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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王小然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投资项目申报管理程序介绍项目的审批项目的核准项目的备案节能评估项目的审批投资体制改革前后审批制的变化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的审批申请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应由地方审批的投资项目项目审批小结投资体制改革前后审批制的变化审批范围变化原来是所有的项目都实行审批制,现在只是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才实行审批,不使用政府投资就不审批,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核准和备案。审批方式变化过去审批主要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投资体制改革后,项目审批是根据政府投资使用方式和项目隶属关系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审批方式,可以是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不管采取那种审批形式,除特殊情况外都不再审批项目开工报告。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范围1、财政预算资金(含国债资金);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3、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方式–直接投资:是对于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公益事业、政权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通过拨款无偿投入。–资本金注入:是根据实际需要政府参与投资的经营性项目,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入。–投资补助: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于需要政府扶持的项目,采用投资补助的方式,给予少量或者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通过拨款无偿投入。–转贷:是指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采用转贷方式的,由政府提供担保。–贴息:是指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用贴息的方式,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银行贷款,扩大就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性资金政府投资的范围根据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政府投资的范围主要是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四是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因此,在这四个方面的投资和项目管理上,还是主要实行审批制,而在其他方面主要是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的审批各级地方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地方各类财政性资金,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贸委应与发改委联合报送有关文件);需上报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只需报批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主要从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经济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批准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他报批程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地方投资项目,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因此,属于国家审批的地方项目,只是使用政府资金、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建设、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属于国家进行管理的项目。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国家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和贴息资金的安排范围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补助标准和审批方式国家发改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国家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分三类情况:–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按国家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以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报告,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投资项目,在核准或备案后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正文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项目招标内容(500万元及以上);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程序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报省级发改委初审;审查通过后,由省级发改委报送国家发改委。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和批复1.审核–国家发改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是否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是否有效、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是否基本落实、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要求的其他条件。–国家发改委在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关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必要时还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于单个项目拟安排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数额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发改委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具体数额。国家补助投资、贴息和转贷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和批复2.批复–国家发改委根据审查结果,对同意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做出批复,并将批复意见下达给申报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计划的依据。国家发改委根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一次或分次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国家对单个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目前,地方审批的投资项目,还是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需要省安排建设资金或平衡外部条件的,由地州市审批;需要省安排建设资金或平衡外部条件的,在必要时由省委托地州市审批,报省备案。项目审批小结综上所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中需国家审批的可以归纳为:一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中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属于国家进行管理的项目由国家审批项目建议书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他报批程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以外以及不属于国家管理的地方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审批。二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需申请国家补助投资、贴息资金、转贷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或地方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对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由国家审批。地方审批的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以外以及不属于国家管理的和不需要国家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补助贴息、转贷资金的地方投资项目),按照原有规定执行。项目的核准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项目核准的权限项目核准的范围项目核准的方式项目核准的程序项目核准的依据项目核准的效力和时限项目核准小结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国家核准的有十三个方面、五十九项,省级核准的有九个方面、三十项,市(州、地)级核准的有五个方面、七项,共二十七个方面,九十六项。–程序简化。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须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而无需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从过去的三道程序,简化为一道核准。–政府管理的角度发生了改变。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项目核准的权限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项目核准权限分为五级。–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贸委)–市(州、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经贸委(局))项目核准的范围核准的范围主要是国家重大和限制发展产业项目,具体讲就是不使用政府资金又列入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项目都必须核准。项目核准的方式–申请项目核准时首先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原来审批制度下,实行的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核准改为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节能方案分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的市场分析、资金来源、经济效益、产品技术方案等属于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内容都由企业自主决策。项目核准的方式–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论证的角度、包含的内容和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都有着很多区别。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从微观角度对项目本身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侧重于项目的内部条件和技术分析,包括市场前景是否看好、投资回报是否理想、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和先进、资金来源是否落实、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外部配套条件是否有保障等主要内容,主要作用是帮助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选择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影响进行论述,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分析,主要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该项目的外部影响,如该项目对国家经济安全、地区重大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行业垄断和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会造成哪些有利或不利的影响。项目申请报告是政府对项目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允许其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项目核准的程序–申请:投资建设属于核准的项目,应向相应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咨询资格资质要求: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项目核准的程序–项目具体核准权限:按项目性质和管理权限分四类。1.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属基本建设性质的,需附上省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属技术改造性质的,需附上省经贸委的意见。应由省、市(州、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属基本建设性质的,直接向省、市(州、地)发展改革委(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属技术改造性质的,直接向省、市(州、地)经贸委(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的程序2.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属基本建设性质的,需附上省
本文标题:项目申报管理程序(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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