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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本文简介:**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大家好,今天召开2018年下半年,**镇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细不细、成功不成功、达不达到预期目的,将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整体形象,也间接影响**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本文内容:**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大家好,今天召开2018年下半年,**镇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细不细、成功不成功、达不达到预期目的,将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整体形象,也间接影响到我村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大家思想上要引起重视,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开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镇联审备案管理,促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建设和谐富强美丽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严格资格标准和职数配置(一)资格标准要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农村,注重选拔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精神不振、心思不专、年老体弱;(4)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全镇排名靠后;(5)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不符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镇党委、政府将切实把住选人的“底线”,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受处理处分人员,能否提名为候选人,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后报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纪工委、政法、民政等部门单位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参照《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审慎研究决定。(二)职数配置1、严格班子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一般3至5人;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9人,开发建设、脱贫攻坚等任务较重的村(社区),可适当增加1-2个职数,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核定上报,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社发局复核,报开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严禁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自行聘请干部。2、优化班子结构。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力争“一肩挑”比例达到100%,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对人口规模、辖区面积、经济体量较大的村(社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的,由镇党委政府逐村(社区)研究分析,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查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对本村(社区)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实行分设。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力度。以镇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面力争达到40%左右(与上次换届相比)。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应以45岁至55岁为主体。换届后全镇村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要占25%左右。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经镇党委研究,报区党工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继续留任。要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统筹推进村(社区)团支部书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重视选拔女干部,确保所有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村主职干部中女性的比例。3、拓宽来源渠道。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庄理事会成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要从区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退居二线的公职人员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共建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三、把握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根据开发区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18年10月初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原则上到12月底基本结束。(一)认真做好换届准备工作(2018年10月25日前)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印制工作操作流程图,核定每个村“两委”职数,下发到每个村,确保每个环节和步骤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各村(社区)也要结合镇制定的方案,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方案。2、开展“四先四后”回头看。镇党委政府严格对照“四先四后”即“先整顿、后换届;先审计、后换届;先考察、后换届;先研判、后换届”的要求开展“回头看”,逐个村(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四先四后”工作的,工作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不得启动换届。3、调整充实村(社区)党组织班子。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重点分析研判,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状况和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前进行调整。新选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负责组织好村(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4、精心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广泛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候选人资格条件、换届程序及纪律要求等,村(社区)要召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对全体党员进行换届前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镇对蹲村(社区)干部、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精心组织换届选举(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8日)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1日)。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1)党员和群众推荐(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测评会上,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2)镇党委推荐(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镇党委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向区党工委组织部推荐呈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区党工委组织部比选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镇党委。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资格初审。(3)资格联审(2018年11月4日至11月9日)。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4)组织考察(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对通过资格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后,需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把关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由镇党委书记和区党工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副部长签字确认,并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由镇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签字确认,并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区、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
本文标题:--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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