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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122—2008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犛犪犿狆犾犻狀犵犳狅狉狋犺犲狇狌犪狉犪狀狋犻狀犲狅犳狆犾犪狀狋狊犪狀犱狋犺犲犻狉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20080904发布200903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琼、陈枝楠、黄庆林、章桂明、王峻、胡献星。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122—2008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各类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查和取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T18085 植物检疫 小麦矮化腥黑穗病菌检疫鉴定方法GB/T18086 植物检疫 烟霜霉病菌检疫鉴定方法SN/T0800.1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SN/T0800.20 进出境饲料检疫规程SN/T1078 进出境藤柳草制品检疫操作规程SN/T1104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SN/T1126 进出境木材检疫规程SN/T1131 大豆疫霉病菌检疫鉴定方法SN/T1157 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SN/T1158 进出境植物盆景检疫规程SN/T1386 进出境切花检疫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检疫批 犾狅狋批来自同一国家或地区、同一运输工具装载、同一收货人或发货人、同一品种名称的货物。3.2抽样 狊犪犿狆犾犻狀犵采用适合的工具按照规定的方法,根据先抽查后取样的原则,从一批货物中抽取针对性和代表性的样品。3.3单株样品 犻狀犮狉犲犿犲狀狋份样从批量的单个抽样点,一次抽取的少量样品。3.4原始样品 犫狌犾犽狊犪犿狆犾犲集样取自同一批的份样,经过混合而得到的一定数量的样品。1犛犖/犜2122—20083.5实验室样品 犾犪犫狅狉犪狋狅狉狔狊犪犿狆犾犲平均样品由原始样品经过混合、缩分得到的一定数量样品。用于制备各检验项目试验样品和存查样品。3.6试样 狋犲狊狋狊犪犿狆犾犲试验样品从平均样品中分取的用于各项目检验的一定数量的样品。3.7存查样品 狉犲狊狋狅狉犲狊犪犿狆犾犲从平均样品中分取的用于备查的一定数量的样品。4 总则4.1 抽查4.1.1 抽查应在取样前进行。4.1.2 抽查时应对待检货物的有关单证、产地、包装、标记与号码、品种、数量进行核实。4.1.3 针对性抽查,根据货物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生物学特性,针对性检查运输工具和包装物的底部、四周、缝隙,以及货物等处有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及发霉、变质等情况。4.1.4 随机抽查,根据随机原则,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查。4.1.5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警示通报,或根据疫情动态经风险分析确定为高风险植物或植物产品或查验发现可疑重大疫情,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抽查数量。4.2 取样4.2.1 取样应在抽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抽查的结果,确定采取随机取样的方法、或者随机结合选择性的取样方法。4.2.2 取样前作好准备工作,如准备好取样工具、标签纸、样品保存的器具以及相关的单证等。4.2.3 取样应在清洁、干净、光线充足、无异味以及不会造成样品污染的条件下进行,避免日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杂质混入。4.2.4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警示通报,或根据疫情动态经风险分析确定为高风险植物或植物产品,可以加大取样比例和取样数量。4.2.5 取样方法:a) 随机采样: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采样要做到随机化,保证所采样品的代表性;b) 选择性采样: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植物或植物产品携带、感染有害生物,或有污染、霉变、污秽不洁等不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时,应当对有害生物、受侵染或感染的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选择性地采样。选择性采样不受货物批号、采样比例和数量的限制。4.2.6 取样完成后,要立即填写标签和相关的抽样单证。5 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抽样方法5.1 粮谷类5.1.1 船运散装粮谷类5.1.1.1 抽查分上、中、下三层在各舱按棋盘式随机选点50个~60个,每点至少取1000g,用1.7mm×2.0mm长孔筛或2.5mm圆孔规格筛进行筛检,仔细检查筛上物和筛下物,根据需要将筛上挑出物及筛下物装入盛器,虫、杂草、菌瘿等装入指形管并标识,送实验室检查。2犛犖/犜2122—20085.1.1.2 取样按照GB/T18085的抽样规定执行,以1000t作为一个检验批,分舱别、分层次、分品种、分等级按棋盘式选30点~50点扦取单株样品并制成原始样品,取样量为1000t取1份不少于5kg的原始样品。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车、车皮或其包装为单位,扦取1份5kg的原始样品。5.1.1.3 取样方法5.1.1.3.1 第一次取样卸货前在表层进行。5.1.1.3.2 卸货期间取样每1000t货物扦取、制备一份原始样品。5.1.1.3.3 机械自动化抽样按照机械自动化抽样设备的操作规程实施抽样。5.1.2 集装箱装运散装粮谷类5.1.2.1 抽查按棋盘式随机选点10个,每点至少取1000g,用1.7mm×2.0mm长孔筛或2.5mm圆孔规格筛进行筛检,仔细检查筛上物和筛下物,根据需要将筛上挑出物及筛下物装入盛器,虫、杂草、菌瘿等装入指形管并标识,送实验室检查。抽查比例为每5个集装箱随机抽查1个,每增加5个集装箱增加抽查1个,不足5个集装箱的,应增加抽查1个。5.1.2.2 取样选点抽查的同时取样,样品量不少于5kg。5.1.3 件装粮谷类按照SN/T0800.1规定进行抽样。5.2 油料类5.2.1 大豆5.2.1.1 船运散装大豆5.2.1.1.1 抽查在各舱按棋盘式随机选点30个~50个,每点至少取1000g大豆,用1.7mm×20mm长筛或2.5mm圆孔规格筛进行筛检,仔细检查筛下物中有无虫、杂草籽、菌瘿等,并同时检查筛上物,特别注意检查土块,根据需要将筛上挑出物及筛下物装入样品袋,虫、杂草籽、菌瘿等装入指形管并标识,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检查。5.2.1.1.2 取样参照GB/T18085的抽样规定执行。5.2.1.1.3 取样点的确定分舱别、分层次、分品种、分等级按棋盘式选30点~50点扦取单株样品并制成原始样品。必要时,取样点可增至90个。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盛放样品。转基因检测的样品应使用一次性密封塑料袋盛放样品。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车、车皮或其包装为单位,扦取1份原始样品。5.2.1.1.4 取样方法———第一次取样:卸货前在表层进行;———卸货期间取样:每1000t货物扦取、制备一份原始样品;———获取筛下物:在扦取单株样品的同时,每点至少另取2000g样品至孔筛进行筛检。每筛旋转10次~20次,留筛下物;———机械自动化抽样:按照机械自动化抽样设备的操作规程实施抽样。3犛犖/犜2122—20085.2.1.2 土壤收集土块样供进一步开展大豆疫病菌的检疫,取样方法按SN/T1131。———于船舱内随表层及卸货过程的取样及筛样时检查有无土块,注意区分土块与其他结块杂质。———于卸货工序中(如:自动秤、皮带或刮板输送机前)加装筛网,收集土块。———于散粮筒仓中的清选设备处收集土块。5.2.1.3 件装大豆按照SN/T0800.1规定进行抽样。5.2.2 其他油料5.2.2.1 抽查在各舱按棋盘式随机选点30个~50个,每点至少取1000g,用分级筛进行筛检,仔细检查筛下物中有无虫、杂草籽、菌瘿、螨类等,并同时检查筛上物,根据需要将筛上挑出物及筛下物装入样品袋,虫、杂草籽、菌瘿等装入指形管并标识。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检查。5.2.2.2 取样参照GB/T18085的抽样规定执行,以1000t作为一个检疫批,每舱按棋盘式随机选点30个~50个筛样,抽取一份4kg原始样品。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车、车皮或其包装为单位,扦取1份原始样品。5.3 饲料类5.3.1 抽查方法———堆垛货物:在堆垛四周按正弦曲线从上、中、下层抽查,采取倒袋和过筛的方法,并将挑出的有害生物装入指形管、样品袋并标识,送实验室作进一步检查;———船舱货物:每舱按棋盘式随机选点20个~30个筛检,并将挑出的有害生物装入指形管、样品袋并标识,送实验室作进一步检查。5.3.2 抽查和取样数量参照SN/T0800.20抽样规定,堆垛袋装货物每500t取一份代表样品,不足500t的抽取一份样品,每份样品抽样件数见表1,每份样品1.5kg以上。堆垛散装饲料以50kg为一件计算,参照袋装饲料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表1 堆垛袋装饲料检疫抽查件数件数/件吨位/t抽样件数/件1000以下50以下5~101001~300050~15010~153001~5000150~25015~255001~10000250~50025~40 ———船舶装载货物抽样:表层抽样在卸货前进行,卸货期间1000t取一个原始样品,每份样品1.5kg以上;———集装箱、车厢等方式装载的抽样参照上述方法抽样。5.4 水果5.4.1 抽查方法5.4.1.1 大船运输的,分上、中、下三层边卸边检查。在上层检疫合格后方可卸货。5.4.1.2 集装箱装载运输的水果,需卸出,以供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和抽样。5.4.1.3 按随机和代表性原则多点抽查。5.4.2 抽查和取样数量每一独立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车辆、船舶等)、每一水果品种抽查件数和取样数量按表2执行。4犛犖/犜2122—2008表2 水果检疫抽查件数和取样数量批量/件抽查/件取样量/kg≤50010(不足10件的,全部查验)0.5~5501~100011~156~101001~300016~2011~153001~500021~2516~205001~5000026~10021~50>50000100505.4.3 取样方法———结合抽查针对性地抽取可疑带病、虫的水果;———按批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5.5 繁殖材料5.5.1 依据标准按照SN/T1157和SN/T1158进行抽查和取样。5.5.2 抽查高风险应全部检查,中低风险按其总量的5%~20%随机抽查,如有需要可加大抽查比例,其中不足最低检查数量的应全部检查。抽查的最低数量:———种子最低抽查不少于10件;———整株植物、砧木、插条类,最低抽查10件,且不少于500株(枝);———鳞球茎、块根、块茎:最低抽查10件且不少于1000粒;———接穗、芽体、叶片类:最低抽查10件,且不少于1500条(芽);———试管苗类:最低抽查10件,且不少于100支(瓶);———盆景每批至少抽查300盆,批量不足300盆的全部检查;批量在3000盆以上的按批量的10%抽查;———其他植物繁殖材料参照上述要求执行。5.5.3 取样高风险进境植物苗木和全部货物不足一份样品的植物苗木全部送室内检验。出境植物苗木及中低风险的进境植物苗木取样数量见表3。表3 出境植物苗木及中低风险的进境植物苗木检疫取样数量货物类别货物数量抽样数种子a10kg及以下1份11kg~100kg2份101kg~500kg3份501kg~1000kg4份1001kg~2000kg5份2001kg~5000kg6份5001kg~10000kg7份10000kg以上每增加5000kg增取1份样品,不足5000kg的余量,按1份取5犛犖/犜2122—2008表3(续)货物类别货物数量抽样数整株植物、砧木、插条b50及以下1份51~2002份201~10003份1000~50004份5001及以上每增加5000增取1份不足5000的余量按1份取鳞球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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