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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学实践教学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实践教学关键词:法律援助,法律,实践,大学生,教学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学实践教学本文简介:摘要近年来,设立法学专业的各大高校都陆续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一方面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切实践行了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另一方面也在实践中检验了课堂教学工作的成效,深刻阐释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原则,既服务于社会又检验了教学,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探讨的双赢。如何更好地将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学实践教学本文内容:摘要近年来,设立法学专业的各大高校都陆续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一方面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切实践行了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另一方面也在实践中检验了课堂教学工作的成效,深刻阐释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原则,既服务于社会又检验了教学,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探讨的双赢。如何更好地将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融汇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真正实现法学理论学有所用,是一线法学教师亟待思考的重要问题。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法学;实践教学一、唐山学院法学专业的专业定位唐山学院从建立之初就设立了法学专业,二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自2002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以来,更是不断改进、创新,期望通过努力能缩短与国内优秀法学院校的差距,创立有地方特色的王牌法律专业,为唐山市的地方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鉴于此,准确的对唐山学院法学专业进行专业定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重要问题。根据唐山市的建设发展需要以及唐山学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理念,最终将唐山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修定为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至此对法学专业有了明确的定位。培养方案的修定和专业定位的确立,给唐山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必须加强法学专业的实践课程建设,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当前,唐山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无论是司法考试通过率、研究生录取率还是毕业生就业率都处于上升趋势,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着弊端,正影响着法学专业的长久发展。二、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运作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一方面在课内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课程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突破以理论教学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经常将经典案例引入课堂,与学生在分析实际案例的过程中学习理论;同时对于存在理论争议或者在实践操作中出现的分歧,通过辩论的方式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促进学生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款的理解。可以说,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加入,让枯燥的法学理论鲜活许多,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巩固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但是,课堂教学毕竟在课堂,没有办法真正意义上实践法律的实体内涵与程序运行。课内实践教学的缺陷在于:每门法学课程都是在课堂上以当时所讲授的课程内容为依据,通过案例分析、辩论或者讨论等方式进行,涉及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当下所讲的这门课程本身,即使偶尔涉及到其他相关法学课程内容也仅仅是简单提及、一笔带过而已,完全是孤立地在学习当下这门课程。事实上,我们国家的所有法律是一个有机联系的逻辑统一整体,法与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配合,共同对社会生活进行着调整。当前的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着一些弊端,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学生在毕业之后根本无法应对所要面临的司法环境,既没有厚实的理论支撑又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枉有一腔报国热情却没有为他人分忧解愁的能力。另一方面在课外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通过专业辩论赛、模拟法庭大赛、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等方式进行。唐山学院法学专业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安排专业教师带领学生进行了多方实践。首先,唐山学院法学专业每年都会联合唐山师范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的法学专业进行三校法学辩论赛,三大高校选拔优秀学生代表学校参赛。通过辩论赛,让学生领会法治精神、践行法律价值、坚定法治信念;其次,唐山学院法学专业每年都会组织大三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大赛,全专业响应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可以让学生在模拟法律角色的扮演中较为真实地参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将课堂所学的知识模拟运用于实践,进而熟悉庭审规则、掌握庭审技巧、增强实战经验。最后,根据教学计划,法学专业还会安排学生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就是让他们走进律所、公检法等部门,在完成实习工作的过程中体会法律内涵。可以说,课外实践教学环节的加入,使学生更近一步感受到了法律的实践价值和意义。但是,高校辩论赛只是少数学生参与,而且辩题都是比较高大上、偏重于理论性的,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用处不大。而模拟法庭毕竟带有表演性,学生更看重表演的效果却往往忽略法律适用本身,再加上一场模拟法庭也就短短一个多小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较为精准地走完整个庭审程序,更别提实体法的准确应用了。在模拟法庭演练中,本来繁琐的庭审程序只是走过场,本来复杂的实体法运用也仅仅是点到为止。此外,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形式单一,无法实现实习目的。在实习单位,学生从事最多的实习工作是帮助整理卷宗、干些杂活儿,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翻翻卷宗,而旁听庭审的机会少之又少,根本起不到实质性效果。课外实践教学的缺陷在于:模拟法庭、课外实习等实践方式要么纯粹是“演戏”,要么就是给法律部门无偿当“小工”,根本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法律运用。三、唐山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价值目前来看,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着弊端,严重影响着法学专业的继续发展,我们必须开拓创新寻找出路。2016年成立的唐山学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个以我院在校生为主体,主要面向我院乃至整个唐山市,无偿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的学生自治性公益组织,这一组织的运行模式以我院法学专业的教学宗旨为依据,完全符合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唐山学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是:将学生分组,每组配备一位指导教师,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为辅,在指导教师的必要指导下为在校师生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可以借助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的“双师型教师”的职业优势,与这些指导教师协商,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其代理工作的前提下,请其将学生带入自己的代理工作,使学生能参与整个案件的代理过程,既践行了实体法的运用又亲身体验了程序法的运行,以期通过这样的方式,真正让学生进行司法实践,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一,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公正、无私、乐于助人等良好品质,为将来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士奠定思想基础;第二,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包括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帮助调解、参与诉讼等,这是学生将所学理论具体转化的过程,为将来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士奠定实践基础。第三,唐山学院法学专业的办学目的就是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学生的过程就是专业建设的过程,优秀学生越多,正是法学专业办学能力提升的体现。四、依托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经过深入调研,并听取多方建议,笔者认为可以依托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来推进唐山学院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培养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完善唐山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平台。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着诸多问题,实践教学改革面临着困境,只有创新才能保证法学专业走的更远。依托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将其作为实践教学环节改革的平台,是笔者提出的新思路、新构想。就当前情况而言,唐山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已经建立,但仅仅是一年有两个星期的活动周期,根本无法常年运行下去,而即使是在活动周期也是安排老师和学生坐班而已,根本接触不到实践案子。所以,实践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将法律援助服务组织“搞活”,让它运行起来,而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人——“双师型”教师。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共有17名专职教师,其中13名教师在唐山各大律所兼职,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教师是实践教学改革的中坚力量。学院应该将这些优秀教师组织起来,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工作中来。鉴于此,唐山学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应该成为一种常设性公益组织,法学专业应该将其运行为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第二,根据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情况和实际要求,修订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结合不同学习阶段制定和规划实践教学内容,把实践教学强制性地纳入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计划。现在,各大高校学生的学习热情普遍有所下降,学院有必要采取一些强制性手段介入,尽可能强迫学生“动”起来。目前,学生的课外实践课程主要集中在开学初两周或者学期末两三周,这样的教学安排存在着实践课程断档的问题。实践课程是一门长期课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不能间断的过程,这绝不是三两周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因此,笔者建议:修订实践教学大纲,将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四年八个学期,从进入大学时开始一直到毕业时止,这四年当中为每一位学生配备专职“双师型”指导教师。同时,因为学生所在的年级不同,所以在教学大纲中分年级分阶段分教学内容分别进行实践教学规划,安排学生结合自己所学的课程内容进行实践。对于大一新生来说,他们才刚刚接触法律,没有能力撰写法律文书,也不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所以他们这个阶段的实践课程内容是多听多看而不是多做(参与到师兄师姐的实践课程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整理材料、旁听咨询、帮助做笔录等等);对于大二学生而言,他们已经接触到了部门法律,并且也开设了文书写作课程,所以他们这个阶段的实习课程内容是多听多看多做(继续参与师兄师姐的实践课程,在继续大一实践工作的同时,参与简单司法文书的写作、为一些简单案件提供咨询服务等等);而对于大三学生,其基本上已经学完大部分的常用法律课程,对三大实体法和程序法有了深入的了解,所以他们这个阶段的实践课程内容是多做(这个年级的学生是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骨干力量,他们要锻炼自己在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文书、给指导教师做助理等等方面的能力,希望尽快能够独当一面);对于大四的学生而言,他们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也需要完成相应的毕业作业,所以他们在这个阶段的实践课程内容是必要的辅助工作(为师弟师妹提供必要的帮助,着重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第三,结合唐山学院法律援助服务组织的特点,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一是完善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与管理;二是优化对学生的考评机制。对于指导教师来说,应该将这部分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的范畴,作为整体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对于学生而言,应该将这部分工作纳入学分考核的范畴。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则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学分。奖励是对努力付出辛苦的尊重,要想使法律援助服务组织良性运行下去就必须建立奖励机制,具体的奖励办法可以在实践操作中不断完善。唐山学院正处于快速成长时期,狠抓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的根本,转换思想、改变传统教学理念、开拓创新、让实践教学工作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是学院不断提升的必由之路,希望借助法律援助服务组织这一平台,唐山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参考文献:[1]王利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13(12).作者:荆培才
本文标题: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学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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