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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今天,的网友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基层工商部门日益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拓宽维权渠道。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诚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简单谈一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及对策。一、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归纳为“三个矛盾”。即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这三个方面的矛盾,既是问题,也是原因,且互相交叉影响,共同体现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1、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2016年前三个季度,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477起,其中,笔者所在的基层分局共收到227起,占比%。平均每个工作日起。消费投诉量大,固然与消费者权利意识提高有关系,也与近年来兴起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密不可分。因为辖区内的网商发展繁荣,频频招引“职业打假人”光顾,2016年前三季度,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共有141起,占比%。此外,12315电话接线员对投诉受理条件把关不严,转办了很多无效的投诉,比如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已经向农业部门投诉且正在处理。还有的投诉者诉求不明确,只在电话中要求处理,而未说明是更换、维修、赔偿。这些都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在工商部门内部,按属地原则分配工作量。县局消保科负责中转,不直接参与处理。县消协只负责明确要求由消协出面处理的投诉,其他的都交由基层分局办理。基层消协分会与基层分局合署办公,负责消费投诉工作的人员多为1-2名,每起消费投诉的处理从受理、调解、到执行、回复,简单的投诉处理要耗费3-5个工作日,复杂的要耗费10个工作日以上。据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的基层分局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消费投诉77起,占比%,15个工作日及以上办结的消费投诉130起,占比%。这仅是消费投诉的工作,基层工商人员还有市场巡查、执法办案、食品监管等其他大量工作要做。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人员力量不足之前的矛盾显而易见。2、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尽管,消费者都希望投诉成功,最大限度满足诉求。但是,投诉成功解决与否,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和双方的是否妥协。现实中,由于消费者方面的原因导致调解不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消费者自己无法提供购物票据证明商品来源、消费者拒绝承担必要的检测费用导致争议搁浅、消费者抓住无关紧要的问题索要大额赔偿(此情形经常出现在“职业打假人”群体)。在经营者方面,如经营者拒绝调解讲争议解决推向诉讼途径、经营者拒绝执行调解协议导致投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些都是常见的致使调解失败的原因。很多时候,基层工商人员的努力工作,并不能使每一起投诉都得到圆满解决,而此时,消费者会往往会将维权效果差归罪与工商人员。当然,基层工商部门自身也有一些客观因素制约调解效果。如处理投诉的手段单一,以口头调解为主,缺少经费开展商品比较试验、鉴定检测等。且调解协议不具强制性,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工商部门往往束手无策。在应对消费者对某些强势公共部门的投诉时,因为沟通机制不畅,工商人员处理起来更是艰难。对于双方利益争议大、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消费纠纷,都是以“终止调解”的方式,把“烫手山芋”推向司法调解或诉讼,缺少完善的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互助协作制度、诉调对接机制,消费维权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3、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处理消费投诉,基层人员要做的工作有:制作受理投诉材料,赶赴现场调查取证,联系召集双方,开展“面对面”或“背对背”的调解,摆证据、讲事实、谈法律,拟定调解协议,督促双方履行协议,回复投诉人或者上级机关等等。这些工作,既要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又要想尽办法提高成功率。可以说,基层人员付出的是实在实在的心血。但是,这与基层人员获得的工作回报不成正比。如消费维权工作的人员很少获得像执法办案人员获得的奖励。又因为上级机关对于消费维权工作的评价多采用回访投诉方,以满意度为考评指标,一些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终止调解”的投诉,投诉方满意度自然不高,以此来考评基层人员的消费维权工作,有失公允。此外,很多“职业打假人”在投诉时,都以若索赔要求得不到满足便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为“要挟”,使基层人员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履职压力倍增。二、解决基层消费维权工作难点的建议消费维权工作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自然不是工商一个部门的事情。但是,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许来看,消费维权工作是以工商部门为主的。消费维权是工商部门的使命和职责,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立足于工商部门,结合基层实际,笔者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解决基层消费维权工作难点的对策建议。1、适当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基层工商部门应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的支持,在全局内统筹调配资源。在人员方面,选配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强的人才到消费维权岗位,根据各基层分局实际情况调配人员力量。尝试引进外部力量,聘任热心志愿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成立消费维权顾问团队,辅助完成消费维权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争取政府支持,设立消费维权专项经费,可用于对争议商品检测费用的垫付,减轻消费者负担,也可用于多样化调查取证和调解手段的支持,提升维权效果。也可用于消费维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激发工作热情。2、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消费者投诉,12315接线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区分哪些是属于消费者的投诉,哪些是应向其他部门反映的,减轻基层压力,提高处理纠纷的效率。在考核方面,上级机关实行事后回访,以消费者满意率程度为标准,笔者认为值得商榷。有部分消费者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非理性维权,在考核时,应该剔除出不合理的因素,公平公正考核。此外,应该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免责清单”,给基层人员吃“定心丸”,促进履职尽责。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除利用“国际消费权益宣传日”外,还要充分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和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不仅对消费者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权利意识和维权技能,促进消费者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有效维权。更重要的是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证商品服务质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工商部门应重视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重视壮大的消费维权声势、曝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行为,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4、建立健全外部沟通机制提请政府成立以工商部门牵头的,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以消费维权为主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沟通机制。重视与农业、商务、公安、安监、住建、卫生等监管部门协作,联立12315互动联络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重视与法院、司法部门、仲裁机构联动,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采取行政约谈、定期座谈等方式,与银行、电信、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事业部门充分沟通,督促其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效果。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商部门要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转变监管理念,摒弃“人盯人”式的旧监管办法,探索运用大数据、微信新媒体、信用约束等新监管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消费投诉数据,与其他部门共享数据,分析出消费投诉的热点领域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措施;利用微信、论坛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消费提醒,与消费者互动,整合线上线下维权力量。尝试将消费投诉记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强化信用约束,倒逼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维权是工商部门承担的核心工作之一,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心工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提升部门形象。基层工商部门应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思路,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本文标题: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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