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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采购内容:密集柜采购类别:家具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年三月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密集柜2采购数量:一批318投标有效期为六十天(日历日)417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0211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51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4: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电话:0512-65161672;传真:0512-65262733;联系人:杜静君、沈鹰)。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2010年4月13日下午4:30以前。61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72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9:30整821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2楼会议室922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9:30整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2楼会议室)1033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134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0.712第七章评分标准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2页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四章招标书...........................................................34第五章合同条款.........................................................40第六章评分标准.........................................................46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3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其需要采购的密集柜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CH2010-Y-G-006招标内容货物名称:密集柜一批交货日期:2010年6月30日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交货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另行通知。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0年4月12日上午9: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2、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3、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4、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5、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6、汇款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标信息投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9:00——9:3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9:30整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9:30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2楼会议室)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5页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联系人:朱处长联系电话:6762659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电话:(0512)65161793、65161672传真:(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系人:杜静君沈鹰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97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7页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8页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法人及其他组织;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4.1投标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企业,其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其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代理的产品制造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若为外资,以验资报告中折算汇率进行折算);4.2具备ISO9001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4.3在苏州必须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保证将来的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租赁和人员证明。5.投标方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9页C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招标采购单位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提疑时间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投标答疑11.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采购单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0-Y-G-006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第10页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11.2勘察现场:11.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2.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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