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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北昏黄的天幕下,有这样一段记者和放羊娃的对话:“你放羊做什么?”“挣钱”“挣钱做什么?”“娶媳妇”“娶媳妇做什么?”“生娃”“生娃做什么?”“放羊”思考: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第三框谁都不能剥夺我们受教育的权利1、为什么我们要接受教育(教育的概念及其作用)?2、假如你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你该怎样维护?3、青少年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阅读教材,思考问题。这个幽默故事的寓意是什么?一个家长和老朋友聊天,谈及自己的儿子。家长:我要教育我的儿子,免得他成为愚人。朋友:做的对,要给孩子准备上学的钱。家长:这笔钱数目不小啊,够我买头毛驴了。朋友:如果你买了毛驴,而不让孩子上学,家里就有两头驴了。新课导入:未成年人如果丧失受教育的机会,就会变得愚笨,跟驴没有两样。而接受教育则会使我们终身受益。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及时接受教育。1、教育的含义一、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1、道路清洁工,建筑工地小工若干,身体健壮,月薪600元。2、某厂招收制袋工,初中文化,身体健康,月薪800元。3、公司招牌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软件开发专业,月薪8000元。4、华工学院招聘客座教授,除国家工资外,年工资补贴10万元,配备一套三居室住房。思考:你如何看待“知识改变命运”?公民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公民只有接受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思考:你如何看待“知识改变命运”?2、教育的重要作用对个人来讲,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国家来说,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根本的事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大眼睛”苏明娟已经大学毕业,被安徽某银行录用“小鼻涕”胡善辉解放军某后勤部队战士“小光头”张天义某大学大二学生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二、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1、受教育是公民一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2、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义务教育的特征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3)公益性(国家强制力)教学标准,教科书设置标准等(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1)强制性(2)统一性三、公民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法律链接1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律链接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接受教育,不仅仅是我们的愿望和要求,更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四、公民维护受教育权的途径公民可以通过诉讼或非诉讼途径来维权: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打官司)非诉讼途径有:向学校或老师寻求帮助向妇联寻求帮助向教育行政部门寻求帮助案例分析一朱道美家在农村,哥哥高中毕业,姐姐四年级时辍学。小学时,朱道美为了能上学,甚至去背砖赚钱。她尽了自己的所有努力,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了能上学。她说:“上学是我最幸福快乐的。”可是,在她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父母告诉她不能上六年级了。朱道美说:“如果我是一个男孩的话,父母会给我机会的。”在有些农村地区,父母更愿意让男孩受教育,女孩在家做大量的家务劳动。朱道美13岁辍学,15岁就到北京打工挣钱。1、朱道美的父母不让女儿上学的做法对吗?2、面对父母的错误行为,朱道美应该怎样做?3、假如辍学的朱道美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向你咨询,你将怎样帮助她?想一想答案参考不对,父母侵害了她的受教育权。1、朱道美的父母不让女儿上学的做法对吗?2、面对父母的错误行为,朱道美应该怎样做?和父母沟通;向学校、老师、村委等寻求帮助;寻求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青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案例分析二某市一所中学为了帮助同学减少梳洗时间,要求全校女生将长发剪短,否则不准进校上课。大多数同学虽然对此不满,但还是照办了。只有吴静心疼自己留了7年达长发,坚决不肯剪短头发。学校就真的将她拒之校门外。1、学校开除吴静的决定对吗?2、假如她将学校告上法庭,而你是法官,你该怎样判案呢?答案参考不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组织和公民不得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1、学校开除吴静的决定对吗?2、假如她将学校告上法庭,而你是法官,你该怎样判案呢?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也无权剥夺。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各抒己见某中学为了提升升学率,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就根据学生的考试分数,把学生分别编进了快班和慢班。张凯丽同学由于几分之差被分到了慢班。一向活泼好强的她,闲杂变得终日郁郁寡欢。思考:你们学校有这种分快、慢班的现象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答案参考我校实行平行分班,没有分快慢班的现象。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择校”等新问题,新教育法首次提出“均衡发展”的规定,即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小讨论走在城市街头,我们有时可以看到一些稚气未脱的少年儿童,有的席地而坐,拿着擦鞋工具等待顾客光临,有的手里拿着鲜花,等待顾客问价;有的跟着父母走街串巷捡废品,以换来微薄的收入。思考:面对此情此景,你想对这些同龄人说些什么呢?答案参考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受教育权神圣不可侵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接受教育。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我来断案:1、小李爸爸这样说对吗?为什么?2、假如你是小李,你还能通过其他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吗?小李的故事孩子上学,不是个人私事。我国的义务教育共九年,又称九年义务教育。小丽只上到八年级,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其父让其退学帮忙的行为是不履行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1、小李爸爸这样说对吗?为什么?我来断案:2、假如你是小李,你还能通过其他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吗?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打官司)非诉讼途径有:向学校或老师寻求帮助向妇联寻求帮助向教育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五、履行受教育义务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主要有: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退学;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我来做老师一、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1、教育的含义。2、教育的作用,对个人和国家的意义。二、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1、受教育权的含义。2、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特征。三、维护公民的受教育权。1、维护受教育权的行为。2、珍惜学习机会。
本文标题: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第一单元 走进新天地 第一课 新天地 新感觉 第3框 谁也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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