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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人:阳谷县中医院招标代理: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12月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1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项目说明...............................................14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18第五部分合同格式...............................................26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31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2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名称: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招标项目编号:LJLC-YGZC-2016-001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分包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共一个包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4)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90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6年12月01日8时00分至2016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一楼业务部(聊城市高新区中华南路博士创业园10号办公楼)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②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所报设备及配套耗材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④投标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当地具有售后服务人员及售后服务能力。以上资料合格方发售采购文件。但是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确定。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3页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16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会议室(聊城市高新区中华南路博士创业园10号楼)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会议室(聊城市高新区中华南路博士创业园10号楼)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阳谷县中医院地址:聊城市阳谷县联系人:孟院长联系方式:0635-6212772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高新区中华南路博士创业园10号办公楼联系人:耿经理联系方式:0635-8365099/18663585575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4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2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3招标人名称阳谷县中医院4分包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内容:彩超仪。5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4)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1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授权代表参加报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可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5)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5页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出现经营异常的承诺。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无经营异常信息承诺》及《信用记录承诺》;(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报价。1.2下列证件提供原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原件;(证件原件可凭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注: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视为无效投标。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8质量标准全新货物。9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10质保期1年,1年内出现任何问题由中标方全权负责。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投标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应包括供货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验费、配件备品及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所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6页1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1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胶装,投标文件未胶装的,视为无效投标。备注: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做唱标用17招标文件答疑疑问提出时间:潜在投标人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的2日内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lujianlc@163.com(逾期提出的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疑问汇总后做统一答复。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公告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公告20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如果为同一银行,可采用转账方式),并在备注栏注明【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办理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号:803080201421001046行号:313471010003友情提示: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3、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将按无效报价处理。2、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应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7页同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3、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金额不足、交纳方式及交纳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4、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退还。退还保证金联系人:靖会计;联系电话:0635-836506621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耿经理联系方式:0635-8365099/18663585575邮箱:lujianlc@163.com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采购预算19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二、总则(一)定义1、“招标人”系指阳谷县中医院。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4、“入围投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投标人。5、“中标候选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设备和服务,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6、“阳谷县中医院彩超采购项目”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设备、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检验、技术支持、培训、售招标编号:LJLC-YGZC-2016-001招标文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635-8365088第8页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8、进口产品:产自境外的产品,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购。9、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10、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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