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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99B00DB46备案号:29950-2011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211.3—2011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第3部分:服务站(点)建设规范110SeriesStandardsofServiceforHainan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Part3: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sforServiceStationsorSevicePoints2011-01-28发布2011-02-28实施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6/T211.3—2011I前言DB46/T211《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机构设置及其服务质量规范——第2部分:指挥中心建设规范——第3部分:服务站(点)建设规范本部分为DB46/T211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提出。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惠惠、胡悦祥、周耀柒、张华云、杜磊、钟广钲。DB46/T211.3—20111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第3部分:服务站(点)建设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点)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站分类、基本要求、人员要求、选址和场地、设施设备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标志和标志牌。本部分适用于在海南省设立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6/T211.1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第1部分:机构设置及其服务质量规范DB46/T211.2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第2部分:指挥中心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DB46/T211.1和DB46/T211.2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46/T211.3本部分。4服务站分类服务站分为:龙头服务站、专业服务站、标准服务站、市县(区)级服务站。5基本要求5.1在本地区应具有某项专业技术优势,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能够开展农业技术指导、专业培训、现场指导,承担某一个或多个专业新技术、新品种的传授与推广;能够指导周边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提供良苗、种子、肥料、农药、病虫害防治等一项或多项技术服务。5.2应提供运行良好的电脑网络咨询服务平台、求助电话等通讯设备;站内每天应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科技人员负责咨询。6龙头服务站6.1人员要求6.1.1应配备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大专以上学历专职技术人员。DB46/T211.3—201126.1.2应与其他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服务站、龙头企业建立技术依托关系,联系农业科技人员50名以上,同时具备1项或多项农业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服务站开展技术服务。6.1.3应聚合农村科技能人、农民技术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组成的科技服务志愿者,开展技术服务。6.2选址和场地6.2.1应设置在交通方便沿街沿路的地方,便于提供服务和农民上门求助,有效地开展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和农资经营。6.2.2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布局和功能划分合理,环境优良,技物结合,分别设有技术服务区、农资服务区、技术培训区;对于经营农药的服务站,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位于农药农资服务区的上风向,各服务区应有明显的提示标识。6.2.2.1技术服务区能满足3人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的场所。6.2.2.2农资服务区有满足农资销售的农资服务场所,根据省级龙头服务站的专业性质,设置相应的农资服务区。农资服务区应与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隔离,通风条件良好。6.2.2.3技术培训区有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室,教室可容纳不少于50人的培训区域。6.3设施设备要求6.3.1技术培训区应配备满足培训需要的课桌椅、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设备。6.3.2应配备满足查询、咨询、诊断、走访现场和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户外信息显示屏,电脑不少于2台,触摸电脑1台、数码相机1台。6.3.3应配备满足工作人员服务用车不少于1辆,车身应涂装“海南省农业科技110”专用标志;摩托车不少于2辆。6.3.4应配备简易专用技术工具或设备,如测土配方仪、显微镜等。6.4信息化建设要求6.4.1应建立海南省农业科技110网络信息平台,配备和开通12396全国星火科技服务电话与963110全省统一服务电话专线。6.4.2建立服务区域需要的主要种养业技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市场、示范基地、服务农户等数据库,使用农业智能专家系统为农业科技110网站和电子农务网,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信息搜集和信息发布双向互动。6.4.3组建一支农业科技110信息员队伍,信息采集覆盖到乡镇、村;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经审核方能发布。6.4.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6.5服务要求6.5.1应建立值班、出诊、跟踪服务、年度考核等制度。6.5.2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网上在线咨询、查看网上求助信息,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或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DB46/T211.3—201136.5.3每年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5000人次,举办技术培训不少于20场次,培训农民不少于2000人次。培训表应符合DB46/T211.2-2010附录A表A.1的要求。6.5.4应建立来访(来电)求助登记制度和回访制度。来访(来电)、出诊记录表应符合DB46/T211.2-2010附录A表A.2、A.3的要求。6.5.5对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安排专家或联络省指挥中心。6.6标志和标志牌标志和标志牌应符合DB46/T211.1-2010中的要求。7专业服务站7.1人员要求7.1.1应配备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7.1.2应与其他农业对口科研院所、农技服务站、龙头企业建立技术依托关系,联系农业科技人员30名以上,同时具备专业服务特色和专业服务能力,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服务站开展专业技术服务。7.1.3应聚合农村科技能人、农民技术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组成的科技服务志愿者,开展专业技术服务。7.2选址和场地7.2.1应设置在交通方便沿街沿路的地方,便于提供服务和农民上门求助,有效地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和农资经营。7.2.2场地面积不少于80㎡,布局和功能划分合理,环境优良,技物结合,分别设有技术服务区、农资服务区、技术培训区;对于经营农药的服务站,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位于农药农资服务区的上风向,各服务区应有明显的提示标识。7.2.2.1技术服务区能满足3人以上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的场所。7.2.2.2农资服务区有满足农资销售的农资服务场所,根据省级龙头服务站的专业性质,设置相应的农资服务区。农资服务区应与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隔离,通风条件良好。7.2.2.3技术培训区有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室,教室可容纳不少于30人的培训区域。7.3设施设备要求7.3.1技术培训区应配备满足培训需要的课桌椅、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设备。7.3.2应配备满足查询、咨询、诊断、走访现场和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户外信息显示屏,电脑不少于2台,触摸电脑1台、数码相机1台。7.3.3应配备满足工作人员服务用车不少于1辆,车身应涂装“海南省农业科技110”专用标志;摩托车不少于2辆。7.3.4应配备简易专用技术工具或设备,如测土配方仪、显微镜等。7.4信息化建设要求DB46/T211.3—20114信息化建设要求同5.4。7.5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同5.5。7.6标志和标志牌标志和标志牌应符合DB46/T211.1-2010中的要求。8标准服务站要求8.1人员要求8.1.1应配备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8.1.2应与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配备兼职的技术人员,联系农业科技人员10名以上,同时具备1项或多项农业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服务站。8.1.3应聚合农村科技能人、农民技术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组成的科技服务志愿者。8.2选址和场地8.2.1服务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沿街沿路的地方,便于提供服务和群众上门求助,有效地开展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和农资经营。8.2.2场地面积不少于50㎡,布局和功能划分合理、环境优良、技物结合,同一类型的服务站一个乡镇只建一个。一个服务站可服务若干个乡镇,服务站下设若干服务点。8.2.3场地内分别设有技术服务区、农资服务区、技术培训区。对于经营农药的服务站,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位于农药农资服务区的上风向,各服务区有明显的提示标识。8.2.3.1技术服务区能满足2人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的场所。8.2.3.2农资服务区有满足农资销售的农资服务场所,根据省级标准服务站的专业性质,设置相应的农资服务区,农资服务区应与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隔离,通风条件良好。8.2.3.3技术培训区有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室,教室可容纳不少于20人的培训区域。8.3设备设施要求8.3.1应配备满足查询、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户外信息显示屏、电脑。8.3.2应配备满足工作人员服务用车不少于1辆。8.3.3应配备简易专用技术工具或设备,如显微镜等,能完成农业技术诊断和提供简单的技术调查或技术示范作用。8.4信息化建设8.4.1应建立海南省农业科技110网络信息平台,配备和开通12396全国星火科技服务电话与963110全省统一服务电话专线。DB46/T211.3—201158.4.2建立服务区域需要的主要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服务农户等数据库,使用农业智能专家系统、农业科技110网站和电子农务网,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信息搜集和信息发布双向互动。8.4.3组建一支农业科技110信息员队伍,信息采集覆盖到乡镇、村;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经审核方能发布。8.4.4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行。8.5服务要求8.5.1应建立值班、出诊、跟踪服务、年度考核等制度。8.5.2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网上在线咨询,查看网上求助信息,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或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8.5.3每年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举办技术培训班不少于12场次,培训农民不少于1200人次。培训表应符合DB46/T211.2-2010附录A表A.1的要求。8.5.4要建立来访(来电)求助登记制度和回访制度。来访(来电)、出诊记录表应符合DB46/T211.2-2010附录A表A.2、A.3的要求。8.5.5对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安排专家或联络省指挥中心,直到问题解决。8.6标志和标志牌标志和标志牌应符合DB46/T211.1中的要求。9市、县(区)级服务站要求9.1人员要求9.1.1应配备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9.1.2应与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联系农业科技人员20名以上,同时具备1项或多项农业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服务站。9.1.3应聚合农村科技能人、农民技术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组成的科技服务志愿者。9.2选址和场地9.2.1服务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沿街沿路的地方,便于提供服务和群众上门求助,有效地开展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和农资经营。9.2.2场地面积不少于50㎡,布局和功能划分合理、环境优良、技物结合,同一类型的服务站一个乡镇只建一个。一个服务站可服务若干个乡镇,服务站下设若干服务点。9.2.3场地内分别设有技术服务区、农资服务区、技术培训区。对于经营农药的服务站,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位于农药农资服务区的上风向,各服务区有明显的提示标识。9.2.3.1技术服务区能满足2人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的场所。9.2.3.2农资服务区有满足农资销售的农资服务场所,根据省级标准服务站的专业性质,设置相应的农资服务区,农资服务区应与技术服务区、技术培训区
本文标题:DB46T 211.3-2011 农业科技110系列标准 第3部分服务站(点)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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