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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DB41/770—2012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规范2012-12-18发布2013-02-18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770—2012I前言为了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安全性能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静、程金虎、刘黎明、王戈、赵亚兵。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41/770—20121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在用提升系统的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的检查和监督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l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AQ2019金属非金属矿山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规范AQ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缠绕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1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2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6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钢丝绳检验规范AQ2028矿山在用斜井人车安全性能检验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提升系统用于提升矿(岩)石和生产物资及人员的生产用固定设备、配套设施的总称。3.2提升绞车卷筒直径2m以下的用于主要提升的缠绕式提升装置。3.3缠绕式提升机卷筒直径2m以上(含2m)的用于主要提升的缠绕式提升装置。3.4摩擦式提升机提升钢丝绳搭挂在摩擦轮上的多绳摩擦式提升装置。DB41/770—201223.5日常检测在生产活动中,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运行,由指定的专职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文件对提升系统进行日常检查、测量及试验的活动。3.6定期检测检验依法取得资质的机构按规定的周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查、测量,并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4基本要求4.1设备选用4.1.1矿山企业选用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4.1.2已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应选用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4.1.3不应选用非矿用提升机(提升绞车)。4.1.4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及卷筒直径1.2米以下(不包括1.2米)的矿用提升绞车严禁用于升降人员。(根据国家及地区相关要求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产品不得使用)。4.2技术要求4.2.1提升系统各部分的技术参数应符合GB16423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4.2.2提升系统各部分的安装应达到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4.2.3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合格。4.3人员4.3.1矿山企业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4.3.2矿山企业应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提升系统的检修、维护和日常检测工作。4.3.3矿山企业应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提升系统的运行操作。4.3.4矿井提升操作人员应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4制度4.4.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提升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4.2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提升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5日常检查和检测5.1交接班时或操作前的检查5.1.1提升机(提升绞车)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并确认提升机(提升绞车)处于正常状态。5.1.2提升机(提升绞车)操作人员在升降人员之前应检查并确认提升机(提升绞车)处于正常状态。5.1.3井口把钩人员在每次提升前应核实提升载荷,提升设备不应超载运行。对特殊的提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5.1.4信号工在交接班时应对提升信号装置以及各个闭锁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处于正常状态。DB41/770—201235.1.5自动化提升系统每班在自动化提升运行前应由专职人员确认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处于正常状态。5.2运行中巡回检查5.2.1操作人员和维修工在巡回检查时应检查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施闸时闸瓦与制动轮(盘)接触是否平稳、有无剧烈颤动现象;松闸时闸瓦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闸盘两侧或制动轮上不应有降低摩擦系数的介质(如油、水等)。5.2.2采用块式制动器的提升机(提升绞车),应检查块式制动器的传动杆是否灵活可靠,制动横拉杆和拉杆不应有裂纹。5.2.3操作人员开车过程当中发现滚筒、减速器、轴承转动时有异常响声或震动,提升电动机运转声音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5.2.4维修工在巡回检查时应检查液压离合器的油缸、制动器的油缸及其液压管路不应漏油,液压站液压油液面及温度、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电控系统接触器、继电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5.2.5运行中应检查各种仪表(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速度表、油温表、深度指示等)指示是否正常。5.3提升系统5.3.1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张力自动平衡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安全承接装置、装卸载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主减速器、深度指示器、各保护装置、轴编码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5.3.2主要装载设备、卸载设备每周至少全面检查1次,单绳缠绕式提升机的制动绳、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尾绳、分绳器、井底每周至少检查1次,检查尾绳是否锈蚀、断丝、扭曲变形、分绳器是否完好、井底与尾绳环间距,井底杂物情况等;每天应检查尾绳联接器转动是否灵活;每次检查后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5.3.3每周至少全面检查1次井筒装备,及时处理罐道的松动、锈蚀、变形、磨损等故障,检查容器与罐道梁、井壁的间隙;每年至少对井筒全部罐道磨损情况、罐道间距、接头及罐耳间隙全面检查、测量一遍。5.3.4每月至少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重点为钢丝绳)、防撞托罐装置、井架、井筒压风管、排水管、洒水管、电缆等检查1次;定期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防撞托罐装置进行动力试验和托罐试验。5.3.5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每月全面检查1次,平行轴减速器每年应揭盖检查,清洗换油,全面检修,测量轴瓦、齿轮间隙和轮齿的磨损情况;行星轮减速器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如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调整。5.3.6主轴装置及轴承、天轮及轴承(瓦)、主电机及轴瓦、游动滚筒轴瓦、调绳离合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如冷却风机及电机、测速发电机等,根据设备状况定期加油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拆检或鉴定。5.4安全保险装置5.4.1缠绕式提升机必须装设过卷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以上保护设置应符合AQ2020中的规定。5.4.2提升绞车必须装设过卷保护装置、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以上保护设置应符合AQ2022中的规定。DB41/770—201245.4.3摩擦式提升机必须装设过卷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以上保护的设置应符合AQ2021中的规定。5.4.4过卷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和减速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形式,此外,还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对于采用PLC控制的提升机系统,除满足以上基本保护功能外,还应具备当PLC掉电或PLC内部发生故障时,提升设备能自动断电,并实现安全制动。5.4.5立井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必须装设防过卷的缓冲装置和防蹲罐的缓冲装置,严禁使用固定刚性托罐座、梁。5.4.6斜井升降人员时,必须装设防跑车装置,并保持完好,人车必须符合AQ2028的规定。5.4.7每班至少一次对提升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并认真填写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5.5钢丝绳5.5.1各种钢丝绳选型时,负荷计算应准确,选型应合理,钢丝绳的检验、安全系数、检查、维护必须符合GBl6423规程要求。5.5.2钢丝绳应妥善保管,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新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用提升钢丝绳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5.5.3应由专职人员对提升钢丝绳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进行月检,人工检测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测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5.6制动系统5.6.1提升绞车应设有司机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保险闸应具有紧急情况时能自动抱闸的作用,在抱闸同时提升装置应能自动断电。5.6.2提升机系统常用闸和保险闸设施动力应适中,制动力应满足系统要求。5.6.3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或制动盘的间隙、接触面积应每天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平移式块式制动器不应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块式制动器不应大于2.5mm;盘形制动器不应大于2mm。制动轮的径向跳动不超过1.5mm;制动盘的端面跳动不超过1.0mm;b)块式制动器制动时,接触面积不小于80%;盘式制动器制动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5.6.4二级制动液压系统的一级油压值及作用时间应每月进行一次模拟安全制动试验,油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作用时间与前期试验无明显差别。5.6.5提升机在下放重载时,检测减速度的最低极限;在提升重载时,检测减速度的最高极限。5.7信号装置5.7.1竖井罐笼提升系统:信号应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井口总信号工转发给提升机司机,井口信号装置与提升机(提升绞车)的启动应有闭锁;井口、井底和各中段马头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安全门、摇台或托台应与提升信号闭锁。5.7.2竖井箕斗提升系统:信号应能从各装卸矿点发给提升机司机,装卸矿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信号与提升机(提升绞车)的启动应有闭锁关系。5.7.3斜井提升系统:应有从井底到井口、井口到机房的声、光信号,井口信号装置应同提升机(提升绞车)的启动有闭锁,只有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提升机(提升绞车)才能正常运行,多水平提升时各水平之间信号应闭锁。使用斜井人车升降人员时,斜井人车的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的信号。5.7.4每班开车运行前应对各中段信号装置、闭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6定期检测检验DB41/770—201256.1检测项目及要求按照GBl6423、AQ2020、AQ2021、AQ2022及相应标准对提升系统进行年检并综合判定。6.2检测周期6.2.1矿山企业应按表1规定的检测检验周期制定检测检验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定期检测检验合格的提升系统应在提升机(提升绞车)房或硐室内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检测检验机构签发的定期检测检验合格证。表1定期检测检验周期序号名称定期检测检验周期1提升绞车系统提人系统6个月;提物系统1年2缠绕式提升机系统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2年3摩擦式提升机系统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2年。4竖井防坠器不脱钩,6个月;脱钩,1年5悬挂前的钢丝绳悬挂前6个月内6升降人员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6个月;有腐蚀介质的矿山,3个月7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6个月;有腐蚀介质的矿山,3个月8升降物料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1年,以后6个月9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年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委托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
本文标题:DB41 770-2012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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