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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党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我们党的战斗堡垒。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如何,关系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是否稳定、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党的基层战斗堡垒能否发挥正常的作用。对此,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在农村,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强化观念,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充分认识职务是服务的岗位,权力是服务的工具的道理。要坚决克服“左”的、计划经济的和封建主义的残余意识,坚决克服宗派势力、宗族主义和特权思想,自觉作到立党为公、克己奉公和以身作则,自觉做到爱民、为民、富民。要以“六个好”为目标,加强基层建设,以“五个好”为目标,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龙头”和“领头雁”。在企业,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区组织,要抓好党的工作重心下移,扩大党的组织建设覆盖面,做好每一个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体现党的先进性和行为上的感召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的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基层组织建设中,要做到民主与集中的高度和谐统一。让我们基层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把意见统一到一定的高度,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调动每一个党员的积极性和战斗力,使我们基层党组织成为党的一个个坚强的战斗堡垒,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切实起到攻坚拔寨的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达到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使每一个党员都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下。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一切不符合党的事业发展要求,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都应坚决克服。当前,我们有的党员干部不思进取,不正确使用手中权利,无所作为,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有的地方党组织软、懒、散,争权夺利,只顾谋取私利,根本没有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要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活动提高了每一个基层党员的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党纪党风教育,增强党性原则,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增加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使基层党组织同人民群众心连心,紧密团结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我国建设和谐小康社会中,起到先锋楷模的作用,成为我党冲锋陷阵的先锋。近年来,**县在人口计生工作上,由于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在全省考核评比中始终徘徊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后进位置,影响了全县综合工作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过去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时更新思路,加大财政投入,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苦干实干硬干,以一年一个台阶的良好发展态势向前推进。据资料分析,2003-2006年,我县的计划生育率在逐年稳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回落趋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但是,由于存在地域面积广,人口基数大,人口流动性强,历史包袱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有较大差距等原因,在一定时期之内,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为此,笔者结合亲身在乡镇工作的经历,浅析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点个人意见,为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抛砖引玉。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生育观念陈旧,保障机制不健全。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由于害怕老无所养,老无所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逃避计划生育而“辗转四方”的“超生游击队”比比皆是。(二)部门综合治理不够,基层网络发挥不好。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合作,联防联治,才能取得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往往不到位,大部分是计生部门在唱独脚戏,乡镇在跑龙腿,乡镇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计生工作上,可结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部门互动。如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的清查没有查验流动人口证,发现孕产妇也不通知计生部门,基层派出所在给婴儿办理户口时把关不严;卫生部门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不到位,对非法取环、人流、B超性别鉴定打击力度不够。医疗保健机构在对孕产妇进行检查时,并不查验对象的生育证,对无证生育的也不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如某村的一位计生对象超生3胎,竟然全部是在同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出生;还有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年审,规划建设部门发放建房执照、出售商品房,民政部门在办理优待证、发放救济款,银行在办理贷款,学校在招生,企业在招工等,对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都不是法定的必备程序。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开展。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网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急在县里、热在乡里、冷在村里”现象,还没有真正把源头管理做好。作为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第一线的村级组织,是最能准确了解情况,也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但是人口底数不清,出生漏报严重,计划外出生居高不下等问题,说明了对村级组织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目标责任。盲目分配给村一级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死指标,致使村级本末倒置,不从如何控制群众计划外生育着手,而是把计划外生育后如何隐瞒实情,报假数据作为应付工作的手段。二是奖惩不到位,对于人口计生工作较好的村,没有建立应有的激励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村,没有落实好责任追究。三是没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村级由于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的第一线,面临的风险大、任务重,而相应的保障机制又跟不上。四是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干部,没有及时调整充实。五是村级计生协会作用不明显。由于群众计划生育自主意识淡薄,协会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有组织、无活动的状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农村,计生协会基本上是“墙上协会”“纸上协会”,甚至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而拼凑而成,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三)考核机制不灵,信息数据不真。人口计生考核模式陈旧,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起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扭曲了考核的根本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在指标设置上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二是指标脱离实际,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个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个样,忽视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实际上是不承认客观存在的差别,指标设计的高低也缺乏科学论证,基本是估计、臆断的行政行为,说控制到多少就要控制到多少,脱离基层实际情况。三是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如出生率与计划生育符合率相抵触,出生率规定某地在一年间计划内婴儿出生必须达到多少,达不到被扣分或被定为指标未达标,在现实生活中势必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已生育一胎女孩符合政策可再生一胎但不愿再生的夫妇,工作人员总是千方百计动员他们再生一胎,哪怕他们真的不想再生;对那些已经生出来的计划外对象而是隐瞒不报,造成了计划外对象满地都是。四是考核方与被考核方相脱离。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指标,都把被考核对象当作对立面,考核者千方百计挖、查、找,被考核者除了汇报、提供资料报表和后勤服务外,几乎不能参与考核过程中的任何工作。五是形式主义严重。由于考核项目多,时间短,人员少,方法单一,致使实际考核中调查走访多数停留在表面层次,深入不下去,程序是走下来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由此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有:(1)乡镇弄虚作假。在考核成绩一锤定音的情况下,乡镇干方百计想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不管实际工作干没干,不管有关文件出没出台,要什么有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以资金投入为例,考核之前有的地方慨叹财政困难,工资难发,一旦考核了,账面上不但工资照发,而且事业费投入足额到位。(2)主要精力不放在抓日常工作上。由于考核办法存在缺陷,易于造假,对日常工作过程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平常没干多少工作,年底修修补补,走走找找,照样拿人口目标责任一等奖,导致有的乡镇不在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提高水平下功夫,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考核上。(3)框住思路,没有创新。在考核的指挥棒下,上级考核什么,下级抓什么;上级考核方案要求怎么做,下级照着怎么做。如果有所创新,费了很大功夫,投入大量精力物力,但要是没有对准考核的路子,就可能丢分拉下名次,出力不讨好。因此,这种考核一刀切的办法,实际是在培养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工作做法,不利于乡镇因地制宜,探索适合自己本地特点、本地实情的工作机制。(四)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部分干部还没有把计生工作真正拿在手上,工作责任落实不够,目标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突出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急功近利,只从眼前或个人利益考虑,抱着任期内不出问题、不出麻烦的侥幸心理,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能够考核过关就行了,没有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做过细的群众工作。二是作风不实,平时不认真研究本乡镇、本单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被动应付,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压力不大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后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三是责任不清,缺乏工作的压力感。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压力不大。出现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等问题后,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一票否决”。(五)职责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难落实。上级把大部分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责任落到乡镇,而没有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放手让乡镇去干。在这种没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有力的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可想而知乡镇工作人员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受到群众的冤枉有多深,实际效果又有多少。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任凭乡镇干部鞋磨破,嘴说干也难撼“征收难”困境。在处理时,一些计生对象闭门不见,不理不睬,干部对他们讲理讲法不管用,以蛮制蛮又违反计划生育中的“五严禁”、“七不准”,因而在征收时时常常束手无策。一些对象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因而生是要生的,钱是没有的,赖着超生,有些人甚至违法生育的上一个孩子处理还未兑现,又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还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难题,仅靠乡镇干部这点力量是孤掌难鸣的,是难以解决的。二、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跳出就计生抓计生的思维模式,扩大视野,统筹规划,全局运作。(一)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继续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生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与评选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村庄、星级文明户相结合。(二)突出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奖励政策和保障体系。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少生奖励。在严格执行多生惩罚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少生奖励的政策,适当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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