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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5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龙岩市辖的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2投标范围及顺序龙岩市辖的漳平市更新调查面积为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按面积从大到小排序)备注:以上面积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80坐标系控制面积,该面积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发文确认3投标(概算)额以各县(市)实际测算为准4工程最高控制价辖区面积2500平方公里以上480元/平方公里辖区面积2000~2500平方公里500元/平方公里5工程最低控制价工程最高控制价*90%6工期要求外业、内业9个月7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人民币20000元交纳时间:开标前缴入指定帐户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贰份,副本玖份第2页共2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续)项号内容规定9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0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05月12日下午5时(节假日照常报名)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溪南路37号)10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读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应于2006年05月13日17:00时前将投标疑问以书面形式传递至招标机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2006年05月14日答疑。联系人:吴榕平传真:0597-2332901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6年05月22日8时30分起至2006年05月22日9时30分止地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12开标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开标地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13评标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进行评标,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14履行担保中标人最迟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15投标报名及资料费1000元(事后不退)第3页共25页第一部分招标工程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说明1.1工程名称:龙岩市辖的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1.2作业区域:龙岩市辖的漳平市更新调查面积为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备注:以上面积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80坐标系控制面积,该面积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1.3招标人: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1.5招标工程工作内容:按照《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核实县、乡级行政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2)调查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使用权界线;(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数据采集;(4)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影像数据库;(5)编制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图件;(6)编制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分类面积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面积数据分析和衔接报告;(7)编写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文字报告;(8)建立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资料档案。1.6招标工程量情况:漳平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的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内外业工作。二、工程作业依据第4页共25页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2.3、《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2.4、《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2002年)。2.5、《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国土资源部2003年)。2.6、《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源部2001年)。2.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补充规定和说明》(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年)。2.8、《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2.9、《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2004年)。2.10、《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2004年)2.11、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1:10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航天摄影、航空摄影、控制测量、数字化测图、扫描矢量化、要素分类与代码、图式、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化测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12、《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2006)。2.13、《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2.1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5]55号)。2.15、有关土地变更调查、更新调查的文件、规定等。三、其他技术要求3.1配备满足工作的相应硬件设备(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等)。3.2配备MAPGIS、ArcGIS等GIS软件。3.3利用最新的航测资料制作的1:10000正射影像图,作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工作基础图件,通过全野外调查,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获取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数据,确定土地的利用类型、权属、面积、分布状况,建立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影像数据库。四、工程提交的成果资料第5页共25页4.1外业调查成果:(1)外业调查图幅接合图表(2)外业调绘原图(3)外业调查记录手簿(4)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5)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6)外业调查转绘的矢量化成果(7)外业工作自检报告4.2内业成果:(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元数据库(2)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3)图件①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②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③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4)数据统计表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②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③飞入地分类面积汇总表④争议地面积汇总表⑤土地统计台帐⑥土地统计簿一⑦土地统计簿二⑧土地统计簿三(5)内业自检报告4.3文字报告:(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设计书(2)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报告(3)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报告第6页共25页(4)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自检报告(5)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分析与衔接报告五、投标方资质及人员要求①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发文确认。②具有相当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建库、更新调查经历;③具备在9月内完成标段工作任务的作业和技术力量;④投标方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六、承接方式①包工包料;②本工程不允许转包;③甲级和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可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中标二个县(市)项目。在本省已中标的土地更新调查项目且未完成的甲级或乙级资质投标人,本次招标最多只能中一个县(市)的项目。丙级资质的投标人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中一个县(市)项目。七、工程报价由投标人按五个县(市)档次填报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内外业综合报价,但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最低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最低控制价=最高控制价×90%八、施工工期8.1开工日期:签订项目工程合同书之日即为开工日期。8.2工程日期:内外业工作9个月内。九、工程质量、安全9.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招标书第一部分第二条工程作业依据。9.2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省厅现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有关规定标准验收,必须达到《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和《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的要求。9.3质量等级必须经过省厅验收合格。十、验收方式本次调查执行两级检查验收制度,即市与县级联合初验和省级验收。各县第7页共25页(市)在开展更新调查工作时,要先行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试点,试点完成经检查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外业工作;外业成果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内业建库工作。第二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一、使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本次招标的五个县(市)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程。二、定义2.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任务承担单位。2.3“项目需方”系指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县(市)。“项目”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项目需方提供的施工、服务及有关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必须承担的工程及其它类似服务。三、合格的投标方3.1具备丙级以上(省外甲级)测绘资质,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3.2具有相当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建库和更新调查经历,特别是承担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经历。3.3具备9个月内完成标的工作任务的技术力量,工作人员组成至少20人,参与本项目作业的人员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A、甲级作业单位投标人负责技术设计和质量(内外业)人员1人,要求具备测绘高级职称;项目负责和技术负责2人,要求测绘中级职称以上且实际从事或负责过类似项目;专职质检员2人,要求测绘中级职称以上职称;作业组长,要求测绘工程师以上职称。B、乙级作业单位投标人项目班子要有3位测绘中级职称人员,且经过省厅培训并取得证书;专职质检员2人,要求测绘中级职称以上职称;第8页共25页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测绘技术员以上职称,且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C、丙级作业单位投标人项目班子要有2位测绘中级职称人员,且经过省厅培训并取得证书;专职质检员2人,要求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测绘技术员以上职称,且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3.4投标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四、对投标人的要求4.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4.2投标文件的资料、报表应齐全,投标文件封袋由投标人自行解决。4.3投标文件的字迹应该清晰,易于辨认,应采用打印形式,并递交原件。4.4标函袋密封口应加盖法人印鉴(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书应加盖法人印鉴并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方式送达。送出的投标文件发现有误或需补充,必须在实施投标截止前用正式函件更正或补充,函件应加盖法人印鉴并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后送达,副本不得出现与投标人名称相关的字眼。4.5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4.6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其他单位标函,凡泄露标函、哄抬标价、损害国家或招标方利益,违者取消参加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4.7中标单位不得将合同转给其他单位,否则,业主有权中止合同,追回所付款项,并由中标单位赔偿一切损失。五、中标方法:5.1评标分一组进行,评标顺序按事先确定的县(市)依次进行;5.2投标人的分值最高者中标;六、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第9页共25页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一、招标说明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五个县(市)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2、所有投标人均可同时参加二个县(市)项目的投标,但甲级和乙级资质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二个县(市)的项目,丙级只能中标一个县(市)的项目。3、在本省已中标的土地更新调查项目且未完成的投标人,本次招标最多只能中一个县(市)的项目。二、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所需项目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须知前附表;(2)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投标邀请书(3)招标工程综合说明;(4)招标文件格式;(5)评标定标标准方法。2.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三、招标文件澄清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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