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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YCZFCG2009-17岳池县公安局监控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5月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岳池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公安局监控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YCZFCG2009-17二、招标内容:监控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投标企业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该项目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三级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5、具有防雷设计施工资质;6、属于四川省监所监控工程招投标入围的公司;(公厅监管发〔2007〕42号文件)。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26日15:00前。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5月26日15:00岳池县财政局会议室十、联系方式:传真:0826一5220445招标单位联系人:尹刚电话:15982600666采购单位联系人:谭明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一)、“招标人”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即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指岳池县公安局。(三)、“投标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四)、“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具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4五、招标文件的修改(一)、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这些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招标人。六、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须编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必须表述一致。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所有投标文件均由A4幅面的纸打印而成,手写无效。(三)、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为一袋,密封接口处要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五)、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各项:(1)、投标函;(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供应商情况概述;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5(4)、投标报价表;(5)、项目要求的相关资料:(6)、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8)、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防三级以上资质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防雷设计施工资质证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六)、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内容编制说明(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二)、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质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八、投标报价(一)、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投标报价均应包含了生产产品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相关的运输利润等费用。(二)、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填写报价和其他事项。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正。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不同意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九、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二)、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交纳,开标现场提交。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6(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对本项目的执行承担保证责任。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协议的;(3)、中标人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十、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十一、开标(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开标。招标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二)投标人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招标人工作人员拆封唱标并由各投标人确认。十二、比较与评价(一)、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二)、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三)、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7投标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十三、投标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四、评标(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五)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初评、详评、编写评标报告、推荐预中标候选人。1、初步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8(1)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3)技术评议(4)价格评议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了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即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六)评标标准本次评标采购用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十五、授予合同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采购项目的预中标商,即评标小组最终确认并推荐为候选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7天。2、中标通知(1)最终审查结束3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9《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生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签订合同(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评标开始后撤回报价文件处理。(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十六、工程竣工日期及施工地点1、竣工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施工完毕。2、施工地点:岳池县看守所。一十七、验收由岳池县公安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控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一十八、付款方式本次监控设施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0%,所剩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0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方案设计及其他要求方案设计一、视频监控子系统1、系统建设目标用于对在押人员行为实施视、听监控。为保障监所安全,掌握在押人员动态、开展狱内侦查、深挖犯罪和配合办案提供技术支持。2、主要设计规范及标准《看守所技术规范》公监管[2002]160号《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2001]118号《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J/T16-92《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1354-2000《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JGJ/T16-92建设方的相关要求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13、系统改造配置原系统建设共有44台摄像机,其中2台球形摄像机。一监区的每个监室有2台摄像机,共计30台;其余12台摄像机分布于大门口、过道及办公室内。原系统有一台8路的工控式硬盘录像机,两套32路的矩阵。由于摄像机画面模糊,部分设备老化,需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主要更换及增加如下设备:在20个监室的监舍及放风间安装3台彩色/黑白摄像机,配针孔镜头,隐蔽安装。在家属会见室及律师会见室各安装1台彩色/黑白摄像机,配针孔镜头,隐蔽安装。在审讯室(其中一间审讯室作为特审室)各安装1台彩色/黑白摄像机。在外大门安装2台红外摄像机,内大门安装1台红外摄像机。在监区四周各安装1台红外摄像机。在厨房内安装1台红外彩色摄像机,在监区院坝处及外菜地各安装1台球型摄像机,可监视整个院坝情况。在监控室增加8台21寸彩色纯平监视器及一台42寸液晶电视组成的电视墙,增加4窗口的操作控制台、1台96入16出的矩阵,6台16路的嵌入式硬盘录像机,4台21”液晶显示器,并配置大容量硬盘,保证新增摄像机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为半个月以上。在值班室的计算机里安装监控分控软件,值班人员可通过内部网络,调看所有摄像机的图像。其前端摄像机具体
本文标题: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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