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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广昌县龙溪单元烟草农机购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ZYC-WZ-2013-09招标人: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章)联系人:洪女士电话:0794-8626075编制时间:2013年6月-1-第一章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广昌县龙溪基地单元烟草农机购置2招标人名称: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1666号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794-86260753标段划分与项目投资第一标段:起垄机137台,预算投资约170万元。第二标段:移栽机10台,预算投资约42万元。第三标段:播种机15台,预算投资约4万元。第四标段:剪叶机150台,预算投资约8万元。第五标段:运输机20台,预算投资约22万元。第六标段:烟夹55套,预算投资约100万元。第七标段:烟叶烘烤制煤机10台,预算投资约37万元。第八标段:烟杆清理机120台,预算投资约52万元。第九标段:多功能管理机10台,预算投资约30万元。4中标方式每个标段取评标后排名前三名厂家为中标单位,购置数量由业主确定。5交货地点与日期2013在7月20日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见招标书7投标人要求第一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二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三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四标段: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五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六标段: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七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2-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八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第九标段: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内的自主生产企业或自主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8分包约定不允许9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5日,期间每天8:30-12:00—14:30-17:00时。地点:抚州市烟草公司(抚州市迎宾大道1666号)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迎宾大道1666号)1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9日9时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7月9日9时,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迎宾大道1666号)14投标有效期90天15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收到招标文件后4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答复。17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放。18拦标价投标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江西省2012年度烟草农机补贴名录测算限价。19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仟元21评标小组的组成评标小组共设置7人,从江西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3-专家库中抽取。22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每个标段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23履约担保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4-(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⒈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2013年广昌县龙溪基地单元烟叶生产田间机械化起垄机、剪叶机、烟杆清理机、烟夹等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西省和抚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投标人必须是有提供公告中所采购货物的能力和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且所提供产品:⑴必须经过国家法定试验鉴定机构鉴定检测;⑵能被证明在江西省烟叶产区内具有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且具有较好的“三包”服务能力,符合安全、环保要求;⑶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的产品。(产品资质要求详见本标书(六)之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投标人补充条款”)3.机具名称与数量。起垄机137台,移栽机10台,播种机15台,剪叶机150台,烟叶生产运输机20台,烟夹55套(500杆/套),烟叶烘烤制煤机10台,烟杆清理机120台,多功能管理机10台4.投标费用及其他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为保证此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评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4.3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4.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格式四、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表四、投标单位情况介绍表五、交货时间、付款方式、技术规格响应表六、技术规格偏离表七、质量保证体系八、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介绍九、人员培训计划及货物验收方案十、资格证明文件十一、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联系解决。-6-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送达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对投标截止日5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西省烟草公司网上公告,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确认已阅悉修改文件。7.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推迟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在江西省烟草公司网上公布。-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际单位制。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合同条款;(2)按照第10、11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3)按照第12条要求对交货时间、付款方式、技术规格及基本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偏离表;(4)按照第15条要求提供的人员培训计划、设备的验收方案;(5)按照第13条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及体系的严密以及质量保证的必然性;(6)按照第14条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情况的介绍,从侧面去证明投标人基本服务承诺的真实性、可能性;(7)按照第16条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8)按照第17条要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9)按照第18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0.开标一览表10.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同投标文件一起放入投标袋中。10.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致。11.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11.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的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并对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作简要介绍。11.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货物投标单价包括:主机费、附件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调试费、质量保证费、法定部门验收费用、培训费、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货物投标单价=单价内所含的设备价+单价内所含的其它费用。提供的设备在完全满足标书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若需推荐设备的部分选配件,应在“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另列标明。投标时没有说明的选配件合同执行时不得收取费用。12.交货时间、付款技术、规格的响应12.1响应表中应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12.2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逐一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偏离表中未填写的事项视为已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9-13.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13.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人员培训计划、设备验收方案15.1投标人在培训计划中应提供详细的授课安排、授课师资配备、时间地点以及学员数量等说明。1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备验收方案,该方案经使用单位确认后将作为使用单位验收的主要依据。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6.1按照第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的要求;16.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6.4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7.证明货物质量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1按照第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货物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生产许可证、推广许可证、通过有关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证证书,以及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10-17.3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⑴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⑵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逐条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8.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3报名时缴纳的壹仟元报名保证金,开标时转为投标保证金。18.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以退还,不计利息。18.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6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五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投标人串通勾结、哄抬货物价格,人为地使招标丧失竞争性;(对此,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将依法不予授标)⑶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对此,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将依法不予授标)⑷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⑸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6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1-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三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江西省烟草公司
本文标题:抚州市烟草公司招投标文件(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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