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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第一篇范文:12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镇远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情况报告根据《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普食安发电[2021]6号)精神,为总结我县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所管环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把1-6月开展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效(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水产渔政执法大队、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事务的日常工作。(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相继开展了“3.15消费与安全”、“农业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技宣传周”活动,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蔬菜生产用药安全使用标准等宣传资料21300份;组织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培训10场,培训生产者478人次;媒体宣传3次。顺利通过了县人大、政协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知。(三)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59家次,查处问题10起、立案查处7起,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等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检查经营户349户次(其中种子124户次、农药127户次、肥料98户次),两杂种子抽检13个,农药质量抽检9个,农药标签抽查25个;收缴违法种子843公斤,电鱼器19台(套),涉案货值共4.47万元,为农民间接挽回损失42万余元。在农药、肥料检查中没有发现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农资生产企业进货原料安全可靠,大部分有生产和销售记录,没有发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立案查处未审先推或不进行备案种子案件7起,结案7起,罚没8700余元,免予处罚3起。2、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种养殖基地77块(其中种植52块、水产养殖25块)。未发现使用禁限用农药(渔药)的情况和不按安全间隔期(休药期)采收的行为,但不进行生产记录现象普遍。3、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加大标志使用监察,维护“三品一标”形象。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三品”经销企业6个,未发现冒用标志的行为。4、开展农药残留检测: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对县城城区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主要是检测蔬菜中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含量。共进行蔬菜农残抽样检测,抽样650个样品,其中合格率93%,超标率7%,比2021年下降2个百分点。结合抽样检测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农药市场质量和标签大抽查,保证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5、争取项目,建设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县人民政府投资240多万元,已于2021年5月建设起了镇沅县菜篮子工程复兴无公害蔬菜基地,基地总面积300亩,核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钢塑喷灌大棚100个(面积60亩)。基地引进富明农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按照“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基地示范+农户参与+企业保障”的运作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进行无公害生产。目前,在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积极争取下,农业厅已立项投资624万元,将在古城乡、恩乐镇再建500亩的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以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县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沅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产品经营户和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不够、经费不足并在逐年被削减、装备缺乏,致使农资市场检查深度和广度不够。(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没有完全建立,人员不足、设备落后,不能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四)执法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分散,经费分散,执法合力难以形成,造成执法工作存在很大困难。(五)普法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广大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缺乏法律法规的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给打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农民对“12316”三农热线的了解程度不够。农业咨询和举报效果不显著,法律宣传普及教育还没有家喻户晓,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精心组织执法行动,确保执法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利益,针对目前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二)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围绕农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农时季节,全面开展以“五查五清”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行动。(三)进一步对农药、兽药、种子经营户进行业务培训。将严格加强农药、种子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加大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种子、销售市场,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确保全县产品质量安全。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克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第二篇范文: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镇远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情况报告根据《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普食安发电[2021]6号)精神,为总结我县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所管环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把1-6月开展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效(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水产渔政执法大队、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事务的日常工作。(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相继开展了“3.15消费与安全”、“农业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技宣传周”活动,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蔬菜生产用药安全使用标准等宣传资料21300份;组织无公害1蔬菜生产技术培训10场,培训生产者478人次;媒体宣传3次。顺利通过了县人大、政协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知。(三)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59家次,查处问题10起、立案查处7起,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等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检查经营户349户次(其中种子124户次、农药127户次、肥料98户次),两杂种子抽检13个,农药质量抽检9个,农药标签抽查25个;收缴违法种子843公斤,电鱼器19台(套),涉案货值共4.47万元,为农民间接挽回损失42万余元。在农药、肥料检查中没有发现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农资生产企业进货原料安全可靠,大部分有生产和销售记录,没有发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立案查处未审先推或不进行备案种子案件7起,结案7起,罚没8700余元,免予处罚3起。2、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2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种养殖基地77块(其中种植52块、水产养殖25块)。未发现使用禁限用农药(渔药)的情况和不按安全间隔期(休药期)采收的行为,但不进行生产记录现象普遍。3、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加大标志使用监察,维护“三品一标”形象。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三品”经销企业6个,未发现冒用标志的行为。4、开展农药残留检测: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对县城城区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主要是检测蔬菜中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含量。共进行蔬菜农残抽样检测,抽样650个样品,其中合格率93%,超标率7%,比2021年下降2个百分点。结合抽样检测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农药市场质量和标签大抽查,保证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5、争取项目,建设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县人民政府投资240多万元,已于2021年5月建设起了镇沅县菜篮子工程复兴无公害蔬菜基地,基地总面积300亩,核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钢塑喷灌大棚100个(面积60亩)。基地引进富明农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按照“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基地示范+农户参与+企业保3障”的运作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进行无公害生产。目前,在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积极争取下,农业厅已立项投资624万元,将在古城乡、恩乐镇再建
本文标题: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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