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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60X11备案号:51455-2016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110-2016豆谷类及其制品辐照杀虫防霉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irradiationfordisinfestatinginsectandmouldonbeans,grainsandtheirproducts2016-09-20发布2016-11-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3110-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澧、冯敏、王德宁、杨萍、顾贵强、王合叶、蒋希芝、朱佳廷。DB32/T3110-20161豆谷类及其制品辐照杀虫防霉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豆类、谷类及其制品辐照杀虫防霉技术规范的要求、辐照工艺和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的豆类、谷类及制品的辐照杀虫和防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8524-2001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JJG591-1989γ射线辐射源(辐射加工用)标定规程3要求3.1产品豆类、谷类产品均应符合GB2715的要求。产品应经筛选,具有正常粮食的色泽、气味,无害虫的蛹和成虫,无异味,无霉变。水分含量应小于12%。3.2包装内包装应选用食品级、耐辐照、保护性的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GB7718和GB/T18524-2001中附录B的规定。4辐照工艺4.1辐照源按GB/T18524-2001执行。4.2辐照时期豆类、谷类产品包装后应尽快辐照,以防害虫的卵和幼虫发育为蛹和成虫。4.3辐照工艺剂量4.3.1杀虫剂量豆类、谷类辐照杀虫最低有效剂量为0.3kGy。DB32/T3110-201624.3.2防霉剂量豆类、谷类及其制品类辐照防霉最低有效剂量为3.0kGy,最高耐受剂量为7.0kGy。适宜工艺剂量为3kGy~5kGy。4.4辐照要求产品箱中最小剂量应不小于最低有效剂量,最大剂量应不大于最高耐受剂量。同批产品箱中吸收剂量分布的不均匀度应小于1.4,应符合JJG591的规定。按GB/T18524-2001中第7章规定,本标准允许重复辐照一次,但总的最高累积吸收剂量不应超过7.0kGy。5运输、贮存5.1运输辐照后,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在运输和装卸时,防止内外包装破损以避免二次污染。5.2贮存辐照后,豆类、谷类及其制品等产品库应无虫源、鼠源,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离墙≥30cm,离地面≥1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32∕T 3110-2016 豆谷类及其制品辐照杀虫防霉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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