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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自查报告(五篇)第一篇: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自查报告根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教督室〔〕1号)要求,现将我市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工作情况2月27日,根据副市长的批示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台政教督〔〕1号),并结合市实际对专项督导五方面的内容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省、市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及方式对乡镇和幼儿园开展了自查工作,椒江区人民政府还专门整理出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落实自查工作。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有关部门、镇(街道)负责人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同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的领导带领有关督导人员到县(市、区)指导自查工作。3月17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传真电报,组织3个专项督导组分别由省督学任组长,于3月21日至3月28日对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进行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专项督导的方式,每个县(市、区)1天,半天督导组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检查1个省教育强镇和1个一般乡镇,一个小组召开5——7个幼儿园园长、幼教干部、教研员座谈会;半天听取县(市、区)自查情况汇报,并召开教育、财政、城建、国土、物价、卫生、公安、交通、民政、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专项督导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主持汇报会和亲自汇报。同时,我市借这次专项督导之机,就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号)向各县(市、区)提出了要求。通过这次专项督导表明,我市及县(市、区)为发展学前教育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学前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最近几年发展较快,幼儿教育事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但幼儿教育仍是基础教育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还存在着较多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亟需研究解决。二、专项督导内容的落实情况(一)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据学年年报统计,全市有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588所,其中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48所、社会力量办的517所、其他部门办的23所,在园幼儿138302人,3——5周岁幼儿入园率%,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有一半左右的镇(乡)建立了中心幼儿园。教职工6953人,其中专任教师443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127人,占%,专科以上学历778人,占%,有专业技术职务的805人,占%。幼儿园占地面积万m2,建筑面积万m2,户外活动场地万m2。(二)规划制订及落实情况。一是从实际出发认真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9号)中明确提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率达到90%以上,积极实施0——2周岁教育。根据这个总体目标,市教育局于7月15日制订并下发了《市幼儿园教育发展计划(——)》(台教基〔〕176号),确定了发展幼儿教育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主要措施和对策。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仙居县人民政府专门制订了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玉环县形成了规划初稿并正在征求意见,其他县(区)在“十五”教育规划中都有明确的幼儿教育计划。二是突出重点,优化布局。我市各地把城区和镇(乡)幼儿园布局、城区以社区为主的幼儿园建设和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城区幼儿园布局已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近几年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引起重视。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有这样几种方式:①开发商建好幼儿园无偿交街道办事处管理;②开发商自建并自行管理;③开发商提供用地并一定数额经费,由单位和个人建设;④开发商或开发单位提供用地,由单位(部门)或个人建设;⑤开发商将幼儿园用地转让给其他单位建设并管理。椒江区以社区为主的幼儿园建设已初具规模,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交通安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市教育明星乡镇和省教育强镇评选把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重要指标,有力地促进了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三是制定确保学前教育规划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最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采取措施发展幼儿教育。6月,市人民政府在路桥区召开了全市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9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幼儿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177号),同年,市教育局在椒江区召开了由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及科长、有关镇(乡)长参加的幼儿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动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我市所有县(市、区)都有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天台县、三门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仙居县和玉环县已形成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稿,正在讨论和征求意见中。椒江区在园舍建设和管理两方面采取奖励措施,园舍建设上对教育公司办园和个人办园具体规定了不同标准,教育公司办园分三个等级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临海市对镇(乡)建成中心幼儿园,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个人办园根据园舍建设经费和在园幼儿数给予奖励。温岭市今年安排200万元教育事业费以奖代拨鼓励镇(乡)建设中心幼儿园。(三)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办园体制改革。我市是民办教育的先发地区,在大力发展民办中小学的同时,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国有民办、股份制和个体等多种形式办园,办园主体进一步多元化,路桥区金清镇中心幼儿园和玉环县坎门街道中心幼儿园先后进行了改制,坎门街道中心幼儿园改制后显示了活力。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加强幼儿园管理。椒江区从1987年起明确将幼儿教育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临海市自开始幼儿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全市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幼儿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幼儿教育是指对0——5周岁儿童实施的教育,“幼儿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办园、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协助的管理体制”,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为了加强幼儿教育管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了幼教专职干部或兼职干部,一些县(市、区)配备了镇(乡)幼教专干,明确镇(乡)中心幼儿园管理全镇(乡)幼儿教育工作并每年专拨管理经费。同时,我市十分重视幼儿园的调整、合并、整顿和提高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对幼儿教育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对一些未经批准而具备办园条件的,督促其办理审批手续,对一些未经批准而不具备办园条件的,通过协商进行合并或坚决予以关闭,确保幼教事业健康发展。学前教育安全工作进一步到位,建立了学前教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幼儿教育专项安全检查和幼儿接送车专项整治,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四)教育经费落实情况。我市学前教育经费初步形成以政府拨款、举办者投入、学前教育收费、社会捐资和学前教育机构自筹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公办幼儿园经费和公办教师工资列入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一些县(市、区)还有学前教育专项管理经费、以奖代拨经费、以及镇(乡)中心幼儿园工作经费。学前教育收费,我市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主管部门按幼儿园的等级类别确定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收费,但多数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均低于标准;二是公办幼儿园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则根据办园水平和当地幼儿园的横向比较自行确定收费,但收费额均低于公办幼儿园。同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村)、其他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集资或投资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用地,我市县(市、区)之间有差异,有划拨价、出让协议价和出让拍卖价等,一些县(市、区)在规费减免上做到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五)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实行了园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园长的任命或聘任不断规范,一些县(市、区)明确规定镇(乡)中心幼儿园园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并规定了待遇。二是加强教师和保育员培训,通过在职进修、基本功竞赛、教学大比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教育科研活动,提高了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三是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待遇做到与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幼儿园,差别较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近几年引起了办园者的关注并部分得到了落实,玉环县镇(乡)中心幼儿园基本落实了教师的养老保险。(六)保育教育质量情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保育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市、县(市、区)两级教研室都配备了专职教研员,建立了幼儿教研大组,学前教育业务辅导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已在县(市、区)相继开展,全市现有1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34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逐步向幼儿园过渡,幼儿教育“小学化”、“托儿化”的现象进一步受到关注,并逐步得到防止和克服。三、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的学前教育事业尽管有了较快地发展,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幼儿园办园水平差距大,幼儿入园率偏低。最近几年来,幼儿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但托儿工作发展缓慢,基本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幼儿园“低、小、散”的状况普遍存在,低价争夺生源的现象普遍存在,办园行为不规范。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幼儿园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差距十分显著。幼儿入园率低于全省平均数个百分点。(二)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管理工作尚未全面到位。市、县(市、区)、镇(乡)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学前教育的职责尚未十分清晰并得到有效落实,民政部门登记等费用较大,对规模较小的幼儿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负担,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科(室)之间职责交叉,关系没有理顺,影响管理效率。一些地方镇(乡)中心小学与中心幼儿园的关系没有理顺,财权与事权分离,影响幼儿园的发展。一些镇(乡)中心幼儿园属于个人办学,无法承担“中心”职责。中心幼儿园园长的任命或聘任,有的地方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地方是镇(乡)政府,有的地方是中心小学,有的地方是举办者,情况不一,职责不明。一批幼儿园规模小、无园舍、流动性大,难以管理。(三)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教师队伍不稳定。从全市来看,除了公办幼儿园中的公办教师之外,绝大多数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没有明确规定,收入偏低。多数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更谈不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民办幼儿园教师还不能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尚未列入首批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四)经费投入少,办园条件普遍较差。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小学从附属幼儿园中提取经费用于小学,一些单位或个人收取幼儿上园费用,除了支付教职工工资和必需的公用经费外,很少用于园舍改造和设施设备添置。四、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关系着幼儿健康成长和基础教育乃至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民族复兴的大事。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切实纠正学前教育是赚钱行业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管理力量,明确管理职责,健全有效的管理网络,确保学前教育有序、健康、快速发展。(请继续关注)(二)修订规划,加快城区小区幼儿园和镇(乡)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要抓紧制订或修订学前教育规划,要把0——2周岁幼儿的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重点规划好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乡)所在地学前教育布局。要进一步落实小区开发配套建好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其他幼儿园建设用
本文标题: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自查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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