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基层反映:农村地区个体户实施年报制度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农村地区个体户实施年报制度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今天,的网友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农村地区个体户实施年报制度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于8月27日公布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大家关注已久的个体户年度报告办法终于出炉,新法的实施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是一大进步,然而其在农村地区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工商部门重视。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可操作性不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这就是说个体户可以网上年报也可以纸质年报,这看似方便群众但实际情况是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由于信息闭塞,经济条件差,个体户文化程度低,对现代信息技术难以掌握,更没有电脑等硬件设备,不具备网上年报的硬件与软件条件;对于纸质年报虽然不像网上年报要求那样高,但是与之前推行的验照制度一样,对于那些处在偏远农村地区的个体户仍然存在交通条件、法治意识、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制约,工商部门在推行年报制度过程中难度较大。二是年报约束力有限。《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工商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年报时间,逾期不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未年报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前个体户验照制度处罚过重的问题,然而其约束力却有限,个体户不像企业经常涉及到贷款、融资、签合同等事务,对自身信用信誉看很重视,他们主要从事小规模经营活动,认为年报与否并不影响其经营,即便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也无所谓,反正又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按照《办法》规定,个体户无论多长时间未年报,当他们涉及到贷款等事务需要解除经营异常状态时交一份年报到工商部门就可以解除异常状态,平时就觉得无所谓了,对于每年一次的年报存在一定抵触心理,久而久之个体户越来越不重视年报,年报约束力就可想而知。三是推动年报实施困难。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食品监管职能、人员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基层工商部门人员减少、任务繁重、青年干部流出、农村与城区监管人员比例失衡等问题逐渐凸显,加之部分岗位人员调整致使部分干部职工从心理上、工作干劲上均出现一定松动。农村地区基层工商所辖区面积大,个体户分布面积广,许多店铺分布在偏远乡村,这就给工商部门宣传和推行年报制度带来较大难度,如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将未年报个体户列入经营异常状态那势必会导致列入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数量庞大,从而失去其应有的警示意义。四是诚信体系建设难。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年报制度后,对大力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使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透明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由于部分基层工商部门市场主体征信体系、监管体系、信息公开、退出机制仍不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还处于“纸上谈兵”的初级阶段,如何实现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是对基层工商部门提出的一大难题。二、对策建议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首先基层工商部门应利用日常巡查、走访慰问、法制宣传等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招贴公告、村社播音等形式,向广大个体工商户宣传年报的时间、要求、目的、原则,以及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的意义,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率;其次对主动上门年报的个体户由窗口人员积极动员他们向身边的群众宣传让未年报的个体户及时年报。二是加强联系,及时提醒。加强走访,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告知个体户年报时间及所需材料。同时,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科技优势,利用电话、短信、QQ群、微信等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联系,及时提醒个体工商户按时年报。三是制定处罚细则,增强约束力。工商部门应区别企业年报制度根据个体户实际特点制定处罚细则,而不是一味地实施将违规经营户列入经营异常状态这种对个体工商户不太具有约束力的处罚,通过增强年报制度的约束力以达到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完善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当前工商部门应大力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使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透明化,完善市场主体征信体系、监管体系、信息公开、退出机制,建立起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作用。
本文标题:基层反映:农村地区个体户实施年报制度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964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