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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积极资助困难学生,通过举行义举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官温情下面是由网友整理上传的“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供您参考,欢迎阅览。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一】戴着国旗的法官站在平衡的立场上,为社会稳定而战,为公平与正义而努力。它们是共和国法治的基石。他们无私的奉献精神使社会稳定成为代表当今中国的不朽传奇。法官刺中的利刃刺杀了生命,伤害了仁慈,并试图破坏我们所有人幸福的基础。让高贵的生命枯萎,那个卑鄙的灵魂将付出最大的代价!惨遭杀害的女法官是一个虚弱无力的女人,是一个真正英雄!勤奋和珍惜的热情甚至在溢出时也会变成蓝色。她坚持不服从司法机关的原则,并利用自己的身体锻造一面青铜墙,以捍卫公正与正义。严厉地说不使有些人恼怒,愤怒和疯狂。但是他们越疯狂,越表明我们有必要制止,并且越表明这些人离彻底失败并不遥远。面对凶猛的刺刀,退后一步是放弃以前的所有努力,让英雄的血液徒劳无功。自古以来,邪恶并没有压制正义,正义永远不会屈服于犯罪!我们对英雄的逝世感到悲伤和愤怒,但我们再也无法在悲伤和愤怒中停止。2016年7月,两个办公室发布了《保护司法人员免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规定》。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实施《保护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实施办法》,各级法院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不予处理。这场悲剧是无法控制和无法预防的紧急情况,使防护网越来越紧密,并严格执行这些纸质条款,使系统可以长出牙齿,人们更加自在。为所有人带来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那些保护正义的人需要正义来保护他们!周春梅有两个孩子。长子在读高中,小女儿大约3岁。实际上,x高等法院旁边是高等法院的家庭建筑。周春梅的家人不是住在这里,而是选择住在天心区文苑街的事发社区,让孩子们上学。该社区地下停车场出口处设有汽车维修和美容店。这家商店的负责人记得周春梅非常有礼貌和善良,会和他们聊天:看起来根本不像法官。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二】法治路上,梅香依旧在据最高法微信公众号报道,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x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第二天早上,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守与直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x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作为从x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戛然而止。情与法以良善绘就司法公正的底色在一片义愤填膺中,也有一些杂音。有的人笃定,周春梅拒绝疑犯是另有“隐情”。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司法冷漠、法官不近人情,疑犯怎会选择行凶报复?但他们忘了,“近人情”从来不会和“徇私情”画上等号。x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对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印象深刻。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学生柔中带刚,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对弱者怀有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工伤导致双腿残疾,后因单位改制下岗,生活困难。周春梅仔细研究情况之后,发现这位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本可以一驳了之的她,选择继续和双方沟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纾困。单位一方也被周春梅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岗位。“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周春梅的话深深地刻在了法官助理刘寄清的回忆里。勤与精以专业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从x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x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三】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x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x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法外有德,德中有法,缺少道德滋养的法律必将晦涩生硬、机械僵化。回到本案,暂不谈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姑且不论案件实体和程序,从最起码的道德、良知而言,行凶者处心积虑,手持利刃,潜入小区,不顾情感,残杀同乡,其行为连最起码的做人底线和社会道德都会唾弃,何况约束规范人们言行的法律评价呢?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四】记得在网络上看到周春梅同志的报道时,心里觉得十分的难受。对,就是那种对我们都可能遭遇的感同身受。一个悲剧已经落幕,那一刻对于法官而言仅是我们可能遭遇的各种经历的一部分。从法治发展的角度看,这是社会的悲哀。这样的事,伤害的不仅是法官,更是整个社会。但是,我们仅仅是法官,我们也只能从自己做起。我想,对于一个法官来说,周春梅法官的选择,就是我们的选择。一、人总是会基于一定立场作出选择或决定。马克思主义者必然有着人民性的立场、观点,从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需中提炼我们可以奋斗、努力、学习的方向。在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需求中的公平正义需求,一直都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所以,如果在面临可能会破坏公平正义的时候,我们只会选择维护公平正义,并且旗帜鲜明的公示:我们守护公平正义矢志不渝。二、人总是有追求的。人的一生中面临各种抉择考验,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表现出来各自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微观的价值追求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追求。虽然,追求各有不同,但哪怕是一个普通的人在一定时刻都可能作出平凡而又伟大的决定,何况法官在职业操守面前一直坚守,难道不是应当的吗?是的,但我还是要说,一直坚守内心的追求的人是不平凡的。周春梅法官一定是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只不过她要实现的是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直坚守、践行。三、法官应当甘于寂寞,但不能甘于平凡。在我看来,随波逐流、没有人生态度的人,不是一个好法官。慎独是什么,就是要哪怕在个人独处时也要表现出自己的品格和修养。但是,法官如果没有自己人生态度和追求,何来慎独,又怎么能甘于寂寞、甘于奉献。我们默默地守护,需要定力和毅力,才能在平凡岗位上成就不平凡。当然,认识到了,就是为了指导实践,指导我们的具体工作。我们学习周春梅同志的立场、追求、品格,更主要还是要把这些好的精神融入到我们个人的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五】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x市中院提出上诉。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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