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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品位,营造绿树成荫、景观优美、天蓝地绿、生态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的通告》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整治的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以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域市绿地系统。塑造生态健全、充满活力的域市形象,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和提升城市绿地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总体要求加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林下草坪无死角进行绿化,清理绿地内的各类垃圾杂物,确保整齐美观、协调一致;城市临时空闲用地采用节日摆花、种植地被的方式进行绿化,保证景观常态化;行道树树池做到树池整齐、边线清晰、覆盖得当,无泥土裸露;加强单位绿地、居民小区绿地和社区绿地的日常管护,坚决杜绝私自侵占、圈占公共绿地行为。三、重点任务优化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布局,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土地,积极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加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全面推进“全覆盖、全时段”养护管理模式,推动绿地养护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一)公园绿地建设。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完成的甘泉中街、怡水园南侧、**中学北侧、思源学院周边、**中学周边、军分区大院等14处公园绿地建设;区住建局负责完成的仁宗路湿地公园、胡家园子、八声**3处公园绿地建设。(二)城市出入口绿化。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完成张肃公路北侧沿线30米绿化带、227线西侧国税局至南三环、高铁沿线两侧100m宽绿化带(长安段)、张大路西侧至高铁段4处城市出入口的绿化工程,提高城市出入口的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三)新建道路绿化。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完成康乐路、丰乐路、丹马路、文昌路、永固路、民乐路、玉关路、西环路五里墩段、西二环五里墩段、北二环、山丹路等11条道路的绿化建设。(四)城区道路绿化改造。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完成城区行道树及分车带内乔木、绿篱、花灌木、地被的补种、补植,以保持绿地的整齐美观,做到绿化全覆盖,无裸露土地;对绿化带内废弃的路灯基座、广告牌基座等造成绿化带缺株断带严重,影响整体绿化效果的废弃市政设施进行拆除后进行绿化补植。对部分空缺树穴、死亡树木进行补植及更换,并按照标准进行作业,确保成活,达到效果美观、协调一致;(五)城区裸露地绿化。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完成城区现有86块裸露土地的现状及水源情况调查摸底,逐一制定绿化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并积极与供应商联系,落实花卉种子;指导协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土地整理、灌水管网铺设、花卉种植等绿化工作任务。(六)绿地养护管理。**区园林绿化中心按照《甘肃省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要求,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树形整齐美观,无死株、枯株;绿篱生长旺盛,篱顶两侧及篱壁平整美观,无枯株、死株、缺株;草坪叶色嫩绿,坪面平整,修剪高度4—6cm,无斑秃,无桔黄;花坛图案新颖,造型别致,色彩协调,保持三季有花;树木花草病虫危害率在3%以下;新植树木成活率在98%以上,栽植五年以上树木保存率在95%以上;绿地杂草率在3%以下,无污物、杂物。1.修剪依据树木的生长习性,合理修剪。落叶乔木每年修剪一次以上;新植树五年内及时抹芽、除萌;常绿乔木一般保持自然树形,仅做适当修剪;灌木类每年四次以上;绿篱六次以上,修剪时期必须合理。2.施肥有机肥:新植树、灌木、宿根花卉、草坪每年各施二次以上,栽植五年以上乔木每两年一次;无机肥:木本植物每年一次,树穴式乔木以叶面追施为主,草花、草坪各三次以上。3.浇水各类植物确保每年浇春、冬水各一次,栽植五年以上的乔木每年六次以上;新植树10次以上;灌木八次以上;草花、草坪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浇水,浇水主要集中在干旱季节,雨季根据降雨情况而定。(七)园林设施管理。区住建局和区园林绿化中心共配合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园林设施管理,加强绿地配套基础设施、园林景观设施及服务设施的管理。做好硬化铺装广场、园路、步道、台阶、盲道、绿地护栏、水渠等设施的维护,消除硬质地面坑洼破损、道砖松动断裂、设施变形残缺等现象;做好亭廊、园林小品、雕塑、喷泉、景观灯等园林景观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油漆脱落的设施需适时进行粉刷,照明灯及景观亮化设施正常使用,保障照明和亮化效果;定期对座椅、垃圾箱、宣传栏、健身器材、广告牌、指示警示牌、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保障各类设施完好无损,增强景观质量和服务功能。(八)附属绿地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物业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单位绿地、居民小区绿地和社区绿地的日常管护,实现绿化全覆盖。居住区绿地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绿地面积,坚决杜绝私自侵占、圈占公共绿地,严禁将居住区绿地改建为居民停车场。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做好单位、居住区绿地养护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树形整齐美观,无死株、枯株;绿篱生长旺盛,篱顶两侧及篱壁平整美观,无枯株、死株、缺株;草坪叶色嫩绿,坪面平整,修剪高度4—6cm,无斑秃,无桔黄;花坛图案新颖,造型别致,色彩协调,保持三季有花;树木花草病虫危害率在3%以下;新植树木成活率在98%以上,栽植五年以上树木保存率在95%以上;绿地杂草率在3%以下,无污物、杂物;水面无漂浮物及杂物,水质清洁;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绿化设施完好无损。(九)违法案件查处。市住建局协调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绿化巡查执法联动机制,认真做好绿化执法监察工作,对违章建筑和设施要求限期拆除,恢复绿地,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理。对部分违章项目,结合实际,协调市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实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住建局和园林绿化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的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深入一线督查指挥,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二)摸清家底,加大投入。要在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园林绿化的调研、统计工作,摸清家底、分析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金,落实人员,采取集中清理、加强巡查、充实管理养护队伍等方法限期整改,努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质量和管养护水平。(三)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结合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本文标题: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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