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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方案(案例)文章《市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方案精选》被图书馆编辑选中供大家参考。您喜欢的更多同类文章: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方案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坚决遏制我市事故多发势头,实现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三届二中、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措施围绕压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牵头单位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完善和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监管单位职责清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再次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列入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通过再学习、再宣传,提升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素质,指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筑牢思想政治保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去年我市发生的龙氟化工“11·30”、瓮福紫金“12·1”等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排查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市委市政府今年1-2月份组织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攻坚行动5个督导组督导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按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全面落实整改,确保100%闭环(2021年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单位)(三)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安委〔2021〕3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保持方案、任务、分工、要求、机制不变,严格执行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六个清单”、“一市一册、一企一档”和月会商、季分析研判、年总结和督查督办等机制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总结推广有关乡镇、部门和标杆企业的经验,严格落实好整改“闭环”由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市领导把关、确认工作要求,提升隐患整改实效。(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四)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厘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条块关系,消除监管盲区。健全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机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建设程序,杜绝未批先建。(牵头部门: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五)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一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牵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时明确新行业、新业态生产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党政班子其他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二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理清监管企业底数,制订年度检查计划(2021年3月底前将年度检查计划报市安办备案),全方位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态度不坚决、作风不扎实、能力不适应、措施不过硬、内容打折扣等安全生产领域问题。三要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提高企业尤其是化工、矿业企业准入门槛,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大力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市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力度一要对安全生产监管早谋划、早部署,在年初及时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按《安全生产法》要求,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避免检查的随意性、无的放矢、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二要严格执法监管。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处置。三要通过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不按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工作、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企业自查自纠隐患、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以减轻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细化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警示报告、应急处置等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预案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及“零报告”制度,健全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八)深入开展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一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建立“五张清单”,推动提升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素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二要注重宣传氛围营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发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加强典型推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企业交流会等方式学习推广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实现“打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切实提高工作成效。四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各项检查执法的重要内容,对于“五张清单”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联合惩戒、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1年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五个清单”。(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九)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主动报告机制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按政府部署的阶段性工作开展隐患治理,并按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分析要求,将排查出的隐患清单及隐患产生原因、风险防范措施、整改情况及举一反三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定期跟踪制度执行情况,汇总核实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十)大力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线工作法”要督促、推动各企业根据行业和本企业实际,建立执行主要负责人“一线工作法”,并建立专门工作台帐,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时下沉到车间、班组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指导和督促隐患整改,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乡镇和监管部门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线工作情况作为考察其履行安全职责的重要内容,将结果运用到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相关评先评优等正向激励项目。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直各负有监管责任单位)(十一)加强工作专班制度建设工作专班人员由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信科技局、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成员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专班人员抽调工作由市政府安办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具体研究确定。在今后工作中,人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三、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2月)。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委办发明电〔2021〕1号)要求,深查、细查、严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按期更新“重大风险隐患监督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六个清单内容报市政府安办。(二)攻坚阶段(2021年3月-10月)。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制订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强化管控、防控,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形成隐患“闭环”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会商、分析制度,各牵头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会商分析,明晰职责分工,谋求解决方法,形成整治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开展联合惩戒,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总结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上来。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盯紧抓牢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二)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领域所有企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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