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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备案号: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483—2010农家乐(休闲农家)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2010-02-00发布2010-04-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1/T483—2010I前言本标准立足陕西省休闲农家的经营现状,总体发展布局及发展趋势,依据《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餐饮业卫生规范》等有关法规和条例,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陕西省商务技能考评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军战、李谦、李五建、李鹏、刘勇、陈锋仪、胡中华、于聚义、樊建国。本标准首次发布。DB61/T483—20101休闲农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休闲农家的场所要求、食品要求、卫生要求、经营要求和管理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划内所有规范休闲农家的经营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B/T10426-2007餐饮企业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3定义3.1休闲农家在乡村进行的以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为主题的原生态体验休闲娱乐活动。4场所要求4.1休闲农家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水条件和电力供应地区。距暴露垃圾堆(场)、旱厕、粪坑、污水池25米以上,环境整洁。4.2厨房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应设置食品初加工区域。厨房地面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的材料,墙壁瓷砖一贴到顶;屋顶表面光洁,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耐高温、耐腐蚀、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厨房内应配置上下水设施,灶台用瓷砖贴面,排烟、尘、汽效果良好。厨房原则上要求设置食品粗加工间,无专业条件的,应设置食品粗加工专用区域。厨房应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门窗及对外通道均需设置纱窗、纱门、塑料门帘等。4.3厕所应为冲水式,并设有洗手设施,环境干净,无蚊蝇。5食品要求DB61/T483—201025.1休闲农家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并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5.2生活用水能保证食品经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3休闲农家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冷藏设施,使用专用食品和盛装食品,做到生熟食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开存放,加膜加盖,并有明显标志。5.4休闲农家经营场所如需经营凉菜,原则上应设专用凉菜间,无条件的,应设专用区域以及专用的凉菜加工刀具、菜墩、用具等,标志明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且现制现做现供。5.5食品贮存场所要分设主、副食原料区域,并配有原料区域,并配有足够数量的货架,应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做到先进先出。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有防鼠设施,通风要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6卫生要求6.1从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明上岗。6.2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穿戴整洁地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6.3厨房和食品库房内应采用物理防鼠、灭鼠方法,不能用化学毒饵、灭鼠,防止食品污染。6.4成品和待加工的食品以食品容器用具不得直接落地排放,应设置密闭的垃圾桶,并做日常清洗。6.5餐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餐饮具的消毒原则上采用高温等物理消毒方法,不耐高温的餐具可采用药物等化学消毒方法。消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并有明显标志。7经营要求7.1经营者要求7.1.1证照齐全。按国家规定已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从业人员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7.1.2经营自主。主要从业人员须是经营户家庭成员;非外来户承包。7.2经营设施要求7.2.1经营区域的建筑物相应独立,安全,稳固;照明、通风良好;7.2.2住宿要求。每户至少有2间以上客房,4张以上可供游客住宿的床位,客房布置用具、皮草应突出地域特点。7.2.3停车要求。有公共停车场,并有专人管理。7.2.4经营年限。从事休闲农家经营不低于2年(含2年)。7.3经营环境要求7.3.1外部空间。具有符合当地环境与文化背景的建筑风格。如:田园休闲型、山地观境型、民俗文化型、红色文化型、产业基地型休闲农家类型。7.3.2内部环境。装修具有当地的文化特色。照明、通风良好。7.3.3有一定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各种民间技艺的表演,且参与性强。如民间小吃活动、民间文娱表演活动以及其他有益健康的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DB61/T483—201038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8.1所有休闲农家经营单位(户)须获得土地、规划、环保部门的审批,方可从事休闲农家的经营活动。8.2所有休闲农家经营单位(户)不得随意改变耕地的原有功能。8.3所有休闲农家经营单位(户)不得随意改变经营范围内的周边原生态环境。9管理要求9.1机构管理。要符合乡镇、村整体发展布局要求,与相应机构衔接,接受行业管理。9.2人员管理。经营户所雇用的人员应纳入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9.3业务管理9.3.1业务应规范化。服务人员的着装应突出当地民俗特点,具有鲜明性。9.3.2饮食应突出当地风味特色。9.3.3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9.4安全管理。所有经营户应有治安、卫生、食品、消防等安全责任人。9.5价格管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公开、透明、合理,不得随意加价,不得有欺诈行为。9.6监督管理。所有经营户应接受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在经营场所公布行业的投诉电话和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61∕T 483-2010 农家乐(休闲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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