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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采购人:麻城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依据湖北省麻城市财政局下达的麻财采计[2018]XM003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麻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MCCG-2018-25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4.1项目地点:麻城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2采购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我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包括2017年基准地价更新以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的建立、农用地基准地价四个方面工作;4.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五、采购预算金额及划分:采购预算总金额为230万元,其中:1、2017年基准地价更新为70万元;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为35万元;3、标定地价体系的建立为50万元;4、农用地基准地价为75万元。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3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或“湖北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注册证书;6.4近五年(2012年12月至今)在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建立或地价动态监测方面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6.5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公告期限7.1本招标项目无须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见附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7.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1日)。八、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麻城市政府大楼对面)。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并参加开标会。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9.1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9时整。9.2开标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麻城市政府大楼对面)。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地址:麻城市国土资源局-5-联系人:项先生电话:13871960625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4栋4008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9957348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采购单位名称:麻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项先生电话:138719606252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4栋4008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9957348883项目名称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MCCG-2018-255预算金额230万元6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营业范围符合本项-6-目的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3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或“湖北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注册证书;6.4近五年(2012年12月至今)在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建立或地价动态监测方面有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6.5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提供的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9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10资格审查资格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29万元保证金帐户开户单位: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金桥支行账号:5781722823701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7-14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时整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市政府大楼对面)。16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09时17开标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市政府大楼对面)。18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麻城市2017年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标。2.定义2.1“采购人”是指:麻城市国土资源局。2.2“监管部门”是指:麻城市财政局、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货物”是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供方在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软件产品及其他资料和材料。2.6“服务”是指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7年基准地价更新、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建立农用地基准地价等,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六条。4.投标费用的承担4.1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费用。4.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与标准,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确定由各标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一百万元-8-以下的部分,按1.5%支付;一百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1%支付。该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4.3其它服务费根据相关规定,中标人应向黄冈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收取,该费用由中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支付。4.4投标人不得在报价中将代理服务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单列。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书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同意。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书;(附件一)(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服务的清单;(附件四)(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具体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8)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九)(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11)拟派现场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十一)(1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等清单;(附件十二)(13)投标服务技术文件;(附件十三)(14)承诺书;(附件十四)(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10.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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