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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438.4—2010代替SN/T0304—2007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第4部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犚狌犾犲狊犳狅狉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狋狅狔狊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犘犪狉狋4:犘犾狌狊犺狋狅狔犪狀犱犱犻狊犵狌犻狊犲犮狅狊狋狌犿犲20100302发布201009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SN/T2438《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系列标准共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承载儿童体重玩具;———第2部分:竹木玩具;———第3部分:电玩具;———第4部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第5部分:机械玩具;———第6部分:塑胶玩具。本部分为SN/T2438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SN/T0304—2007《出口布绒玩具检验规程》。本部分与SN/T030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名称由原《出口布绒玩具检验规程》改为《进出口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检验规程》;———范围增加了“化妆服饰”。———安全检验项目在GB6675的基础上,增加了欧盟玩具安全EN71和美国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F963的检验项目。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施军、王铁生、臧建成、李敬、李小青。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304—1993,SN/T0304—2007。Ⅰ犛犖/犜2438.4—2010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第4部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1 范围SN/T24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以棉、化纤及其他混纺织物为主要面料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243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5296.5—200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玩具使用说明GB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SN/T2438.4 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电玩具EN711:2005+A6:2008 机械和物理性质EN712:2006+A1:2007 燃烧性EN713:1994+AC:2002 某些元素转移的要求ASTMF963—2008 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16CFR1610 服装织物的易燃性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2438的本部分。3.1检验批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犫犪狋犮犺为实施监督抽样检验汇集而成的同一合同产品,简称批。3.2批量数 犫犪狋犮犺犳犻犵狌狉犲每个检验批所包含的数量。3.3样本箱 狊犪犿狆犾犲犮犪狉狋狅狀从批量箱中抽取用于检验的箱数。注:样本箱可以是纸箱、袋或其他包装形式。3.4样本数 狊犪犿狆犾犲犳犻犵狌狉犲从批量数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数量。1犛犖/犜2438.4—20103.5化妆服饰 犱犻狊犵狌犻狊犲犮狅狊狋狌犿犲一般指14岁以下儿童用于娱乐化妆的服饰及儿童玩耍玩具上的服饰。3.6代表性样品 狉犲狆狉犲狊犲狀狋犪狋犻狏犲狊犪犿狆犾犲从样本箱中抽取用于检验的样品。3.7一般项目检验 狀狅狉犿犪犾犻狋犲犿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规格、型号、外观、数量和运输包装等项目的检验。3.8安全项目检验 狊犪犳犲狋狔犻狋犲犿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项目的检验。4 检验依据合同、信用证中规定了检验标准的,外观按合同、信用证中规定的标准检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部分进行检验;安全项目按输入国或地区的玩具安全标准检验,输入国或地区没有玩具安全标准要求的,按GB6675执行。5 抽样5.1 抽样方案5.1.1 采用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确定抽样数。5.1.2 样本箱及安全项目检验按GB/T2828.1特殊检查水平S2从批量箱中抽取。抽样数量见表1。表1 样本箱及安全项目代表性样品抽样方案批量箱(件)/批量数(只/套)样本箱/件样本数/(只/套)2~252226~15033151~1200551201~3500088≥350011313 注:如样本箱或样本数不能覆盖检验批的产品规格型号,则应按所需的规格型号抽取样本。5.1.3 一般项目检验按GB/T2828.1一般检查水平Ⅰ抽取,抽样数量见表2。表2 一般项目检验代表性样品抽样方案单位为只或套批量数代表性样品数1~15216~25326~90591~1508151~28013281~500202犛犖/犜2438.4—2010表2(续)单位为只或套批量数代表性样品数501~1200321201~3200503201~100008010001~3500012535001~150000200150001~500000315≥5000015005.2 检验样品的抽取提供检验的样品应在相对应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如不能覆盖所有规格型号,则按表1和(或)表2中更高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直至覆盖所有的规格型号。5.3 抽样处理当代表性样品等于或大于批量数时,应将该批量看作代表性样品,抽样方案的判定数组保持不变。6 检验6.1 安全项目检验6.1.1 安全项目检验按输入国家和地区对玩具的技术法规要求的不同,分别参照6.1.2~6.1.3规定的要求和所列方法实施检验。输入国没有规定的,以及进口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安全项目参照6.1.4规定的要求和所列方法实施检验。输入国家和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参见附录A。如玩具的适用年龄、材质或结构等致使某些项目不适用时,允许不检验不适用的项目。6.1.2 输往欧盟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安全项目按表3检验。表3 输往欧盟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安全项目检验表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方式型式试验现场检验1材料所有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目测检查。√√2小零件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筒。按EN711:2005+A6:2008中8.2进行。√√3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不能穿过测试模板A、B或C。按EN711:2005+A6:2008中8.16进行。√√4可触及性锐利边缘或毛刺用锐边测试仪测试时,测试带不能被割破超过原长的50%。按EN711:2005+A6:2008中8.11及手感检查。√√5可触及锐利尖端或毛刺用锐尖测试仪测试时,锐尖测试仪指示灯不能亮。按EN711:2005+A6:2008中8.12及手感检查。√6突出物不能存在刺伤身体的潜在危险,且保护措施不能失效。目测及按EN711:2005+A6:2008中8.4.2.3进行。√7金属丝和杆件金属丝在挠曲性试验过程中不能折断而产生锐利边缘、尖端或突出物。按EN711:2005+A6:2008中8.13进行。√3犛犖/犜2438.4—2010表3(续)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方式型式试验现场检验8软性塑料薄膜或包装袋塑料薄膜的平均厚度应大于0.038mm;塑料包装袋的袋口周长大于360mm,不能用绳索作为封口方式。按EN711:2005+A6:2008中8.26.1进行。√√9绳索和弹性绳绳索的自由长度小于220mm;绳索形成环状,其环长应小于360mm;绳索的厚度应大于1.5mm。按EN711:2005+A6:2008中8.20进行。√√10易燃性能a)赛璐珞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判定b)毛绒面料的燃烧效应c)毛绒或毛发自由长度大于50mm的胡须、面具等d)毛绒或毛发自由长度小于50mm的胡须、面具等e)化妆服饰f)整体毛绒玩具a)赛璐珞(亚硝酸纤维)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不应用于制造玩具;b)试样表面不得出现迅速蔓延的火苗;c)符合EN712:2006+A1:2007中4.1要求;d)符合EN712:2006+A1:2007中4.2要求;e)符合EN712:2006+A1:2007中4.3要求;f)符合EN712:2006+A1:2007中4.5要求。a)用已知赛璐珞材料与玩具上的材料进行燃烧对比;b)取200mm×130mm毛绒面料两块,放置于温度20℃±2℃,相对湿度65%±2%的环境条件下7h以上,用面料燃烧试验机进行试验;c)按EN712:2006+A1:2007中5.2进行;d)按EN712:2006+A1:2007中5.3进行;e)按EN712:2006+A1:2007中5.4进行;f)按EN712:2006+A1:2007中5.5、5.6进行。√11标识和使用说明符合EN711:2005+A6:2008中第7章要求。目测√√12特定元素的迁移锑(Sb)≤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镉(Cd)≤75mg/kg铬(Cr)≤60mg/kg铅(Pb)≤90mg/kg汞(Hg)≤60mg/kg硒(Se)≤500mg/kg按EN713:1994+AC:2002检测。√4犛犖/犜2438.4—20106.1.3 输往美国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安全项目按表4检验。表4 输往美国的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的安全项目检验表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方式型式试验现场检验1材料所有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目测检查。√√2小零件1)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小物件或经滥用试验后脱落的小物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筒;2)由成人组装的,在组装前含有潜在危险小物件的玩具,应加贴警告标识。供37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小物件或经滥用试验后脱落的小物件如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筒,应加贴警告标识。按ASTMF963—2008中4.6进行。√√3可触及性锐利边缘或毛刺1)玩具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不得为锐利边缘;2)由成人组装的,在组装前含有未经保护、有潜在危险的利边的玩具,应加贴警告标识;3)金属边缘包括紧固件(如:螺钉帽)和刚性的聚合材料边缘,不能有引起刺伤或擦伤的毛刺。按ASTMF963—2008中4.7及手感检查。√√4可触及锐利尖端或毛刺玩具上的可触尖端不得为锐利尖端。玩具中使用的木材可触及的表面和边缘不能有毛刺。按ASTMF963—2008中4.9及手感检查。√5突出物玩具上不得存在刺伤身体的潜在危险突出物,且保护措施不能失效。目测及ASTMF963—2008中8.5~8.10进行。√6金属丝和杆件金属丝在挠曲性试验过程中不能折断而产生锐利边缘、尖端或突出物。按ASTMF963—2008中8.12进行。√7包装薄膜塑料薄膜的平均厚度应大于0.03810mm,最薄处应大于0.03175mm。或者,任何面积为30mm×30mm的范围内至少1%的打孔面积。按ASTMF963—2008中8.21进行。√√8绳索和弹性绳符合ASTMF963—2008中4.14的要求。按ASTMF963—2008中8.22、4.14进行。√√9易燃性a)纺织物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1610的要求。按ASTMF963—2008中第A.5章测试。b)非纺织物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材料不能是易燃固体,燃烧速度≤0.1in/s。按ASTMF963—2008中第A.4章测试。√5犛犖/犜2438.4—2010表4(续)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方式型式试验现场检验10警告和说明符合ASTMF963—2008中第5章、第6章、第7章目测检查。√√11特定元素的迁移锑(Sb)≤60mg/kg砷(As)≤25mg/kg钡(Ba)≤1000mg/kg镉(Cd)≤75mg/kg铬(Cr)≤60mg/kg铅(Pb)≤90mg/kg汞(Hg)≤60mg/kg
本文标题:SNT 2438.4-2010 进出口玩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软体填充玩具、化妆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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