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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案例)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武汉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21]147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治健康XX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特殊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调动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助推健康XX建设,保障卫生计生领域改革发展取得实效。二、参赛对象以医疗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及委机关)为基本参赛单位,要求全员参与。三、竞赛内容(一)党内章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建知识等。(二)公共法律: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乡规划法、网络安全法、统计法等。(三)专业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消毒管理办法、武汉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四、竞赛方式按照“全面组织、全员参与”的原则,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积极组织培训学习,认真部署“健康XX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此次竞赛活动分为全员竞赛和区级初赛,初赛优胜队伍将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复赛。(一)全员竞赛阶段(8月底以前)。由区卫计委主导实施。竞赛形式以笔试(附件1)为主,由区卫计委统一命题;各医疗卫生机构于8月27日前自行组织全部工作人员参与竞赛,于8月29日前,将竞赛情况(照片、总结等资料)、统计表(附件2或3)报送我委法制监督科。(二)区级初赛阶段(9月10日以前)。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员竞赛基础上,成立一支由3-5人组成的代表队,其中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代表队在职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表队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竞赛形式为笔试,由区卫计委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7日(周五)上午10时至11时,考试地点为XX区图书馆五楼报告厅(区卫计委隔壁)。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于9月4日前将参赛代表队名单(附件4)报送我委法制监督科。赛后我委将按各代表队成绩,选送3支队伍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复赛。五、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开展“健康XX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是推进省、市“四个100”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特色抓手,是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活动效果的有力举措。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把竞赛作为展现法治建设水平、普法学习成果和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的平台,全面动员,广泛发动,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二)精心组织,提升能力。按照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落实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将全员参与、全员提升作为竞赛活动的基本要求和目的,通过自学、互学、培训、讲解等多种形式,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的依法治理、干部职工的依法服务意识和能力。要以知识竞赛为牵引,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七五”普法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增强实效,营造氛围。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方式开展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活动,在加强全体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的同时,选拔出高水平参赛人员,参与全市角逐并取得好成绩。区卫计委将对获得好成绩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报道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文标题: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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