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学生请假条制度??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报、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并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院领导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经学生工作部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并事、公假。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二、请假程序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本文标题:学生请假条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5748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