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SNT 2771-2011 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
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771—2011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犘狉狅犮犲犱狌狉犲狅犳狊犺犻狆犳狌犿犻犵犪狋犻狅狀狅狀犻犿狆狅狉狋犾狅犵狊20110225发布2011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忠盈、杨光、吴建波、顾杰、吴新华、季健清、张瑞峰。Ⅰ犛犖/犜2771—2011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船运进境原木使用溴甲烷或硫酰氟进行熏蒸处理的基本要求、熏蒸处理前准备、熏蒸操作、安全措施和效果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在船舶货舱中使用溴甲烷或硫酰氟对进境原木实施熏蒸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34 溴甲烷原药GB7796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SN/T1760 出入境口岸硫酰氟卫生处理应用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熏蒸 犳狌犿犻犵犪狋犻狅狀常压或真空条件下,借助于熏蒸剂在一定时间和可以密闭的空间内将有害生物杀灭的技术或方法。3.2船舶熏蒸 狊犺犻狆犳狌犿犻犵犪狋犻狅狀在船舶上,对货舱内、甲板上的货物或空货舱进行熏蒸处理统称船舶熏蒸。3.3熏蒸剂 犳狌犿犻犵犪狀狋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药剂。本标准的熏蒸剂是指溴甲烷和硫酰氟。3.4有害生物 狆犲狊狋为害或可能为害植物、植物产品的任何生物有机体。3.5安全阈值 狋犺狉犲狊犺狅犾犱犾犻犿犻狋狏犪犾狌犲;犜犔犞在特定的作业空间,作业人员长期反复接触而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任何危害的空气中有毒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溴甲烷的长期接触安全阈值为2mg/m3(以8h/工作日和40h/周计算工作时间),硫酰氟的长期安全阈值为20mg/m3。3.6散毒 犪犲狉犪狋犲采用自然或机械通风的方法,逐步降低熏蒸空间内熏蒸气体浓度,直至将熏蒸气体浓度降低到安全1犛犖/犜2771—2011阈值以下的过程。4 基本要求4.1 熏蒸单位应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考核,具备从事船舶熏蒸业务的资格。4.2 熏蒸操作人员应通过检验检疫机构船舶熏蒸业务培训合格,取得检疫处理从业资格证书。4.3 熏蒸剂溴甲烷质量应达到GB434要求,有效含量不低于98%;硫酰氟的有效含量不低于98%。均为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注册登记证)齐全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4.4 熏蒸器材4.4.1 熏蒸气体检测仪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测精度为0.1g/m3)、气相色谱仪(检测精度为0.01g/m3)、卤素灯和溴甲烷气体检测管(检测范围是5mL/m3~50mL/m3和10g/m3~100g/m3)。4.4.2 温度检测仪器数字式测温仪(测温范围-100℃~1000℃,精度0.1℃)或水银温度计(测温范围0℃~100℃,精度0.1℃)。4.4.3 熏蒸剂气化器采用水浴加热方式对熏蒸剂进行气化,气化器药剂出口温度不低于20℃。4.4.4 帐幕熏蒸时覆盖用的帐幕应具备良好的气密性。用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或其他高分子材料制成的气密性薄膜,厚度为0.2mm~0.25mm。4.4.5 糊封材料糨糊、高力纸、牛皮纸、胶纸带、沥青胶带、沥青胶、易弯曲材料、厚度为0.15mm以上聚氯乙烯薄膜等。4.4.6 安全防护器材全面部过滤式防毒面具、隔离式空气呼吸装置或正压氧气发生器(在高浓度环境中作业时佩戴)、除尘口罩、防护用手套、安全帽、工作服和救生衣等。4.4.7 其他熏蒸器材风扇、投药管(不易被腐蚀的高压氧气管)、分药器(误差小于25g/kg)、气体采样管(内径3mm~5mm)、钢瓶接嘴、磅秤或电子秤(称量范围0kg~150kg,感量0.1kg)、计算器、卷尺、剪刀、扳手、手电筒、急救药品、熏蒸安全注意事项、熏蒸通知单、警戒标志和通讯工具等。2犛犖/犜2771—20114.5 船舶货舱与机舱、生活区完全隔离;货舱气密性良好并配备能够正常运转的通风设施。5 熏蒸前准备5.1 熏蒸单位确定熏蒸作业人员与现场负责人,会同船务代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向船长递交《熏蒸通知书》,与船方确认有关熏蒸事宜(商定熏蒸方案、熏蒸安全措施和船方职责等)。5.2 熏蒸操作人员检查船体结构,包括二氧化碳管道、地轴道、机舱区、污水阀门、电缆线孔、高低风筒、机械通风机、人孔、桅房、桅房电缆孔、舱盖橡皮垫、锚链间、生活区等,并把调查情况记入《船体结构检查记录及处理表》;索取货物配载图,了解原木来源、数量、种类和装载情况;测定舱内温度,了解有害生物种类、为害部位和感染情况等。5.3 熏蒸单位根据船舶检查情况和货物装载情况确定是否适宜熏蒸。如适宜熏蒸,则制定熏蒸方案和作业计划。方案应包括熏蒸起止时间、投药剂量、投药位置和方法、密封部位和方法、气体采样管放置位置、密闭时间、舱内熏蒸剂浓度检测计划、生活区及机舱熏蒸剂浓度监测计划、散毒时间和方法及安全措施等。如不适宜熏蒸的,则将熏蒸适宜性检验结果告知船方及其代理人。5.4 检验检疫机构审定熏蒸方案和作业计划。5.5 熏蒸单位准备熏蒸剂和熏蒸器材。5.6 熏蒸单位向边检和海事等部门送递熏蒸方案和作业计划,办理登轮熏蒸相关手续。6 熏蒸操作6.1 确定熏蒸温度6.1.1 用温度计分别测定舱内温度和环境温度,舱内温度低于5℃,不宜熏蒸。6.1.2 环境温度低于舱内温度在5℃以内(含5℃)或高于舱内温度的,以舱内温度作为舱内货物的熏蒸温度;环境温度低于舱内温度超过5℃的,则以舱内温度和环境温度的平均值为舱内货物的熏蒸温度。6.2 布置风扇在货物的对角线位置布置风扇,风扇的总风量应相当于熏蒸总体积。较大的,可以适当增加风扇数量。如果船舱有二层或三层,则每一层甲板上应安放风扇。6.3 布置采样管分货物的上、中、下三层布置采样管,每层按对角线排列3根~4根;熏蒸体积较大的,适当增加采样管数量。采样管布置完毕要做好标记。6.4 布置投药管分货物上、中、下三层布置1个~2个投药管于风扇前方并固定,然后将投药管连接到分药器上,再连接至气化器。6.5 熏蒸体积和用药量计算熏蒸体积以空舱容积为准,用药量为货舱容积乘以熏蒸剂量。溴甲烷和硫酰氟进境原木熏蒸剂量按照附录A进行。3犛犖/犜2771—20116.6 熏蒸密封及投药前准备6.6.1 对与熏蒸舱相通部位采用高力纸和牛皮纸糊封;人孔、溢水孔、污水井口以及风筒口等可采用聚氯乙烯薄膜捆扎;舱盖或舱门密封性能不好的,采用沥青胶带、沥青胶或易弯曲材料封堵,无法封堵的用聚氯乙烯薄膜覆盖并粘牢。糊封完毕后检查密封情况。6.6.2 对舱盖无法密闭或缝隙较大的舱内货物熏蒸时,需使用帐幕进行覆盖,并用沙袋、水袋将帐幕周边压实,用防风网、防风固定绳固定帐幕。6.6.3 在熏蒸区域的明显位置张贴警戒标志,并要求船方白天悬挂“VE”旗,夜间开启“绿—红—绿”信号灯。6.7 投药6.7.1 开启风扇:风扇一般在投药时和投药后30min内使用,在舱容较大或原木装载较满的货舱熏蒸时,风扇可继续运转,直至熏蒸气体分布均匀。6.7.2 在气化器开启的情况下,按每分钟1kg~2kg的速度投药。试投5kg~10kg药剂后,待30min检查是否有气体泄露。若无泄露则继续投药,否则补漏。6.8 浓度及泄露检测6.8.1 投药结束后0.5h、2h、4h、8h、12h、16h时分别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对舱内各检测点的熏蒸剂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当舱内浓度趋于一致后关闭风扇或风机。6.8.2 根据浓度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增补药剂或延长熏蒸时间。舱内浓度低于规定标准在5g/m3以内的,延长密闭时间8h~12h;在5g/m3~8g/m3之间的,应按式(1)计算补充投药,并延长熏蒸时间补充投药8h~12h;在8g/m3以上的,重新实施熏蒸。犃=犅×犞×犽1000…………………………(1)式中:犃———补充投药量,单位为千克(kg);犅———与规定浓度的差值,单位为克每立方米(g/m3);犞———熏蒸空间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犽———货物熏蒸系数,原木为2.0。6.8.3 投药结束后0.5h、1h、2h、3h、4h及此后每2h,驻船值班人员对熏蒸区域、机舱及生活区域等部位检测泄露情况,发现熏蒸剂浓度超过安全阈值,应及时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查找和封堵泄漏处。溴甲烷的安全与急救按GB7796要求执行。硫酰氟的安全与急救按照SN/T1760执行。6.9 散毒6.9.1 经浓度检测达到熏蒸效果要求的,通知船方关闭生活区门窗及通风装置,打开风筒和人孔,并开启排风扇机械通风3h以上或自然通风6h以上,然后开启舱盖。散毒应按照先下风后上风的原则。6.9.2 散毒期间在开舱后2h、4h、6h对货舱、生活区、机舱等区域溴甲烷或硫酰氟浓度进行检测,直至所有检测点溴甲烷浓度低于5×10-6或硫酰氟浓度降至0.02g/m3。6.9.3 散毒期间,要求船方白天悬挂“BO”旗,夜间开启“绿—红—红”信号灯。6.9.4 散毒结束后,拆除熏蒸警戒标志,去除有关熏蒸信号。4犛犖/犜2771—20117 结果评定7.1 熏蒸作业结束后,熏蒸操作人员准确填写熏蒸结果报告单。检验检疫人员根据附录A的要求对熏蒸效果进行评定。7.2 熏蒸方法和技术指标符合经检验检疫机构审定的熏蒸方案和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即评定为合格;熏蒸方法不符合熏蒸方案要求、技术指标未达到要求的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即评定为不合格。5犛犖/犜2771—2011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溴甲烷和硫酰氟进境原木熏蒸技术指标表犃.1 溴甲烷进境原木熏蒸技术指标熏蒸温度℃起始浓度g/m3密闭时间h散毒时浓度g/m35~1512016≥3615以上8016≥24表犃.2 硫酰氟进境原木熏蒸技术指标熏蒸温度℃起始浓度g/m3密闭时间h散毒时浓度g/m35~1010424≥31.210以上8024≥246犛犖/犜2771—2011书书书1102—1772犜/犖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SN/T2771—2011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3千字2011年7月第一版 2011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书号:155066·222137 定价16.00元
本文标题:SNT 2771-2011 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437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