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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上的讲课稿在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上的讲稿上个月我在xx遇到我的大学同学,她在当律师。一天的交流下来,让我觉得自己眼界短浅、见少识窄。我现在觉得,同为法学院的同学,当她在用客户的资金享受人生时,我在用她十分之一的工资糊口,这才是世界上第二遥远的距离;因为世界上第一遥远的距离,是她正在负责市政府与万豪、希尔顿两大集团落户大合同的时候,我正在纠结我手里的离婚案件里一个煤气罐该分割给谁。那天在听到我要来给新法官们讲这个题材的时候,我滨湖区法院民一庭的同学出离愤怒了,当晚就给我来了微信:“我们的明天在哪里?老王,你还要喂他们心灵鸡汤啊?!”言下之意,我们自个儿已经在火坑里无法自拔了,我怎么这么残忍地给你们下把蒙汗药,让你们也爬不出坑外去。但是我始终感觉,我们每个人在当初选择法院的时候都应该是给了自己理由的,是自己清纯的理想主义也可以,是父母保守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没关系,做一个小法官的感悟都是要从头开始的,动机和初衷归零,那么从现在开始积累的经历和体味,才是我们将要永久留存在内心的东西。法官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我们为它痛苦为它纠结为它涅槃的职业?一、到底是不是法官最辛苦?为什么要辛苦?首先想问,你们觉得法官是不是属于特别辛苦的职业?我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0年,真的挺忙,案件最多时,我们一审一书两个小女子手里长期保持100多件未结案的民商事纠纷,每个月费尽全力结案二三十个,一定会有足量的案子马上补充进来,让人不得喘息。案件一多,法综系统中的未结案件不免经常泛出象征着“收获”的金黄色,看得人触目惊心。我们称自己为“消防员”,每天都在“灭火”。过于疲惫的状态让我一度深信自己干着全世界最辛苦最麻烦的活儿,直到我发现原来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累的:我的牙医这么认为、当警察的同学这么认为、儿子的老师这么认为、连退休了好几年厨艺相当一般的我老妈也这么认为!而这些家伙通通认为我整天坐着,拿个锤子一敲,应该是最轻松的!我突然恍然大悟:做人做事本来就是各有各的苦,比谁更苦根本没有下限!他们没有看到我们在送达中遭遇的抵抗和阻扰;在保全调查中遭遇的拒绝和冷漠,在疑难复杂案件审限倒计下的焦虑;在矛盾激化案件审理中的危险;在涉诉信访化解中所受的嘲讽;如同我们没有体会到医生被医闹纠缠的痛苦、老师被几十个皮猴围绕的头疼、警察24小时不得关机随时待命的压力。有一次,手里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经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高xx向被告龚xx购买住房,被告收取了房款,却不肯交付房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交房。被告龚xx被羁押在xxxx的戒毒所内强制戒毒,我们一行4人早上6点出发,驱车到xx开庭,结果未料到xx多条主干道同时启动整修。我们一再更换道路,却一再遭遇道路封闭,时间飞逝,心里急得着火。中午根本不敢花费时间吃饭,揣着饼干一边问路一边前进,在村庄、田野间寻路。有的地方道路狭窄,甚至双侧轮胎都有一半在路牙外边,我和书记员一人一边,踩着泥地指挥车辆前行;有的地方太过坑洼,汽车底盘搁到石头的声音让我们心惊胆战,我们只得下车扶着车小跑,给汽车减负。那天到达戒毒所,已经是下午4点,但是庭审并不顺利,我们借用被告教官的办公室开庭,被告称自己受案外人所骗签订合同,购房款也被他人骗走,坚决不愿交房,一再撒泼打滚,干扰我们庭审的进行。到庭审结束,他更是紧紧扒住通道两边,阻挠我离开,因为担心他情绪失控影响戒毒所秩序,我和教官一起给他做思想工作,直至劝说到他情绪平静。走出戒毒所时早已漫天星斗,不敢耽搁,赶紧回程。回到高速上终于找到服务区,还好有一点残留的饭菜出售,一顿狼吞虎咽,我们继续赶路。那天,我回到家里,已是凌晨2点半。但是这个过程并未让我觉得辛苦,相反觉得干完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情后,有一种特别的开心和轻松。但是,之后这个案件的讨论、汇报后形成的判决结果却违背了我一开始对这个案件的判断,因为双方买卖房屋的特殊性,最后认定的结果是合同无效,房和款双返,而显然被告返还钱款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且该套争议房屋还是被告和其残疾哥哥的唯一住房,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房屋的可能性都很小,原告几乎等于败诉,我真正地感到心酸不已。原告之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关于执行案件的程序等,我知道他对于判决结果十分不满,但是他从未对我表示出责备、愤怒,我因此感觉特别的难受,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走出这个案件带来的懊恼和愧疚,哪怕这个判决已经过去了2年!我在今天写这篇讲稿时,依然首先就想到了它,因为这个案例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了辛苦,想大哭的那种辛苦。我一度取笑自己,是不是被虐惯了,似乎只有他来怒骂我之后,我才能排解掉这种内心拥堵的感觉。后来书记员的分析提醒了我:也许原告不责怪我的原因,正在于这个案件辛苦的审理经过,他乘坐我们的警车去戒毒所开庭时,和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辛苦的路程,看到我那么认真地做工作,看到了我们真实付出的辛苦,所以愤怒不起来。这似乎有点道理,似乎有时在无法给出一个符合内心追求的判决时,诚恳地付出辛苦,能为案件的过程和结果架构一个通道,这个通道越结实,越具备说服力,越能得到理解。更何况,身体的辛苦是很快会消灭的,而内心的辛苦才是真的折磨。法官确实是一个辛苦的行业,主要是“心苦”,办结婚的在民政局、添房子的去房管局、赚钱了纳税去税务,但是离婚、分家析产、合同纠纷全都是我们的职责,这个社会的人们似乎是把最不开心的事最痛苦的情绪,全都宣泄给了我们,如果我们不修炼自己的内心,你只会从第一反应体会到巨大的愤怒,极度的不平衡。但是,一旦了解到辛苦对于整个人生的意义,我们迟早会感激我们能在年轻时被迫辛苦,它让我们踏实、坚定、自信、微笑,不爱生气。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辛苦也许正是我们面临的机遇:面对最多的困惑,我们有机会得到最多的体会;看到更万象的人间,我们能积累更多的人生经验。事实上也只有把年轻的心灵放在辛苦中磨练,你们才会在每一天不停地增加内心的韧性和强度,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收益无穷。二、从哪里吸取正能量?细节!我办了约800件民商事案件,大多数为民事类,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大哭过、害怕过、愤怒过、焦虑过。以下是我经历得最郁闷的几件事儿:第一件,xx年我刚到法庭当书记员,有一个离婚案件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拟判离婚,需要清点在男方家中的财产,男方的父亲对此极度不满,清点时就对我们百般阻挠。到了之后的庭审,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时,我们尽力劝阻,他突然开始对我破口大骂,当时的我顿时愣住了,之后的庭审我边记录边听任我的眼泪快速地流着,怎么都止不住,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迅猛这么无障碍。第二件,也是离婚案件,已经调解离婚,根据调解协议女方要去男方家中搬回嫁妆,我们也要去现场清点,搬的过程你们当然可以想象那种别扭和压抑,好不容易搬结束,我们被男方家属毫不客气地要求从后门出去,走出门时一盆冷水哗地就泼在身后的地上,瞬间还有鞭炮在身后震耳欲聋地响起。这是风俗,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对,驱邪。第三件,有一次我去做息诉信访工作,这个上访户老人原来是被告,原告是他的邻居,因为上访户说邻居家孩子的坟墓会滋生病毒所以把人家坟头给扒了,邻居上门理论,上访户又把人家的脑袋敲破了,邻居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法院最后判赔2万多元损失,他上诉后维持原判,他又去省高院申诉,申诉还是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结论,他开始了不停地进京访。那天我把他通知到了村委,他第一句话就问:“你是哪个法院的?”我说:“我是惠山区法院的。”他说:“那你级别不够,没资格跟我说话!叫你们中级法院的来!”我劝说他不要进京,又是路费又是住宿,这会给他造成更多的损失。他说:“你们现在这是心虚了吧,来求我不要去xx?反正我的费用全部要你们法院赔!”说完就走了,几天后他托村委给我传话,说法院至少赔偿他5万元,他才考虑不去xx,这意思是他扒了人家的坟头、打伤了人,回头还要法院给他钱。几乎所有怀揣着崇高法律信念的年轻人在进入法院后,都体验过这样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威严的审判席,有时就是巡回法庭里几张陈旧的桌椅;经历了诸多辛苦努力得到的法官身份,当事人一样对你撒谎、怒骂,并无尊重;学习过各大部门法包括国际公法、私法,但面对的始终都是家长里短,针头线脑。我们手中本应闪耀着锋利光芒的法律利剑,根本无法斩断眼前的难题。在普通百姓面前,我们对法律的解释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收入不高门槛高,权力不大风险大”,“拿着卖白菜的工资,顶着卖白粉的风险”,正是现在法官的真实状况。可是,我却又从内心坚信,上面这些本不是法律的初衷,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作为一名小法官,无法改变程序设置上的游戏规则,但我想我至少可以代表法律向这个社会表达出我们的姿态!法官使命的根本就是传递正能量,我不能被负能量打击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解释,说服自己,才能劝服别人!这个答案太大,我们都还需要边努力边寻找。但是那天马云的一句话,突然让我有点火花,他说:“输都是输在格局,赢都是赢在细节。”我因此猜想,法律本身怀抱着最大的正义,为什么那么多期望着正义的民众却对它产生了怀疑,连黄渤在春晚的歌曲《我的中国梦》里还有这么一句“社会相对很公平。这就是我的中国梦”,言下之意,现在社会相对不公平呗!作为法官,我对这句话特别敏感,但是我还是习惯从自身找原因。现在我想,作为法律的最重要的传播者的法官,也许,是不是我们的粗糙和急切,导致了这种困顿,欲速而不达?法治,在这个一直以道德来引导的社会里,它的融入必然经历挫折,所以这个社会中的法官,需要多一项使命。因为民众确实不懂得法律的意义和法律应有的崇高,我们在用法律说服他之前,先要让他明白法律的初衷。对,不客气地说,他们就是“盲人摸象”,他们只能摸到大象皮肤的粗糙,但我们有义务告诉他们大象的轮廓和大象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生物。如果说法律是冰凉的,但法官是不是可以用温暖的方法来传递它,它自然就带了温度。如果这个说法还是太飘渺,那么更直接一点,就是方法问题:我们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如果说法官之间有差别,不外乎就是表达上的经验和与人相处上的经验的差别。那天在见习法官和导师座谈会上,我就听到一个法官交流了这样一个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和家属始终不肯在之前的调解上退让,所以还是诉到了法院,这个法官一样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那天天气特别热,法官先悄悄给了被告司机一个建议,被告司机立马领会,跑出去买了很多瓶水,调解开始前就认认真真地递到了原被告每个人手上,最后那个案子真的调解掉了。这个案例我印象深刻,也许对于刚从法学院出来的年轻法官看来,对于这种调解小伎俩,会嗤之以鼻地认为与法律是不沾边的,毫无意义。但我就认为这个法官很了不起,他懂得先让人心柔软下来,才能给你将要传递的东西打开一条通道;否则当内心被负面情绪紧紧包裹,再好的法律条文,也无法进入他的脑袋。有一次我分到一个原告吴xx起诉被告周xx夫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周xx夫妇是外地来xx人员,在这个案件里,一个是事故车主、一个是事故驾驶员。几天之后,书记员愤愤地告诉我说:又是一个难送达的案子,周xx夫妇留给交警的通信地址是个工地,现在根本无人签收,已经退信,而当书记员打通事故认定书上被告留存的电话时,对方在片刻犹豫之后矢口否认是当事人。我拿过案件,再次拨通了这个电话,还没等我说话,电话那头一个男人非常凶狠地骂了句脏话后威胁:以后不准再打这个电话!并马上挂断了。我不甘心地连续拨了4次后,他都没接听而是关机了,这个行为让我断定这就是当事人。我的第一反应当然很生气:他自己出了事故却不敢面对,我处理事故办理案件却得不到他最起码的尊重,孰不可忍!此后,我天天连拨n遍他的电话,他一般会在第5遍后关机,却始终没有再接听。坚持了几天,都是如此,我渐渐意识到,他肯定很需要这个电话,不然不会还坚持开机来被我“骚扰”,也许他这段时间真的很害怕,害怕会有巨额的赔偿,也许还会以为法院找他是要他坐牢!在这样一个对法律无知的人面前,我现在的做法,可就是他以后对于法官的定义哦!我平静了一下,用自己的手机给他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您好,我是惠山法院的法官,负责处理你的交通事故,你在事故中仅仅是次责,且有交强险,你需要赔偿的部分其实很少。而且如果你有商业险,
本文标题:在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上的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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