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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展工作情况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展工作情况2020上半年,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力配合下,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简化程序、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为出发点。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交易及管理成本,实现数据共享。全力做好州本级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和电子卖场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政府采购情况中心1-6月中旬中心共受理4宗采购项目(1宗单一来源采购、3宗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为万元,成交金额为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截至6月8日电子卖场上架商品23720件,下架商品0件,购买商品预算单位108家,合同订单金额409万元。二、开展“政采云”电子卖场实施情况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要求》(西财法规财购发〔2020〕4号)电子卖场以政采云平台为基础,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搭建具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特色和业务创新的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4月24日州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82家入围供应商商品上架,各预算单位正式上线采购。“政采云”电子卖场主要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和反向竞价等多个功能模块,通过公开征集供应商,对各供应商进行初审、终审和专家审核等程序,我州入围的供应商实行“一地入围,全州共享”。根据《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所有预算单位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每月不超过20万元、全年不超过200万元的可在电子卖场中进行电子反拍或网上超市直接订购。6月8日政采云网上超市常态化开启,上架“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九类即3C数码、办公设备/耗材、五金/工具、车辆、专用设备(造纸和印刷机械)、家用电器、图书档案装具、日用百货、家居建材。服务类商品目录共三类:联网接入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政采云网上超市常态化开启高效解决采购人采购商品问题。一是提高采购效率。“政采云”电子卖场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用数据驱动运营,采购效率大大提升,解决传统委托采购“慢、差”,“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购平均交易时间在1-2个工作日;在线询价从计划、采购、验收等流程一般不超过7天,并且真正实现了从预算编制、采购交易到资金支付“一次不跑”,全部线上操作、网上办理,采购效率和用户体验明显提升。二是节约采购资金。依托“政采云”电子卖场自建的标准商品库(SPU)、价格指数和大数据比价工具,“政采云”电子卖场各类交易成交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或预算控制价相比较有明显的资金节约。三是扶持本地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利用“政采云”电子卖场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利用电子卖场扶持本地小微企业经营电商化,通过规则配置、商品打标、优先展示、交易过程中自动计入等技术手段,结合“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达成“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等机制创新,精准落实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扶贫车间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就业单位,节能环保企业的政策要求。四是助推廉政实施。通过公开市场信息、促进充分竞争,实现政府采购商品“物有所值、价廉物美”。通过标准商品库实施及商品、价格、寻源、交易等要素聚集聚合,实现同类商品参数技术指标和价格全平台可比,借助价格监控体系、诚信预警系统、履约评价体系,从内到外全方位发力,助力形成全州统一、公开、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还权责于采购人。一定规则范围内赋予采购人选择供应商和采购结果的权利,同时通过行为留痕、过程与结果公开,促进采购人正当履责,改变在过去采购工作中曾出现的“只讲功能不求效益”、“只买贵的不买适用的”的思想风气。通过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方式变更、采购实施、合同管理、履约支付、统计分析等全流程线上化,包罗所有政府采购类型,使得所有采购项目没有理由游离于监督之外,杜绝人为因素影响采购流程,构筑基础的反腐防线。通过采购行为全程留痕、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大数据分析,实现全面监管、精准监管。通过采购人和供应商互相评价、违规行为记录、外部征信系统互联,建立平台征信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诚信信息透明公开,并通过建立平台运营规则实现差异化监管和服务。通过信息公开、权利公开,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化,以社会主流电商等第三方平台数据为对比参考,减少社会大众对政府采购的误解,树立政府采购清廉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度,保护干部队伍。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监管平台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原政府采购管理中大量繁琐的审批事项,逐步转变为注册制、备案制,同时辅以系统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分析等数据和技术手段,以及各采购人行为全过程在平台上留痕,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各相关监管部门都能实时监控或事后查阅和管理辖区内全部采购活动,在实现政府采购精准化监管的同时,在政府采购领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323号)等文件要求。通知明确为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工作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项目审批与交易执行相分离、监督管理与交易服务相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和交易服务,交易平台和集中代理,机构分设、职能分开”的原则。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和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多次与州自然资源局领导沟通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事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明确表示州本级单位都在景洪市辖区内,土地又是属地化管理。所以还没有开展州级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工作。(两县一市情况: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云国土资〔2017〕323号文件之规定,土地挂牌出让业务应于2018年4月1日实现电子化线上交易,但因为系统不成熟,缺陷过多,和正逢机构改革等原因,至今未能实现;勐腊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于工作尚未移交、人员编制少和缺乏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原因,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尚未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代理业务,该项工作的电子化交易尚未开展;勐海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从2019年5月31日开始,全面推进土地出让电子化,土地出让代理工作由中心负责完成,包括拍卖业务。在土地电子化交易中,土地保证金没有开展线上缴纳,存在跑风漏气的风险,是一个高危风险点)四、存在问题1.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类目较少,目前常态化上架“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九类,服务类商品目录共三类,其余的商品和服务类暂还不能上架,同时上架的商品和服务类商品全省没有制定出审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过程较困难。2.专家评审费不足。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抽取的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由于《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要求》(西财法规财购发〔2020〕4号),在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各预算单位采购政府集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既可以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因中心没有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采购计划,也不清楚各预算单位是否会委托中心受理。报专家评审费预算较难。今年按照《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安排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行政运行缺口经费的通知》(西财发〔2020〕80号)中心专家评审费万元,由于支付去年的专家评审费后,现在专家评审费不足400元。后续很难开展专家评审支付工作。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323号)等文件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土地交易实施人(州采购和出让中心)执行,目前没有授权我中心受理项目。五、下一步打算1.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中心全面推进“互联网+电子卖场服务”,努力做精、做大、做强平台商品。在扩容提质上做功夫,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反映目前商品类和服务类不足,希望开通全类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在省级还未出台“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和商品审核统一标准情况下,州本级拟定“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和商品审核标准。2.做好年底专家评审费预算。结合《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要求》(西财法规财购发〔2020〕4号)要求,与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预算科沟通适当增加本年度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在不清楚各预算单位委托中心采购项目的情况下,及时向主管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报,提出专家评审费不足的请示,希望主管局给予帮助解决。3.做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土地交易实施人(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前期工作。按照中心工作职责规定,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323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出让业务授权前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做到依法、依规完成每一宗出让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0年6月16日
本文标题: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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