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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00A91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055—2014学校安全管理规范2014-07-07发布2014-07-3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2055—2014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久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运久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占杰、葛立芳、田峰、王军、刘尚辉、刘庆洲、白海平、陈建伟、赵连云、贺丹丹、刘佳子、郝娜、马涛。DB13/T2055—2014II引言学校人员密集度高、流动性相对较大。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普遍较弱,面对来自多方的安全威胁,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是家长和社会特别关注学校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学校安全是教学的基础和保障,学校安全是学生的生命线。通过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能够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科学依据,也可以使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对保障学校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安全无忧、环境文明的学习环境具有重要意义。DB13/T2055—20141学校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基础管理、设备设施安全条件、教学过程安全控制、校舍及周边环境、应急准备与救援、绩效测评和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已经注册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各级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控制和考核,但不适用于校办工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70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21746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状态或行为。3.2DB13/T2055—20142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3风险risk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职业病的严重性的组合。3.4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评估由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并确定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3.5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3.6不合格non-conformance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3.7资源resources实施教学安全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3.8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根据安全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4总要求4.1总则学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实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4.2通则学校应满足以下要求:a)确定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b)确保所需的文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c)确保所需的准则、方法和安全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运行和控制;d)确保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教育教学过程的运作和监视;DB13/T2055—20143e)确保通过危险源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设备设施安全性、可靠性;f)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教育教学过程,通过自我检查、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约束,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4.3测评和评审4.3.1学校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实施安全管理,按照自主测评、外部评审两种方式测评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和度量设备设施安全性、可靠性。4.3.2学校应根据本标准开展安全管理测评工作,自主测评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4.3.3安全管理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4.4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5基础管理5.1安全管理方针5.1.1安全管理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方向。5.1.2安全管理方针应符合以下要求:a)包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积极预防”内容,体现“安全第一”,持之以恒地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绩效的要求;b)包括应遵守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体现“依法管理”;c)包括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相关方力量,承担其应负的责任和应履行的职责,体现“综合治理”的要求;d)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提供必需的资源;e)传达到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及相关方,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f)与学校目标管理内容相一致;g)定期进行评审。5.2目标5.2.1安全目标5.2.1.1安全工作应列入学校目标管理内容,定期进行考核。5.2.1.2学校应设立形成文件的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a)与安全管理方针和学校目标管理内容相一致;b)体现学校存在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c)考虑学校的教育教学特点和财务状况,以及相关方的意见;d)可行时,目标应可测量。5.2.2安全目标分解DB13/T2055—20144安全目标应逐级分解,落实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基层教育教学单位和工作岗位。5.3危险源辨识与控制5.3.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5.3.2控制措施5.3.2.1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5.3.2.2危险源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a)消除;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e)个体防护。5.3.3评审和更新应定期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确定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按规定对危险源登记建案。5.3.4告知应将存在的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告知学生和教职员工及相关人员(包括受其影响的相关方)。5.4安全责任制5.4.1责任体系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相应职能层次上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5.4.2主要负责人职责学校安全工作应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a)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确保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各类安全事故,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处置工作。5.4.3工会安全职责应确保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能,收集、解决及反馈学生和教职员工关注的安全事项,并协助、督促学校改进和完善安全条件。5.4.4职责考核DB13/T2055—20145应确保主要负责人及所有教职员工熟悉并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职责应定期考核。5.4.5安全职责评审和更新安全职责应定期评审,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更新。5.5安全规章制度5.5.1获取、传达和更新学校应建立有效途径,及时获取适用于其教育教学和周边环境的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更新和传达到相关岗位教职员工。5.5.2制度体系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制度、与有关部门的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和饮食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含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等。5.5.3批准安全规章制度发布前应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做出适当标识,列为受控文件管理,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5.5.4发放和执行对现行有效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应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岗位,并严格执行。5.5.5评审和更新应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更新,并保存评审记录。5.6安全操作规程5.6.1制定5.6.1.1学校应依据有关要求,以及识别的危险源,制定岗位、设备设施、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5.6.1.2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应包括:适用范围、主要危险源、职责、安全作业程序和方法(包括控制要点)、以及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5.6.2执行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得到有效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熟悉其内容,并严格执行。5.6.3批准、评审与修订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应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定期进行评审或修订。5.7机构、人员与职责DB13/T2055—201465.7.1机构与职责5.7.1.1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与职责学校应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决策层、管理层应定期分析安全现状、研究并制订阶段性安全对策。5.7.1.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确定并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5.7.1.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立与职责学校工会应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5.7.2人员5.7.2.1人员配备应按照有关规定适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7.2.2人员资格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5.7.2.3安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教研室(组)、各岗位均应明确安全负责人。5.8能力、教育培训5.8.1能力学校应确保所有具有重大安全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5.8.2培训5.8.2.1计划学校应识别、分析培训需求,制订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a)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b)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c)技术发展和设备变更的需要;d)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e)相关方的要求。5.8.2.2实施5.8.2.2.1学校应按培训计划实施有效的培训。安全培训至少应包括:新教职员工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训、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职能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转岗和复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的教育。DB13/T2055—201475.8.2.2.2学校应组织编写学生安全手册或安全须知,实施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技能。5.8.2.3效果安全培训应满足实际需求,评估培训效果,保存培训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5.9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5.9.1制度5.9.1.1学校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确保安全检查覆盖其所有的教育教学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5.9.1.2安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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