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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住建局行政执法自查自评情况汇报范例2020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行政执法检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管理建设领域是维护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了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2016年至今,按照市政府要求及局领导安排部署,住建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引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12345+相关制度,同时,着重安排全局干部职工特别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通过法律法规知识和建设领域规章的学习,使得全局上下各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二、强化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是行政机关法治建设,为了更好的全面落实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我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全面夯实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基础。1.推行法治建设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任组长,主抓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抓分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作为本科室、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并承担工作落实责任。通过建立健全完备的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基础。2.注重部门执法机构建设,充分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主导作用。六五普法期间,结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局组建了住建局法制科,全面实行法制科统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法制科牵头全局法治建设、法制科组织建设领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法制科代表局党组、局班子统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全局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职权。为切实保证执法机构发挥功效,一是明确“一把手”直管行政执法工作,牢固确立行政执法工作地位;二是明确法制意见起主导作用,全面树立法制意见权威;三是明确局纪检组参与依法行政监督,坚决确保法治监督到位。法制科代表局党组、局班子统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局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职权。通过不断强化部门法治建设,着力夯实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基础。3.全力开展各类学法活动,牢固树立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的法治思维理念,不断提升在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施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实施“每月一法学习和测试”、“公务员学法和测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和网上测试”等学法活动。在此基础上,拓展性的将常用部门法、行政程序法、监督执纪规定等内容学习编入学习计划,由参学部门自行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水平和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着力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思想基础。三、全力组织实施,着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方面,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着力推动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入。(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方面1.认真落实部门承担任务。我局经多方联系和沟通省住建厅取得了“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实现了“施工图联合审查”、“企业资质管理”、“联合竣工验”等政务服务改革事项。利用省厅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水电气暖”指数统计等改革任务。2.按要求实施权责清单管理。自2015年我局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以来,已对现有权、责清单定期核对11次、动态调整7次、重新修订5次。经梳理,目前我局现在行政职权565项,重新修订后的权责清单已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权责清单内容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专门指定局法制科定期对权责清单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核对、更新、修订已录入权责清单内容,严格保证权责清单列入职权内容真实有效、项目齐备。3.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和“双公示”制度,对证照办理、安全施工、质量监督等各监管环节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和结果网上公示。本年度,我局已实施双随机抽查9次,抽取执法人员150人、抽取检查对象294个、公示抽查结果10项;双公示信息739件,行政审批706件、行政处罚33件。综上随机抽查检查、审批处罚公示均在“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系统、“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公示,切实做到行业监管全程留痕、问题跟踪、消除干扰、政务公开。(二)完善部门行政执法方面1.坚持“法治先行”工作理念。明确法制科负责人参加党组会、班子会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集体讨论,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提出明确的法制意见或建议,为党组、班子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明确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法制审核意见或未通过法制审核的行政案件一律不予批准立案、不予集体讨论、不予作出决定;执法文书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法制审核不予盖章,不得送达;明确全局各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听从法制建议或拒绝遵从法制意见的,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一律无效。2.切实保证执法案件审核到位。施行执法案件办理法制“四审制”,①立案环节审受理要件;审核管辖范围、立案标准、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的建设行政违法案件,提出立案查处建议;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和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提出移交建议并监督受案部门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交。②调查环节审违法事实;审核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证据收集,对应当作出处罚决定或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并书面通知办案部门。③呈报环节审程序运用;审核办案部门意见、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裁量依据、文书制作与送达,对应当予以处理且符合呈报条件案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并提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④结案环节审执行情况;审核办案部门是否遵照行政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执行到位、卷内文书是否齐备、意见填写是否完整。3.注重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自2015年6月我局推出政务服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找关系不求人”的庄重承诺以来,已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内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行政职权责任清单”、“政务工作信息”等行政职权事项内容全部实行项目区域内公开或在网站公布。4.定期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至2015年以来,我局已组织开展6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全部上报市政府备案。(三)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方面1.注重完备决策制度,保证依法决策。先后建立了《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制度》、《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12345+相关制度,明确决策主体、适用原则、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全面保障部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注重保障公民权益,保证科学决策。在行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职权过程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履行权利告知义务,详细告知其救济途径,切实充分保障管理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提起复议或诉讼权利。在行使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制度,面向事项涉及的各阶层群众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为行政决策顺利实施打好群众基础。3.注重坚持集体讨论,保证民主决策。对全局性重大行政决策及各监管部门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必须经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讨论后方可组织实施或进行。4.注重法制机构审核,保证合法决策。建立了市住建局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机制,严令全局各部门行使职权、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科公平性、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未经法制审查或法制提出异议的事项一律不得组织实施。(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1.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杜绝违规执法现象。建立了局纪检与局法制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并对外公开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以随时受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施行执法人员遵规守纪情况、举报受理情况、问题查办情况、当事人权益保障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受双重监督,对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办案部门和执法人员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规执法责任、还究违纪责任。2.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认真落实委托执法责任制,对委托执法的基层单位实行执法事项年度书面和委托报备制,切实保证基层执法机构合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执行执持证上岗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切实保证执法活动合法依规进行;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全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力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合法规范。3.重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在积极开展各类学法活动的同时,为尽快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了轮流到法制科学习、法制人员包保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执法评议等措施,努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实践能力。结合全省城管队伍目前正在开展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我局将着重从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岗位技能水平、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三方面进一步强大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和考核力度,着力建设住建系统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执法队伍。四、做到长远打算,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按照上级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目标。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以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助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开展。(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部门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1.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2.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考评机制,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1.严格管理执法人员、规范自由裁量运用,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实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人员考试、证件管理、在岗情况、信息查询等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严格禁止未取得执法证人员或已丧失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2.进一步规范并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着重强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时的自由裁量行使依据及理由,当事人陈述意见的采纳和权利义务、救助途径书面告知监督,对于违法行为符合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裁量标准执行。适行推广行政裁量案例指导制度,切实保证部门行政职权行使规范、依法、正当。(三)进一步提升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助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1.按照七五普法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步骤继续深入推进全局干部学法、部门宣法、依法治理等法治建设工作。2.全面保障部门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法制监督、法制指导、法制审核作用,切实保证全局各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升全局行政执法水平。3.继续着重加强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各执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五、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在执法管理工作中,我们仍存在着一些问题:1.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及时,形式单一,没有形成手段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2.自身执法队伍作风不够硬,自身执法力度不强,导致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3.系统内相关部门衔接协调不够,信息沟通不畅,致使重复性工作时有发生,降低了工作效率。4.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不足。5.联合执法时,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工作力度不够,处理问题缓慢,甚至互相推诿。6.缺乏执法保障;当事人阻挠正常执法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六、整改措施及今后计划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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