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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编号:京德汇招字[2015]126号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京德汇招字[2015]126号采购人:新疆凌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二、投标须知..................................................................8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4第四部分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31第五部分图纸................................................................32第六部分补充条款............................................................47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京德汇招字[2015]126号致(被邀请企业名称):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新疆凌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欢迎贵单位前来洽谈。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凌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项目编号:京德汇招字[2015]126号三、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2、工程施工地点:沙区扬子江路碾子沟路口,自治区供销社大厦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有广告安装制作等相关内容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本次接受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7、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47.1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响应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招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主办协议,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响应。除非另有规定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响应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8、请按本邀请书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均为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前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610室)购买标书。9、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需邮寄,需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日,应按照投标须知规定递交一笔为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1、被邀请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16时30分,投标人5应于当日16: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99号中和大酒店4楼和田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南路499号中和大酒店4楼和田厅进行。1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5、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投标邀请函后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传真),如同意参加投标,请按上述约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请告知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6招标人:新疆凌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830011联系电话:联系人:日期:2015年7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610室邮政编码:830002联系电话:0991-365667618999157342传真:0991-3689991联系人:张琦日期:2015年7月1日7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8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内容说明及要求11工程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广告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安装地点沙区扬子江路碾子沟路口,自治区供销社大厦资金来源自筹22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室外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及招标补充文件所有内容。33质量标准合格44.制作安装工期一包工期:40天(日历日)二包工期:30天(日历日)56响应人的资质响应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有广告安装制作等相关内容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本次接受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61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两包,每包由商务部分、经济标部分和技术三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720答疑时间:2015年7月20日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57196472@qq.com。820响应有效期限30天(日历日)922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07月23日;截止时间:16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乌市北京南路499号中和大酒店四楼和田厅1026招标响应时间地点评审日期:2015年07月23日;评审时间:16时30分(北京时间)评审地址:乌市北京南路499号中和大酒店四楼和田厅113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1218响应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5年07月20日前以电汇的方式缴纳,若响应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户名称:开户银行:14备注由中标方支付征询代理服务费。二、投标须知(一)总则91.项目说明1.1本项目招标单位为新疆凌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325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1.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室外广告牌的制作及安装项目。2.招标项目范围2.1招标项目范围:2.1.1本次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分行办公大楼室内外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及招标补充文件所有内容。3.招标项目质量标准3.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4.施工期限4.1施工工作期限为承包人开始制作广告牌起至招标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全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止。4.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的内容。5.资金来源5.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6.合格的响应人6.1资质等级6.1.1满足响应须知第5项规定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使10用的所有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均应按上述的要求来自合格的承包单位。6.1.2安装企业须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项目企业进疆备案册》。6.2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6.2.1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主办协议,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响应。除非另有规定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响应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6.3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响应的响应人不能参加响应。7.响应费用7.1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人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11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邀请函第二章响应须知前附表及响应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规范8.2招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天,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8.3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有响应人自行承担。9.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9.2响应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991-3689991.9.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修改或者澄清,同时将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提供给所有响应人。9.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时间的为准。9.5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129.6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均视为已经响应修改或者澄清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10.1与响应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11.响应文件编制的依据11.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11.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11.3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项目建设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分为两包,每包由商务部分、经济标部分和技术三个部分组成。1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2.1响应书(附件一)12.2.2响应书附录(附表一)12.2.3安装建造师简历表(附表二)12.2.4安装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本文标题:民生银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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