀请招标又称为()。A.无限竞争性招标B.有限竞争性招标C.非竞争性招标2内容回顾2.下列对邀请招标的阐述,正确的是()。A.它是一种无限制的竞争方式B.该方式有较大的选择范围,有助于打破垄断,实现公平竞争C这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之外的一种招标方式D.该方式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3内容回顾3.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有()。A.项目技术复杂,但亦有多家招标人可供选择的项目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项目C.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值得的项目D.法律、法规不作规定的项目4内容回顾4.下列对标段划分的阐述不正确的是()。A.不能将标段划分得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B.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C.如果该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甚远,则可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D.标段划分对工程投资也有一定的影响5确定工程招标的程序某高校要建设学生宿舍楼(3栋),投资约50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前期已经完成了图纸的设计任务,接下来如何开展招投标活动呢?是学院自己组织招标,还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又该如何开展招标活动呢?61第五讲建设工程招标程序7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1)成立招标领导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5)对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6)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10)组织评标;(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12)决定中标单位;(13)发出中标通知书;(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引例】——招标的程序8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按照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应遵循的先后顺序,是以招标单位和其代理人为主进行的有关招标的活动程序。——见招标流程9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施工招标程序(分为三个阶段)10招标准备阶段——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函为止;招标阶段(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为止。11招投标程序图阶段主要工作步骤各方完成的主要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主管部门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承包商招标准备申请批准招标准备投标资料、项目资料、企业内部资料等;研究投标法规;组建招标机构自行组织招标小组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方式1.决定分标数量和合同类型2.确定招标方式投标组建小组准备招标文件1.拟定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2.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及申请表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1.编制标底2.报主管部门审批12招标阶段公告承包商参加资格预审或发投标邀请函1.刊登资格预审及招标公告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3.发出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1.分析资格预审材料2.提出合格投标商名单3.通知合格投标商参加投标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者考察现场1.安排现场踏勘日期2.现场介绍及答疑对招标文件澄清和补遗向投标者颁发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投标者提问1.接受提问,准备答复2.答复(信件方式或会谈方式)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1.接收投标书2.退还过期投标书3.保护有效投标书安全至开标招投标程序图13招投标程序图决标成交阶段开标开标参加开标会议评标1.初步评标2投标文件评审3.要求投标商提交澄清资料4.召开澄清会议5.编写评标报告6作出授标决定即定标提交澄清资料;加澄清会议授标1.发出中标通知书2.要求中标商提交履约保函3.进行合同谈判4.准备合同文件5.签定合同6通知未中标者,并退回投标保函回函收到通知;提交履约保函;参加合同谈判;签定合同未中标者收到通知及回函;中标者签约14(一)招标准备阶段招标组织准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文件准备1.招标申请、报建属于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报建,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招标各阶段的工作152、选择招标方式1)确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或是委托代理招标。2)确定发包范围、招标次数及每次的招标内容。发包范围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场地集中、工程量不大、技术上不复杂的工程宜实行一次招标,反之可分段招标。3)选择合同计价方式,同时规定合同价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4)确定招标方式。16(1)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单方面阐述自己对资格审查的条件和具体要求。投标人要过的第一关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投标前开标后3.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17(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准备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作用为:投标人的投标依据签订合同的基础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单方面阐述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的意思表示。18(1)标底的定义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2)标底的作用(1)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尺度。(2)评标的重要指标。(3)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招标工程的投资额度,并据此筹措资金和安排建设资金。(4)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4.工程标底的编制(P41)19(3)标底的审定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报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未经审查的标底一律无效。(4)注意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能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开标前必须保密,但应在开标时公布。20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与标底1.招标控制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编制)——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招标人的底线,不能被突破,否则废标。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且不得上浮或下调。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21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与标底2.拦标价是招标人是对工程总价的最高限制标准,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它,否则为废标。明示拦标价(起着招标控制价的作用)——以文字形式公开地告诉每位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予以公示,否则会违法。暗示拦标价(起着标底的作用)——开标时公布,开标前必须保密,否则就会违法。22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区别是()。A.标底应当保密,而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开标时公布B.招标控制价应当保密,而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C.标底应当保密,而招标控制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D.招标控制价应当保密,而标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23C编制工程标底的几个重要问题:1)注重工程现场调查研究。2)注重施工组织设计。3)标底应当保密,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24复合标底复合标底——综合招标人的自编标底和投标人报价而确定的评标标底。一般是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相应权重加上招标人的自编标底乘以相应权重而得出的标底作为评标标底。25(二)招标阶段1.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施工招标各阶段的工作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工程的性质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工程的规模26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P40)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程序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7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权利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最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28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1)招标文件的出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5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3.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人名单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招标文件。29《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P34)(2)招标文件的内容(P33)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3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4)投标文件的准备时间《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1案例【背景材料】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问题】你如何认为?32【分析】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24条的“不得少于20日”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334.勘察现场目的使投标人了解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1)勘察现场内容:(1)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3)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现场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气候条件;(5)现场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环境情况;(6)工程在现场中的位置与布置;(7)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342)现场勘察是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①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报价。②现场考察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情况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影响较大,投标人应在勘察前做好准备,充分利用现场勘察的安排,掌握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各种现场资料。A.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主要是工作范围、专用条款、设计图纸和说明等。B.编制现场勘察提纲,确定重点要解决的问题。35是指招标人为澄清或解答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中的问题,以便投标人更好地编制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一般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出后的7~28天内举行)内容:(1)介绍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交底和解释;(2)解答投标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招标文件和在现场踏勘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或疑问。5.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标前会议)招标人的答疑方式以信函方式书面解答,解答内容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以会议记录形式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投标人36〖引例〗某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标明,距离施工现场1km处存在一个天然砂场,并且该砂可以免费取用。现场实地考察后承包商没有提出疑问,承包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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