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3- 332.1-2004 无公害中华鳖 第1部分 产地环境
ICS65.150B52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332.1—2004代替DB33/332.1-2001无公害中华鳖第1部分:产地环境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soft-shelledturtlePart1:Environmentofproductionarea2004-09-14发布2004-10-14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332.1—2004I前言DB33/332-2004《无公害中华鳖》按部分发布,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份: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第3部分:产品质量本部分是《无公害中华鳖》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本部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本部分代替DB33/332.1-2001《无公害中华鳖第1部分:产地环境。本部分与DB33/332.1-2001《无公害中华鳖第1部分:产地环境》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编写格式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原标准的作了修改,对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未作改动。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修订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华鳖管理协会。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德富、叶金云、王志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332.1-2001。DB33/332.1—20041无公害中华鳖第1部分:产地环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中华鳖的定义,生产场的环境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的选择和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无公害中华鳖其卫生指标,药物残留指标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指标均符合无公害食品的质量要求。3.2无公害中华鳖产地环境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的渔业用水、土壤及空气的环境质量。4环境质量要求4.1水质无公害中华鳖的生产用水应符合NY5051的规定。4.2土质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土质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4.3空气质量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5检测方法5.1水质水质的采样和检测方法按NY5051的规定执行。5.2土质土质的采样和检测方法按GB15618的规定执行。5.3空气质量空气质量的采样和检测方法按GB3095的规定执行。DB33/332.1—20042
本文标题:DB33- 332.1-2004 无公害中华鳖 第1部分 产地环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1124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