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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讲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和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主干整合·厘清史实]一、君主专制的演进1.法令出一(1)创立:秦始皇确立了“皇帝”制度。(2)特点: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3)弊端:皇权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影响国家政治决策的合理性。2.君权和相权(1)调整原因①防范宰相擅权。②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③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2)调整措施①西汉:汉武帝频繁更换丞相,打击相权;组成“中朝”参与决策,削减“外朝”权力。②唐代: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唐初三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的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权有所分散。③宋代: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散宰相权力。中枢机构的演变隋文帝即位后,建立起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新的中央官制体系。唐袭隋制,又有所变革。唐高祖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并为宰相。中书取旨决策,门下审议封驳,尚书奉而行之,三省共同负责中枢政务的制度日臻完备。宋朝统治者设枢密院分掌军权,与中书对称“二府”,又设三司分掌财政,号为“计省”,从而将相权一分为三。此外,设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副使等官职为副,以牵制长官权力。自隋朝开始,六部顺序屡经变更,最后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一直沿用到清朝。——摘编自杨宁一《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二、古代的监察体制和选官制度1.监察体制2(1)秦代:在中央政府和郡一级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2)汉代: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御史大夫主管的机关是当时最主要的监察机构。(3)发展:汉代以后各朝均有设置,如唐代有御史台、宋代有提点刑狱司、元代有御史台等。(4)作用①积极: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贪污腐败。②局限: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监察体制的实际效能是有限的;监察官员只是帝王的耳目和工具。2.选官制度(1)世官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2)察举制:汉武帝时创立,自下而上推举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人做官。魏晋南北朝时演化为以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3)科举制①实施:隋代创立以考试选官的制度,明清时期演化为八股取士。②评价: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保证了专制政府行政人员的来源及文化素养,提高了行政效率;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明清八股取士,阻碍着人们的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导致了中国近代的落后。1.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起到一定的作用,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成为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2.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从先秦官位世袭制到汉代“任人唯亲”,隋唐及以后“选贤任能”的历程;选官标准经历了从血缘世袭到门第高低,然后到以才能学识的变化。三、行省制度1.历代行政区划演变(1)秦、汉:主要有郡、县两级制,后在郡之上又设置了州。(2)唐代:州、郡、县三级制。(3)宋代:路、州、县。3(4)元代:省、路、府、州、县。2.行省的设置(1)概况:元代确立行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以及中书省直辖的“腹里”和宣政院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2)特点:行省行使权力时受中央的节制,中央还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以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3)意义: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大意义。行省制度的创行是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变革,省的名称一直沿用到当代。元以前的地方行政体制,无论是两级制还是三级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中央与地方行政区之间空当过大的缺陷,而元代行省既是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本身又具有中央派出机构的特点,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统一。[素养提升·融会贯通]►探究一皇权与相权之争下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史料一按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尚书始为机衡之任,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至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而三公遂为具员……——[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史料二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4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北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史料三(宋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元]脱脱等《宋史》[解读](1)史料一反映了“自后汉,时虽置三公”,但权力越来越小,后来三公被尚书取代。隐性信息:“尚书始为机衡之任”“魏晋……真为宰相”,到唐代发展为三省六部制。(2)史料二分为两个层次,唐朝之前宰相的地位和唐朝时期宰相的地位,反映了宰相地位的变化;“唐世宰相,名尤不正”,表明唐代三省长官皆为宰相,共议国事,分散了宰相权力,与实际宰相地位不相符。(3)史料三分为三个层次,政事堂、枢密院、三司各分了宰相的权力,宋代“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反映相权被削弱。[思考](1)根据史料一,指出汉代“三公”与尚书关系的发展趋势及对后世的影响。试答:(2)史料二反映了古代宰相的地位如何?史料三反映了宋代是怎样分割相权的?试答:【提示】(1)趋势:三公的实权越来越小,尚书的权力越来越大,并最后取代三公成为宰相。中书省长官常参加决策活动,也握有宰相的权力。影响:发展到唐朝,便形成尚书、中书、门下并立的三省六部制。(2)史料二:反映了古代丞相是辅助皇帝处理政事统领百官的重要助手,位高权重,唐朝分散了相权。史料三:反映了宋代设置中书禁中、枢密院、三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政权力,相权被进一步分割。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特点1.皇帝通过不断压抑、侵夺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落、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2.内朝官向外朝官转化。内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3.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的是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5宰相不在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4.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宰相既实行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探究二宋代和元代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史料一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军、监亦如之。掌总理郡政……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通判……建隆四年(公元963年),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职掌倅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元]脱脱等《宋史》史料二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亲自降临到地方……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解读](1)史料一中第一段话表明知府等权力较大;第二段话表明知府权力受通判制约。(2)史料二关键信息:“流动的中央政府”说明当初设置行省的目的并不是使地方行政方便,而是便于中央控制地方。[思考](1)史料一中反映宋代知府与通判的地位和关系如何?反映出宋代加强中央集权的什么特点?试答:(2)史料二反映元代行省与中央政府是什么关系?有何意义?试答:【提示】(1)地位和关系:知府虽然总理郡政,但受通判牵制,重要公文必须与通判联署才有效。通判虽是知府的副手,但是可以监督知府,并且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特点:通判监督知府,知府与通判互相牵制,反映宋代通过地方分权而强化中央集权。(2)关系: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意义:便于中央集权。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规律1.中央集权是推动地方行政层级变化的主因。王朝建立初期,一般都要强化对地方的控制,对地方机构进行改革;王朝的后期,中央集权制受到破坏,对地方的控制也随之减弱。2.分权是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基本方法,比如宋代设置通判监督知州,设置转运使削6弱地方财政权;明代设置三司分掌地方民政与财政、司法、军事等,但分权易导致效率降低的局面出现。3.沿袭变革是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主线。中国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一条主要线路是对前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沿袭和改进,沿袭为主,变革为辅。4.下稳上动是地方行政层级结构变化的特征。纵观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史,县作为地方行政层级的基层政区,是相对稳定的,而县之上的州、府、省则变化很大。►探究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史料一公元前134年,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此建立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光武帝时期,增加举茂才(秀才),孝廉郡举,茂才州举,并将每年一度的选举固定成为制度。史料二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沈约《宋书》卷九十四史料三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旬而周闻天下。——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解读](1)史料一信息“郡国岁举孝廉”“举茂才”说明了汉代选拔人才的主要标准。“孝廉郡举,茂才州举”说明通过自下而上的地方推举的方式选拔人才。(2)史料二反映了魏晋时期的选官依据,隐性信息是这种选官依据后来发生了变化,暴露了九品中正制选官依据的弊端。(3)史料三说明唐代实行科举制,以学识、考试成绩为标准选拔人才,具有公平、公正的一面。[思考](1)根据史料一说明察举制选官的主要依据。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积极影响。试答:(2)根据史料二,说明九品中正制设立初期的选官依据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之处。试答:(3)根据以上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选拔标准和方式的角度说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试答:7【提示】(1)主要依据:德行、才能。积极影响: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拓宽了选官渠道,为西汉提供了大量人才,推动西汉武帝时期强盛局面的出现。(2)依据:唯才是举方针,不看门第,对人物的评品随其言行道义而升降。变化:大小中正多为士族所把持,变成不论贤愚,专凭门第。(3)选拔标准: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演变为学识、才能。选拔方式: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演变为考试。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2.影响(1)积极①选官标准从家世门第到才学的变化,有利于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为官,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政局和多民族国家的统一。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有利于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③选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2)消极:科举制发展到明清时期逐渐演变为八股取士,严重阻碍了科技思想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统治者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分析古代监察制度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唐朝的监察制度,经过众多思想家的引导,并在总结汉以来监察制度的经验基础上,建立了比较成熟和定型的“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在地方监察体制上,唐初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十人分巡州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全国为十五道,监察御史亦增至十五人。御史不仅是察吏之官,也是“掌律令”之官,无论治吏与明法都与御史密切8相关。唐朝的监察法以《监察六法》为代表,是“道察”体制的产物。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显示对经济监察的重视;最后,司法监察已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做出明确的指示。——张晋藩《察吏是治国之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镜鉴》(2018年3月5日《北京日报》)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唐代监察制度
本文标题:2021届高考历史一轮复习 模块1 专题1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2讲 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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