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学校法制教育宣传材料--宪法基本知识
法制教育宣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知识.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宪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在宪法序言中阐述了本国和本民族长期奋斗的历史和取得的胜利成果,指出今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制度。由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三)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及教育、科学和其他文化制度等。宪法反映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经过了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社会经济制度是指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社会经济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产权,即公民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权,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迁徙自由、机会和结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四是受益权,即包括生存权、工作权、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和受教育权等;五是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主要规定有依法交纳赋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等。(五)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宪法的重要构成部分,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国家元首、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宪法中都对这些机关的地位、产生、组成、职权、活动原则以及相互关系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六)宪法保障。宪法保障是指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措施和制度。归纳起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明确规定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机关、团体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这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前提条件;其二,明确规定修改宪法的严格程序,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其三,明确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和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所共有的。(七)其他规定。除了上述基本内容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最后都另有一些附则条款。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我国的宪法的基本知识(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2)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5)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职责;⑤依法纳税;⑥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7)权力运行: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②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⑥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检察权。⑧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8)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①治理国家方式包括法治和人治两种。②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首次正式明确宣告实行法治。③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④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非常重要):1、以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2、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3、规定了依法治国4、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国家机构设置5、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6、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7、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宪法的分类:形式分类和实质分类形式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蒲莱士),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蒲莱士),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是由君主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是由君主和民意机关协商制定的,民定宪法是由民意机关制定的宪法的实质分类: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宪法宪法规范的特点:内容的根本性、效力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的作用:1、确认和巩固作用(确认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巩固阶级统治)2、限制和规范作用(限制和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3、指引和协调关系4、评价宣传教育作用(为什么只有指引评价作用?而没有预测教育强制作用?)宪法的制定概念:是宪法制定机关依照程序和步骤,制定宪法的过程。制宪主体是国民,一般由制宪机关代表国民行驶权利宪法的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对宪法意义进一步说明,说明其含义。宪法解释的原因:宪法是高度概括的,在实际运用中有必要解释。各人对宪法存在不同理解时需要解释。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解释机关是:人大常委会。宪法修改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宪法的内容和社会发展不一致,对宪法内容部分或者全面修改的行为宪法修改的种类:全面修改,部分修改,无形修改(需要严格控制。)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审议。起草,表决,通过,公布改变或撤销法律法规的条件或者原因:1、违背宪法或者上位法的2、超越权限的3、程序不当的4、各规定之间不一致,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5、规章被认为不适当,需要改变或者撤销的.
本文标题:学校法制教育宣传材料--宪法基本知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352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