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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陵县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货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南采货(书)[2013]第009号项目名称:阳光花园六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买方名称: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盖章)2013年1月2招标公告南采货(告)[2013]第009号受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阳光花园六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与。一、招标内容及项目概算:载客电梯27台,速度(M/S):≥1.5,载重量(㎏):800KG,11层11站;项目概算:810万元。(含安装,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上述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上述型式电梯的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A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上述型式电梯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的代理商并具有上述型式电梯(A级及以上)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至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报名登记和缴费手续,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A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2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5:30(节假日时间除外)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9:00五、投标地点: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以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开标日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本项目缴纳金额:投标保证金:RMB162000元;诚信保证金:RMB81000元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八、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开户单位: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账号:20000209403210300000018项目经办人:张婵媛吕成飞电话(传真):6515525报名窗口:蔡苗苗电话:6822783财务窗口:6820140招标机构名称: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地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办公楼东端网址:http://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3总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货物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第三章评标规则第四章投标函格式第五章投标报价表及交货一览表格式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七章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第八章南陵县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制度第九章《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阳光花园六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南采货(书)[2013]第009号项目概算:810万元2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是:详见招标公告。31、招标单位: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吴青林联系电话:159553693252、投标递交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17:00时止,联系人:张婵媛吕成飞联系电话(传真):0553—65155253、招标人答疑回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日17:00时止,投标人可上网查询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网上公布的澄清、答疑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网址.nlzb.gov.cn)4交货时间: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后,9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交货地点: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56天6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递交:在开标会上现场递交7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陆万贰仟元整,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下述指定帐户(拒绝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账号:20000209403210300000018开户单位: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时,开户名称不能简称,须与上述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到指定账户,金额为中标价的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4日9:00时地点: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1室开标前,需交验下列证照原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开标时不需单独提交,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为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县政府采购代理处开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收据(缺一件拒收投标文件)。10中标原则:综合评审(详见评标规则)。11合同签字地点: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5投标人须知1、资金来源1.1本项目的买方(采购方)已筹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款项。2、招标文件内容2.1招标公告2.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2.3货物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2.4投标函格式2.5投标报价表2.6合同3、对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相应货物供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法人。本项目应具备的专门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规定。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3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的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的,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5中标人不得将招标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公司投标,且该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则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报价最低者进入综合评审。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也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有时6间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网址进行答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委派代表前来领取或上网查阅,但无论如何,但无论如何,投标人均需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投标书内,否则,投标人可能失去投标资格。4.2在公开开标时间前,不论是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出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人都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在规定网址公布,但无论如何,投标人均需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投标书内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为使投标人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4.3招标期间,招标人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所发布的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同等有效。5、投标文件的组成5.1投标函(格式附后)5.2投标报价表及交货一览表(格式附后),投标报价包含货物及货物运输、卸载、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5.3相关资格证明(1)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附后)(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5.4其他内容(1)投标人概况【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等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2)货物供货、安装期及质量承诺。(3)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有关内容。(4)售后服务承诺。5.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6、投标函6.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规定表格和投标函,格式不得更改。77、投标报价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2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7.4投标报价如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出的总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则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若修正后的报价超过投标总报价1%及以上,则视为无效标。7.5投标报价包含货物及货物运输、卸载、安装、调试、税金等费用。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投标函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9.2投标人应提交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肆份标明为“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的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日期。89.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授权的代表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书中。9.4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如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5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10、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金额及帐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可以转账、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提交(拒绝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10.2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将被拒绝。10.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除本条第10.4款和投标人诚信制度规定的情况外),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0.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竞争活动被查处的;(4)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的。10.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规定数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或部分合同履约金(无息)。接受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帐号:2000020940321030000001811、开标11.1公开开标会于规定时间、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在开标会上递交。1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1)投标人身份不符的(如是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和9身份证明;如是委托人出席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
本文标题:阳光花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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