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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法一、著作权的客体1.透过事例体味“作品”概念【例1】甲创作一幅国画《冰冰出浴图》。乙在欣赏这幅画时,不小心撕毁了这幅画。①问题(一):甲请求乙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成立否?②问题(二):甲请求乙承担侵犯物权的责任,成立否?【例2】甲创作一幅国画《冰冰出浴图》。甲将该画以500万元出卖给乙并交付,未作其他约定。后乙许可丙药厂使用《冰冰出浴图》在各省市做平面广告(丙为此向乙支付报酬2000万元)。①问题(一):甲起诉丙侵犯展览权,能否成立?②问题(二):《冰冰出浴图》这张画(Painting)与《冰冰出浴图》这个作品(Work)到底有嘛区别?2.作品的特征作品(Work),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其特征有三:①须为创造性智力成果(劳动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②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须能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③须具有独创性。3.独创性的要素(1)独。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包括两种情形:①从无到有独立创作;②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再创作,且产生的作品与原作品存在可以被客观识别、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例】诗人甲、乙参加中国房地产协会组织的游览庐山活动,晚上回到宾馆进餐洗浴后,回到各自的房间。令人惊叹的是,他们各自作出的一首诗居然不差分毫。诗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①两个作品一模一样。②源于诗人甲、乙的独立创作。甲、乙均对各自创作的诗歌享有著作权。③独呀独!(2)创。指作品达到了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理解上注意三点:①没有留下智力创造空间的活动不符合“创”的要求。②独创性中的“创”不要求达到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③独创性中的“创”并不要求具备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需要体现出创作者富有个性的判断和选择。【例】诗人甲许久无作品问世。一日,灵感突降,将一首古诗改成下面的模样:“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①虽然只是把别人的诗重加标点,但新作品就这样诞生了,甲对自己创作的“新诗”享有著作权。②创啊创!4.因无“创”而不属于作品的常见例子①将汉字作品“改成”盲文(因汉字与盲文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②电视节目表;③(按姓氏笔画排列的客户)电话号码簿;④精确临摹所产生的复制品;⑤“大头贴”。【例1】甲为某公司业务员,推销一种高级营养品。作为一个有心人,甲历经千辛万苦,收集了数百名客户的电话号码与住址等信息,按照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成册。乙公司生产类似功能的营养品,得到甲编制的电话号码簿,复印200册,交给公司推销员在业务中使用。①甲编制顾客电话号码簿,“浑身冒汗”,呕心沥血,但该电话号码簿无独创性,不是作品,不享有著作权。②结论:乙公司未侵犯甲的著作权。【例2】甲创作一副国画“冰冰出浴图”。乙临摹了一张,惟妙惟肖,外人莫辩彼此。后来,丙药厂未经任何人同意,擅自使用乙临摹的“冰冰出浴图”给自己的减肥药做广告。①乙的行为是临摹,未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故乙对临摹的“冰冰出浴图”不享有著作权。但对画的载体享有所有权。②丙侵犯了甲之著作权中的展览权。③丙未侵犯乙的著作权。5.思想与表达二分法(TheIdea-ExpressionDichotomy)①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是对思想观念的独创性表达②著作权只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达(Expression),而不保护思想观念(Idea)。③“思想观念”采广义理解,包括:概念、原则、客观事实、发现、创意、发明、程序、工艺和方法等。【例1】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钟某,皓首穷经,历三十年苦心孤诣之研究,确认了一段历史事实:“安史之乱时,杨贵妃被赐死之际,为一个和尚拯救,二人携手东渡抵达日本,定居北海道,颐养天命凡45载。”钟某还针对这一史实连发数篇论文,石破天惊。上海作家韩某闻知后,以该史实为基础,连续创作两部长篇小说《贵妃夜奔》和《空也色》,一时洛阳纸贵,销量数千万册。不曾想,此事居然成讼,钟某将韩某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韩某承担侵权著作权的责任。①呕心沥血获得的客观事实,属于广义的思想观念(Idea),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故钟某的诉讼请求应判决驳回。②若韩某抄袭了钟某的论文,那就构成著作权侵权了。因为论文是对史实的表达(Expression),若具独创性,就是作品,享有著作权。③《著作权法》是不是很有意思?【例2】清华大学讲师钟某发明了“人造鸡蛋”,并获得产品专利权。社会闲杂人员王某在网上阅读该专利说明书后,大肆制造人造鸡蛋出售,年获利5000万元。①“人造鸡蛋”产品专利,是一种技术方案(Scheme),属于思想观念。可为专利权的客体,但不能为著作权客体。②若钟某状告王某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可获胜诉判决。③若钟某状告王某侵犯自己的著作权,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例3】清华大学讲师钟某发明了“人造鸡蛋”,并获得产品专利。社会闲杂人员王某在网上阅读该专利说明书后,大肆制造人造鸡蛋出售,年获利5000万元。第二年,王某欲扩大生产规模,招聘员工200名。王某将该专利说明书复印200份,发给员工,人手一册,誓以“%的年增长率”制造人造鸡蛋。越明年,荣登“胡润中国富豪榜”第十一位(前十位均为房地产商)。①“专利说明书”是对思想(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表达,具有独创性的,系作品,其作者享有著作权。②Now!钟某若起诉王某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若法官没有受贿,应获胜诉判决。③知识产权法太搞了!【真题】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新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咨询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下列哪种回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06年·卷三·15题)(答案:A)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B.著作权法、商标法C.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D.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6.无著作权的作品或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5条)①时事新闻(指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③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私人译文可享有著作权)。7.违法作品是否受保护(《著作权法》第4条)?①2010年以前,违法作品不受保护。②2010以后,违法作品,国家可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但其仍受一定程度保护,若有人侵犯其著作权,权利人仍有权请求加害人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物品等责任,只是一般不能主张损害赔偿。【真题】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11年·卷三·61题)(答案:ABD)A.法院判决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二、著作权的归属(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则1.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作者的认定①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②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③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如大型软件、百科全书、地图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④作者的推定: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著作权产生的时点(《著作权法》第2条)1.中国人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无须发表,亦无须办理著作权登记,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权利。此即“自动保护”原则。2.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分两种情况)(1)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成员国具有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获得自动保护,其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中国按照条约或协议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但无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保护)。(2)非成员国的国民并且在成员国无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不能获得自动保护。又分两种情况:①若其创作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注意:是出版),自出版之日起,依照中国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保护。②只要其创作的作品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彼此间隔不能超过30天),自其在成员国首次出版之日起,我国依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真题】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10年·卷三·15题)(答案:D)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13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14条)1.什么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有两个要素:①具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因此,120回的《红楼梦》不属于合作作品)。②合作作者均参与了共同的创作活动。没有参加创作,仅为他人创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素材或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①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由其继承人继承;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2)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按下列规则处理:①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分配给其继承人。【真题】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了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7年·卷三·60题)(答案:ABC)A.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B.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真题】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年·卷三·19题)(答案:B)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四)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17条;《著作权解释》第12-14条)原则(1)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2)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①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作品。②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有权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例外(1)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①有约定的,按约定。②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执笔人或整理人有权获得适当的报酬。(2)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①构成单位作品的,由所在单位享有著作权。②不够成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执笔人可获得适当的报酬。【真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06年·卷三·17题)(答案:B)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16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12条)原则作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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