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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176—2008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犇犲狋犲狉犿犻狀犪狋犻狅狀狅犳狊狅犾狏犲狀狋狊犲狆犪狉犪狋犻狅狀犳狅狉犱犪狀犵犲狉狅狌狊犵狅狅犱狊狅犳犳犾犪犿犿犪犫犾犲犾犻狇狌犻犱狊20080904发布200903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及其《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艳军、李晶、熊中强、周磊、冯智劼、赵好力宝。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176—2008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458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GB1945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易燃液体 犳犾犪犿犿犪犫犾犲犾犻狇狌犻犱狊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的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4 材料4.1 100犿犔量筒———顶部带有塞子可以密封;———总高度约为25cm;———刻度段的内直径大小一致,约为3cm。4.2 直尺(精度0.1犮犿)5 试验步骤5.1 将试验用危险品易燃液体样品搅拌均匀。5.2 将搅拌后的液体倒入量筒至100mL刻度处。5.3 用塞子或封口膜将量筒密封。5.4 静置24h后用直尺测量上部分离层液体的高度。6 试验结果6.1 以量筒中溶液上部分离层的高度占试样总高度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6.2 重复测定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1犛犖/犜2176—2008
本文标题:SNT 2176-2008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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