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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学院的办学理念,实现教学——实践的优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结合我院专业设置以信息为龙头的优势,制定《关于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的规定》如下:关于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严肃教学大纲制定和修改的规范,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教学大纲的制定第二条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独立设置的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名称的课程在不同专业2、新开发的课程,要先制订教学大纲,然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3、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反映课程教学发展的先进水平,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4、教学大纲要科学地阐述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和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第三条教学大纲的制定和编写要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课程计划的相关要求;有部、省编统一教学大纲的,原则上按照统一大纲执行。第四条教学大纲由各系(部、室)、相关教研室组织编写。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相关专业教师集体讨论并征求专家审核意见后制定。相关教研室和系(部)逐级在对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第五条制定教学大纲的要求:1、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课程教学发展的新要求,要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2、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符合相应教学层次的要求。3、教学大纲要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要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重复和遗漏。4、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教学大纲按学院制订的统一格式编写。第三章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第六条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学时分配以及必要说明等;对教学的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包括参观、理论讲授、实践环节、综合训练、课程设计、作业、考核方式等。第七条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各部分具体内容:1、课程的性质和目的:说明本课程在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课程类别,提出学生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2、课程教学内容:本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按章节或单元分别列出知识点、重点、难点、课时、作业、考核方式等。3、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各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的安排、要求。4、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及后续课,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5、教材建议及教学参考书。6、实践课程的大纲,还应明确实践教学的场所和时间;具体内容、方式、时间分配;与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关系;实践教学的要求(调查研究报告、社会实践总结、个人作业、实验、实训报告等);能力培养和操作应用方面所应达到的标准等。第四章教学大纲的实施第八条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更动;如需更动,须提出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初审,经系(部、室)领导审核批准。第九条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属基本教学文件,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管理,系(部、室)留存,未经允许,不得更改。第十条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足的,应在下一轮授课前由主讲教师提出调整意见;由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对课程教学大纲作调整,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报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学大纲格式由教务处另发)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年月日
本文标题:关于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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