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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B16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2597—2016辽宁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forthemonitoringofthemainforestpestinLiaoningProvince2016-03-18发布2016-05-18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T2597—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A、附录G、附录H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负责解释。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世强、舒红、张佩洁、李菊、王焱冰、柴晓东、曾辉、王熙宁、庄宏伟、张艳春。DB21/T2597—20161辽宁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周期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LY/T1663—2006油松毛虫、赤松毛虫、落叶松毛虫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LY/T1681—2006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1915—2010诱虫灯林间使用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监测在生物学、生态学、生理学基础上,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调查方法,为掌握某种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范围、发生危害程度或种群动态规律的持续观测调查。3.2发生类型本区域内某种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程度、频度和面积。一般分为常发区、偶发区和自控区。具体划分参照LY/T1663—2006执行。3.3发生程度林业有害生物在林间自然状态下实际或预测发生的数量多少(统计单位有:条/株、有虫(病)株率、头/10cm2、条/50cm标准枝、粒/株、个/m标准枝、活虫/株、条/百叶、头/m2、感病指数、盖度等)。3.4危害程度DB21/T2597—20162林业有害生物对其寄主植物所造成的实际或预测危害大小(统计单位有:叶部受害率、枝梢被害率、感病指数、感病株率、受害株率、失叶率等)。3.5发生面积林业有害生物在林间自然状态下,实际或预测发生达到发生统计起点以上的受害林木面积。3.6成灾面积林业有害生物对其寄主植物所造成的实际或预测危害,达到成灾统计起点以上的受害林木面积。3.7发生范围某种林业有害生物在本辖区存在并且发生(危害)程度达到发生统计起点以上的行政区划范围。一般以乡(镇、场)为最小统计单元。3.8分布范围某种林业有害生物在该地区存在的行政区划范围。一般以乡(镇、场)为最小统计单元。3.9监测代表面积在本辖区内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过程中,所有监测调查所代表的森林面积总和。主要包括:固定标准地代表面积、临时标准地代表面积、踏查线路代表面积的三个面积总和。1年发生多于1个世代的林业有害生物可重复计算监测面积。3.10应施监测面积本辖区内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的所有森林面积总和。1年发生多于1个世代的林业有害生物可重复计算监测面积。4监测范围所有人工林、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省级森防机构认定应当进行监测的其它林分或场所。5监测内容以乡(镇、场)为统计单元确定某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以小班为统计单元确定某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寄主植物的受害程度;本辖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群动态规律;省级森防机构要求的监测内容。DB21/T2597—201636监测周期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世代数,每年进行1次以上监测调查。7监测方法7.1踏查确定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范围和危害情况。以林业有害生物个体或寄主植物危害状为导向,进而初步确定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等。7.1.1踏查准备踏查前,有目的的走访或咨询当地林业技术员(护林员),查阅当地森防部门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档案,了解当地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状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踏查线路做准备。同时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准备好野外调查所需的物品和设备。详见附录A。7.1.2线路设置踏查前根据本辖区历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和发生情况、主要森林类型、寄主植物分布区域、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公路铁路、林班线等因素,按照道路设计踏查线路图。重点为历史上林业有害生物频发的地块;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区等生态公益林;人为干扰活动大,物流繁忙的地区;近年遭受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状况不良的林地。踏查线路应基本覆盖本地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寄主植物的分布区域。7.1.3踏查时间根据调查对象的生物学特性,选择其在本辖区内发生(危害)的起始时期至结束时期进行调查。制定相应的踏查工作月历,应在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进行,虫害类也可在成虫羽化盛期或化蛹期进行。7.1.4踏查方法按预先设计踏查路线进行虫情监测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林业有害生物和寄主植物为调查导向。若未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则只记录GPS坐标点,标记踏查线路痕迹;若发现零星分布的林业有害生物,则只记录为分布范围;若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或寄主植物受到危害,则设立临时标准地进行详细调查。当发生(危害)程度达到统计起点标准,则记录为发生范围,否则记录为分布范围,并填入附录B。7.1.5临时标准地设置调查时对达到发生统计起点标准的林业有害生物地块,应设立临时标准地详细调查其发生(危害)程度、发生面积及成灾面积等,并填入附录C。发生(危害)程度及成灾判定标准参照LY/T1681—2006标准、附录G和林造发[2012]26号文件执行。7.1.5.1临时标准地及标准树设置方法设立临时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在0.2hm2左右,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100株,在临时标准地内采用对角线或“Z”字形方法,每块标准地随机调查20-30株标准树;农田林网和路树,每隔50~100株选一株标准树;种实害虫按对角线法抽查5株以上;地下害虫调查采用挖土坑法,同一类型林地设1块标DB21/T2597—20164准地,每块标准地土坑总数不少于3个,土坑大小一般为1m×1m,深度到无害虫为止;鼠兔害标准地面积设置为1hm2左右,并沿对角线随机选取100株标准树进行调查。7.1.5.2临时标准地设置数量人工林临时标准地累计代表面积原则上不应少于该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的3‰;天然林不少于0.2‰。同一类型的标准地应尽可能有3次以上的重复。7.1.6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方法根据监测调查对象和寄主植物危害部位的不同,采用适当的调查方法对标准树上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如目测法、标准枝法、震落法等。7.1.6.1叶部、枝梢和果实病害调查标准树的枝梢、叶片、果实是否有病害,统计枝梢、叶片、果实的感病指数。7.1.6.2干部和根部病害调查标准树,统计健康、感病和死亡的植株数量,计算感病率。7.1.6.3叶部、枝梢、干部和根部害虫调查标准树上害虫数量,或目测害虫对树冠、枝梢、树干及根部的危害程度。7.1.6.4种实害虫在标准树树冠上、中、下不同部位采种实10~100个,解剖种实,统计被害率。7.1.6.5有害植物对于侵占林地的有害植物,调查其盖度;对于藤本攀援类有害植物,调查其盖度或受害株率。7.1.6.6鼠、兔害调查被害株数和死亡株数,计算受害株率和死亡株率。7.1.7统计汇总根据踏查和临时标准地调查结果,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将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范围、发生面积、成灾面积等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并填入附录D。7.2固定标准地监测通过布设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地块,调查常发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虫口密度变化,掌握该种林业有害生物种群动态消长规律的监测手段。在未发区如发现虫情,可将其划为发生区,并补充设立固定标准地进行调查。被选为固定标准地的林分同其他林分一样对待,可进行正常的经营和防治。固定标准地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要及时补充和备案。7.2.1固定标准地及标准树设置固定标准地要有标记和编号。选择标准地时要考虑坡度、坡向等立地条件,同时还要考虑树种、树龄、树高、虫种及近几年该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常发区、偶发区与自控区固定标准地设置比例为DB21/T2597—201653:2:1,标准地面积不低于0.2hm2。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100株,在固定标准地内采用对角线或“Z”字形取样方法,每块标准地调查20~30株标准树。7.2.2固定标准地设置数量在常发区每个乡(镇、场)的固定标准地数量不少于4块;在偶发区每个乡(镇、场)的固定标准地数量不少于3块;在自控区每个乡镇的固定标准地数量不少于2块。7.2.3固定标准地编号固定标准地编号由县级森防站统一进行编号工作。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共计7位数字,第一部分2位数字(01~14),第二部分2位数字(01~99),第三部分3位数字(001~999)。第一部分数字和第二部分数字组合共4位,代表固定标准地所在的市和县(区)。设定规则同国家防治报表软件一致,具体可参考《辽宁省区划代码列表》;第三部分数字代表该县区内固定标准地的排列序号。同一乡(镇、场)的固定标准地编号要连续排序,中间不能出现空号和漏号。7.2.4固定标准地概况调查新设立的固定标准地,应将地域、林班、主要树种、林木组成、地理坐标、地势、监测虫种等林地信息填入附录E,并参照附录H填写。固定标准地概况信息一般每5年调查更新一次。7.2.5固定标准地虫情调查虫情调查方法与7.1.6相同。7.3诱虫灯监测适用于趋光性强的林业害虫调查。该调查方法不能取代标准地调查,可作为发现新记录害虫以及踏查的补充。诱虫灯调查具有广泛性,可以用来确定本地区趋光性害虫的优势种类;同时也可监测某种趋光性害虫成虫羽化的始见期、始盛期、高峰期等。具体应用方法按LY/T1915—2010有关规定执行,调查的结果填入附录F。7.4引诱剂监测可作为单一害虫成虫始见期监测、发生量统计及排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否传入的主要调查手段。具体使用方法可参见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调查的结果填入附录F。8计算公式有虫株率﹪=(有虫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枝梢受害率﹪=(出现受害状样枝梢数/样枝梢总数)×100种实被害率﹪=(被害种实数/实际调查种实总数)×100感病指数=[∑(各病级代表数值×该级株数)/调查总株数×最高病级代表数值]×100感病株率﹪=(发病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受害株率﹪=(受害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死亡株率﹪=(死亡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叶部受害率﹪=(受害叶片数/实际调查叶片数)×100失叶率﹪=(单株树冠上损失的叶量/单株树冠上的全部叶量)×100盖度﹪=(植物地上部分垂直投影面积/样地面积)×100DB21/T2597—20166监测覆盖率﹪=(监测代表面积/应施监测面积)×100DB21/T2597—20167AA附录A(资料性附录)野外调查携带物品和设备以下所列物品设备可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选择性携带。个人物品:饮用水、防雨装备、通讯设备、照明设备、急救用品等。记录物品:调查记录表、记录本、铅笔、油性记号笔、便携式数码相机、GPS、喷漆、鉴定图册、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分级标准等。标本采集设备:捕虫网、中性采集标签、塑料袋(纸袋)、放大镜、标本管、毒瓶、保存用乙醇、无纺布巾、脱脂棉、封口膜、砍刀、修枝剪、铲子、小钳子、小镊子、解剖刀、手套、卷尺、望远镜、地图等。DB21/T2597—20168BB附录B(规范性附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踏查记录表县(区)名称:乡(镇、场)名称:踏查路线编号:地理坐标村名踏查点名称经度纬度海拔林分组成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是否设置临时标准地及编号备注EN□EN□EN□EN□EN□调查人: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按踏查路线填写,每一条踏查路线填写一张表,踏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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