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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LHF[2015]-招标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九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8第四章合同(样本).........................................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六章评标办法............................................302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2.2项目地点:吉林省靖宇县2.3招标范围:行政区划面积约为3094.4平方千米,总人口14.5万人。经过人口、面积比重计算,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经验,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预计词条总量约为2000条。2.4服务期限:2015年9月9日开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2.5项目工作内容:2.5.1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搜集、扫描、整理、编号及处理技术;2.5.2外业调查、勘测: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外业调查;2.5.3内业录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内业录入,建立完善靖宇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2.5.4地图测绘: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图形标绘;2.5.5成果:建立普查档案、制定、印制普查成果资料;2.5.6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2.5.7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他内容。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2.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3.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3.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3.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3.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3.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3.9必须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上条款。(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备案凭证、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类似业绩(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到靖宇县政务大厅((靖宇县七道街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时,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时在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下组办公室地址:靖宇县民政局联系人:栾彦军电话:15500208507或13894077345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联系人:宋女士电话:18504316268、0431-88520058传真:0431-885200582015年09月6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靖宇县民政局联系人:栾彦军电话:15500208507或13894077345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联系人:宋女士电话:18504316268、0431-885200583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项目名称:吉林省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4项目地点吉林省靖宇县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6招标内容1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搜集、扫描、整理、编号及处理技术;2外业调查、勘测: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外业调查;3内业录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内业录入,建立完善靖宇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4地图测绘: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图形标绘;5成果:建立普查档案、制定、印制普查成果资料;6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7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他内容。67服务期限2015年9月9日开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9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9.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10.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11.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12.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13.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14.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15.优先选用近二年(2014-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县(市)级地名普查或7地理国情普查等项目单位;(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16时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盖公章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前。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16构成投标文件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持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开户许可证;8.测绘资质证书(副本);9.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备案凭证;10.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11.类似业绩(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7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8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的存款)户名: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710618071015200007350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街支行请投标单位在2015年10月7日9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公司指8定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据计费标准按多退少补原则作为招标代理费。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20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1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统一装订成一册。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启”2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开始时间:2015年10月07日08时30分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和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24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顺序
本文标题:靖宇县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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