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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體育大學(台中)運動管理學系期末報告科目:運動管理專題研究主題:運動傷害研究調查之分析班別:碩一B姓名:張協進學號:19705101教師:林文郎教授運動傷害研究調查之分析ㄧ、緒論王建民在2008年06月的一場比賽中,因跑壘不慎扭傷了腳踝,因為這次的受傷讓他在2008年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球季提前結束,可知運動傷害對運動員的影響非同小可,運動選手一旦發生運動傷害,輕則可能幾天無法運動或出賽進而影響個人或團體成績,重則可能因此結束運動生命,但每個人都很難去避免運動傷害的發生,所以運動傷害的預防對選手來說是相當的重要。二、研究方法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是透過各種運動傷害相關文獻之探討,以瞭解國內運動選手傷害的狀況及運動傷害後的處理情形與傷害防護之行為,以提供選手、教練或運動從業人員對於運動傷害的預防與處置之參考。主要目的如下:(一)瞭解運動傷害的定義。(二)探討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狀況。(三)探討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後的處理方式。三、運動傷害的定義傷害是指身體組織的損壞或功能的喪失,在競技或運動的過程中,因為力或其他因子所引起的身體傷害皆可以稱做運動傷害,所以運動傷害包含了各式各樣因為運動而引起的傷害與病徵(朱彥穎2003)。鄭雪霏,劉俊昌,黃雅文及黃奕清(1996)認為凡是參與運動而發生的一切傷害都可稱之為運動傷害。例如:運動時踝關節外側韌帶扭傷、肢體被鈍物挫傷或撞傷、短跑選手肌肉拉傷等都是屬於運動傷害。國外學者則認為:發生在任何運動比賽或訓練中,導致喪失比賽機會或減少練習時間,並干擾每天正常運作,須求助於專家解決之傷害即稱之為運動傷害(Wilk,Fisher,&Rangelli,1995;Douglas,William,&Jesse,1999)。另外據賴金鑫(1983)引用一些運動醫學專家的意見,他們認為某些因為運動技巧錯誤或訓練不當所造成的特殊傷害,如「少棒肘」、「投手肩」、「跑者膝痛」等,在他們的心目中這類「技巧性傷害」或特殊的傷害,才是屬於運動傷害。但吳重達(2004)則指出運動傷害就是發生於運動時的傷害。例如網球肘、高爾夫球肘等等,但很多運動傷害反而容易在日常生活上或工作上發生,比如網球肘常發生於坐在辦公桌上需長時間寫字或使用電腦的上班族身上,所以運動傷害除了專指運動引起的傷害外,也包含了上述非運動行為所引起的同種病痛。王順正(1999)亦將運動傷害分成廣義與狹義兩類,廣義的運動傷害是指在各種不同的身體活動下,所產生的身體傷害皆稱之,狹義的運動傷害則是專指因運動而產生的身體特殊傷害情形,有別於日常生活中一般身體肢體的傷害。駱明瑤(2008)則認為運動傷害並非運動員的專利,舉凡運動、勞動或活動造成的傷害,都可稱之為運動傷害。雖然各學者對運動傷害的定義不同,但由上述可知,因運動或各種不同方式的身體活動所產生的傷害都可以稱為運動傷害。四、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狀況運動場上的傷害可分為意外與過度使用兩種,所謂意外是指不該發生卻又不幸發生的事件,就叫意外,例如在棒球場的看台上遭界外飛球擊中、打擊者因投手控球不穩而被觸身球、打者的自打球、搶籃板球時被對方手肘擊中而受傷等等。過度使用的傷害則是指日積月累的不正確使用致肢體組織承受不了而產的傷害,例如因用力過度導致超過組織負荷的力量而讓組織受傷(吳重達2004)。本研究針對各學者以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狀況』調查研究之結果彙整表如下表1: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狀況之研究一覽表研究者(年代)研究對象研究結果吳孟爵,楊素冠及黃泰源(2006)舉重選手傷害部位:以上肢居多,又以手腕最常造成傷害,其次腰部。發生原因:男女舉重選手均以動作不良居多,其次熱身不足。陳敬吾,陳俊忠及王榮俊(1991)53位持拍運動選手92.4%曾經有過持拍運動傷害經驗,且高達72%之選手有多次傷害。所有受傷之選手,其受傷部位以踝關節、肩膀、手腕關節及腰部為最多,其次為膝關節、大腿、手臂肌肉及手肘。王明月(1998)大專桌球優秀選手傷害部位:大部分為腰部與踝關節、手腕、肩膀。男選手運動傷害部位為肩膀與腰部為最多。女選手運動傷害部位為踝關節與手腕為最多。發生原因:熱身不足最為常見,其次為訓練過度。林洋卿(1999)87學年度大專籃球男子甲組第一級選手傷害部位:踝關節最高,佔34.7%,膝關節居次,佔19.4%。發生原因:熱身不足最為常見,其次為訓練過度。陳益祥(2003)國立台北師範學院校慶運動大會傷害種類:肌肉拉傷68.18%的比例最高,其次為扭傷,佔21.21%;擦傷佔12.12%。傷害部位:下肢83.33%最多,其次為上肢,佔3.64%及軀幹佔9.09%;(大腿肌肉62.12%最多,其次為踝關節,佔22.73%)洪榮聰,謝文芳(2000)跆拳道甲組選手傷害種類:最多挫傷佔27.9%,其次為扭傷,佔24.5%及拉傷佔21.1%。傷害部位:最多的是踝關節21.13%,其次是大腿16.56%。發生原因:互擊最高,佔26.3%,其次是舊傷復發,佔23.2%;熱身不足,佔17.5%;過度訓練,佔17.2%;疲勞,佔15.8%。黃鴻龍(2006)亞洲青年橄欖球選手傷害部位:最多的部位為踝關節發生原因:主要的原因為熱身不足黎玉東(2002)大專排球聯賽參賽選手傷害部位:踝關節比率最高,佔29.06%;其次是指關節,佔17.52%;膝關節,佔16.60%。發生原因:技術不夠熟練比率最高,佔25.21%;其次是熱身不足,佔18.80%。黃建人,邱文頊及黃麗蓉(2002)武術散手運動傷害種類:韌帶扭傷和肌肉拉傷最多,佔25.0%,最少者為骨折脫臼,佔5.88%。發生原因:比賽競爭激烈40.35%最多,自己技術不良居次,佔19.51%。張曉昀,陳佳琳,鍾宇政,林志峰及王淳厚(2007)青棒選手受傷類型:肌肉及肌腱拉傷發生最多,佔34.6%,撞傷居次為18.5%。受傷部位:手肘的傷害發生最多,佔18.5%。林燕君(2003)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的選手受傷類型:肌肉拉傷59.5%最常見、其次為肌腱炎46.6%、關節扭傷40.2%,受傷部位:膝部傷害最多佔58.5%、腳踝57.5%、肩部45.9%、腰部41.5%、手腕38.8%。楊賢銘(1998)1992至1996年針對中華棒球國家代表隊在左訓中心醫療室的就醫紀錄傷害類型:以肌肉拉傷發生315次最多,佔50.64%、扭傷244次,佔39.23%、肌腱炎42次,佔6.76%。受傷部位:以肩部受傷比例佔18.17%最多、其次為腰部佔17.20%、肘關節佔11.25%、膝關節10.45%、大腿10.13%、踝關節9.49%。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綜合上述的文獻顯示運動傷害發生在踝關節的比例相當高,受傷類型以肌肉拉傷最常見,而持拍運動項目(網球、桌球等)則是以踝關節、肩膀、腰部及手腕的部位受傷情況較多,棒球選手受傷的部位則以肩部、肘關節及膝關節最多,因此應該特別注意這些傷害的預防與治療。五、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後的處理方式發生運動傷害時會產生出血或發炎等反應,同時出現紅、腫、熱、痛及不同程度的活動度喪失,對較嚴重的急性運動傷害應送醫處理,對於輕微的急性運動傷害處理,則必須遵守保護(P)、休息(R)、冰敷(I)、加壓(C)、抬高(E)的原則進行(吳濬哲2003;吳重達2004;楊天放1993;陳雅惠2000;Tsuangetal.2001;黃啟煌,王百川,林晉利,朱彥穎,鄭鴻衛及李海吟2003;藍智騰,陳振能及何紹彰2001;賴金鑫1983;駱明瑤2008)。國內許多學者如邱安美(2007);吳台二,吳致玲,李書維及李建明(2002);張文雄(2007);謝祥星,黃啟煌(1996);黃慧貞(2004);黃榮松,劉茂男及陳俊忠(1989);高小雅(2005);徐育廷(2005);游國豪(2006);黎玉東(2002)等研究調查結果指出,運動選手及學生在發生運動傷害後第一時間處理步驟是以冰敷為主,顯示國內目前對於運動傷害發生時第一時間的處理步驟與各學者觀點大致相同。但運動傷害發生後就醫情形便因個人狀況而有所差異,其相關研究如下表:表2: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受傷後的處理方式一覽表研究者(年代)運動傷害發生後就醫情形王顯智(2003)多數大學生(46.76%)傾向尋求中國傳統醫療。林洋卿(1999)籃球甲組第一級選手運動傷害處理狀況為,尋醫對象44.9%以中醫為主,西醫為次,甚有國術館及不予理置等處理方式。邱安美(2007)全國高中女子壘球選手之尋醫對象第一順位為自療40.1%(59人);其次是中醫22.4%(33人)第三為西醫15.6%(23人)。徐育廷(2005)優秀網球選手運動傷害後以尋求西醫治療者為最多(35.3%)。黃金昌(1987)對國內運動傷害求診對象進行研究,結果發現有40.0%以上尋求過中醫治療,20.0%曾接受西醫治療,20.0%自行處理,9.0%的人不予理會。黃建人,邱文頊及黃麗蓉(2002)武術散手運動之傷害發生時選擇治療方式以中醫推拿最多,佔40.91%;中醫傷骨科居次,佔25.16%;西醫骨科,佔18.1%;西醫復健科,佔11.20%;最少者為自行治療,佔4.55%。黃慧貞(2004)輔仁大學學生運動傷害後求醫對象依序為,自療(27.2%)、西醫(25.7%)及中醫(25.0%)。游國豪(2006)跆拳道選手傷害後求助於中醫治療者為最多(39.0%);其次為國術師的治療(22.9%);第三為西醫(20.2%)。黎玉東(2002)大專排球聯賽參賽選手傷害後就診情形以中醫的比率最高,佔47.96%,其次為西醫28.78%。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經由上述資料可知目前國內運動選手傷害發生後就醫情形以選擇中醫治療的方式最多,但也仍有一部份的人對於傷害的處理方式為不予理會或自行處理。六、結論運動時發生受傷的狀況時有耳聞,但絕大多數的傷害其實是可以預防的,例如以王明月(1998);林燕君(2003);林洋卿(1999);吳孟爵等(2006);洪榮聰等(2000);陳益祥(2003);黃鴻龍(2006);張文雄(2007);劉明煌(2008);黎玉東(2002)等人之研究結果指出,因「熱身不足」而造成的運動傷害若非高居前二位也都佔有相當的比率。由此可知若降低「熱身不足」這項運動傷害的產生因子,便可有效的預防運動傷害,因此在從事運動前必須先確實進行熱身活動,而運動傷害的預防除了熱身運動之外另歸納出以下幾點以注意事項供參考:(一)自我保護:評估自己的身體狀況及運動能力避免用力過度或疲勞、學習與培養運動傷害的防護知識及正確的復健觀念。(二)選擇適當的運動場所:運動場地、運動器材等設備的選擇,包括訓練場地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三)運動後的身體保養:如緩和運動、適當的冰敷、熱敷及充分休息與按摩。從事運動之前應充分的準備並瞭解該運動的特性,對於各種潛藏在運動過程中的危險因子也應有所認知,而當運動傷害發生時,快速且適當的處理及正確完整的治療與復健,才能保護自己並將傷害降到最低。相信大多數運動員都曾有過運動傷害的經驗,面對受傷不只困擾運動員本身,對於運動團隊來講也一直是相當棘手的問題,當一個隊伍中受傷的人愈多就代表著團隊的可用之兵愈少,也代表著團隊的戰力是在下降中。運動傷害可說是團隊和所有運動員最大的敵人,人人都怕,怕的是因為教練或運動員本身對傷害防護的認知不足,另一方面則是面對傷害發生時不知如何處理與預防,因此就運動團隊而言讓選手瞭解及預防運動傷害與訓練選手技術、體能是同等重要,並且在平時就應該將預防運動傷害課程融入訓練當中,如此才能有效的預防運動傷害的發生。參考文獻:王明月(1998)。大專桌球選手運動傷害調查。中華體育,12(3),34-40。王顯智(2003)。大學生運動傷害之分佈與再度傷害之危險因子。體育學報,35,15-24。邱安美(2007)。全國高中女子壘球選手運動傷害之現況調查。未出版碩士論文,天主教輔仁大學體育學系,臺北縣。吳孟爵,楊素冠及黃泰源(2006)。舉重選手運動傷害:台灣調查研究。北體學報,14期,157-164。吳台二,吳致玲,李書維及李建明(2002)。中央警察大學警技課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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